第40章 马懋才备陈大饥

我(马懋才)是陕西安塞县人氏,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中进士,并被委任为行人司行人一职。最初我奉命前往关外处理赏赐事宜,随后又被派往贵州主持科举考试,接着又到湖广宣读圣旨,四年间奔波数万公里,途经之地,如关外黄河沿岸的败落、黔南被围困后的荒凉,目睹了人民四处逃亡、景象凄惨,这都是我亲自所见。但即使这样,这些地方极惨的苦难,都没有像我在故乡延安府所见到的灾荒那样悲惨。我看到其他官员的奏疏中描述了父亲抛弃儿子、丈夫卖掉妻子的情况,提到了人们挖掘草根以果腹、采集白石来充饥的情形,但这些叙述仍然不够详尽。现在,我将详细情况如实禀告皇帝。

我的家乡延安府,去年整整一年滴雨未下,草木枯萎,八九月份时,百姓争相采摘山中的蓬草食用,蓬草的颗粒如同糠皮,味道苦涩,勉强能让人活下去。到了十月以后,蓬草都被吃光,人们开始剥树皮充饥,其中榆树皮较为可食,掺杂其他树皮一起吃,也只能稍微延缓饥饿。等到年底树皮也被吃完,人们竟然挖食山中的石块,石块性冷味腥,少量进食就能感到饱腹,但不久便会腹胀下坠致死。面对如此困境,有些人不愿意饿死而选择了为盗,抢劫那些尚有储备的农户,使得地方治安荡然无存,官府对此也无力制止。即便抓到盗贼,大家也习以为常,不再觉得奇怪,因为在那时,无论是饿死还是被盗贼杀害,都差不多只是早晚的事。与其坐等饿死,不如选择去做盗贼,至少还能做个“饱死鬼”。

最令人悲悯的是,在安塞城西的冀城,每天都会有人把婴儿丢弃在那里,婴儿啼哭不止,呼唤父母,甚至有的饿到吃自己的粪土,第二天早晨再去查看,前一天被丢弃的孩子都已经没有活下来的,陆续还有人再丢弃婴儿。更诡异的是,儿童或单独出行的人一旦离开城外,便消失无踪,后来发现有人居然焚烧人的尸骨来做燃料,烹煮人肉为食,这才明白先前失踪的人都成了他们的盘中餐。而吃人的人也不免几天后因体内燥热、面目肿胀而死。由此,死亡人数不断累积,尸臭弥漫天空,县城外面挖了几处大坑,每个坑能容纳几百具尸体,用来掩埋遗骸。在我离开的时候,已有三个坑满了,而距离县城数里之外还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更是无数。

小县尚且如此,大县的情况可想而知;一个地方如此严重,其他地方也可想而知。幸好有巡抚岳和声大人引导和安抚盗贼,并通过赈灾救饥,捐出俸禄煮粥救灾,各级地方官吏也都各自尽力施援,但粥的数量有限,而饥饿的人却无边无际,犹如用一杯水去熄灭熊熊烈火,怎么可能真正解决问题呢?因此,百姓不得不相继加入盗贼行列求生。加之官员受严格的政令束缚,不得不加紧催缴赋税,仅剩的百姓只剩下一条出路——逃亡。这次逃到那里,那里的人又逃到这里,辗转逃亡的结果就是盗贼遍布陕西各地。

总体来看,陕西省内,庆阳、延安以北地区,饥荒达到了极致,盗贼相对较少;而西安、汉中以下地区,盗贼活动猖獗至极,饥荒程度稍逊于前者。

(作者认为)这场空前的饥荒似乎是上天为李自成崛起创造条件。

译者注:1.关于原文中的“行人”,该官职主要负责外交礼仪、传旨册封、抚谕征聘等事务。

2.马懋才作为一位亲身经历并见证陕西大饥荒的明朝官员,他的记述为世人呈现了一幅明末社会极度动荡、民生凋敝的真实画卷。这种惨剧不仅是自然环境恶劣所致,更反映出明朝末期基层社会治理失效、中央政府应对危机能力薄弱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崩溃的严重问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地方官员如岳和声虽努力赈济,但终究杯水车薪,无力挽回整个社会秩序的崩塌。

假设当时明朝中央政府能够及时响应灾情,采取更为有效的救灾措施,如加大赈灾力度、减免赋税、调整政策以稳定民心,或许能缓解这场浩劫带来的严重后果。然而,历史并没有假设,明朝末期的陕西饥荒不仅加深了社会矛盾,也加速了王朝的衰落,最终成为明末农民起义爆发的重要导火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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