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
“你真会吗?别给老弟这鸡给糟塌了!”陈国栋不禁有些怀疑。
“老陈,你居然不相信我的技术,睁大眼睛看好了!”
周书翰当即就急了,转头看着林州:“老弟,开水烧好了没有?麻烦帮我找把锋利的刀,来个碗装些盐水,再找个烫鸡的桶!”
听着他口中说出的这些话,杀过鸡的人,或者看过杀鸡的人,心里也差不多都有数了。
毕竟,杀鸡,大致也就是这些东西。
甚至,他这番话说完,就连陈国栋这没杀过鸡的人,也都感受到了一丝不同:
“哟!”
“看来还小瞧老周你了,你还真会啊!”
“不过你要的东西,也不用麻烦老弟去帮你找了,这里都有,我拿给你。”
“我倒要看看,你的手法,有没有你说的这么熟练。”
跟着,陈国栋就将之前准备好的,要用到的东西给他拿过来。
“水锅里烧着的,已经开了,你这就杀吧,杀完我给你舀水来!”
“老陈,那你就好好看,好好学!”周书瀚也是一点不虚,从一个背篓里抓出一只肥硕的老母鸡。
随后,便将老母鸡的头,给夹到两个翅膀里面。
如此一来,鸡下脖颈部分的地方,就裸露在外面。
只见周书瀚迅速找准位置,将脖颈一处的鸡毛给拔掉,露出里面的颈肉。
做完这个步骤,他才抄起一旁刀锋烦着寒芒的菜刀,又看看已经准备好的水碗,对准鸡脖颈被拔毛的地方一割。
刀刃直接将鸡颈割破,鲜红滚烫的鸡血也直往外冒。
周书翰则是动作迅速,将整只鸡保持一个倒立的姿势,手死死的攥住鸡,让鸡血稳稳的流到水碗里面。
那混着盐水的温水,瞬间被鸡血给染红。
“扑棱扑棱!”
当然,老母鸡也还是在他手中垂死挣扎,拼尽全力的扑棱想要折腾一番,但都被周书翰死死拿捏住。
鸡颈流出的鲜血,愣是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老周,你这还真有点实力啊!”陈国栋看着在他手中,渐渐归于寂静的老母鸡,称赞一句。
从他的这一系列动作,还有下手时的快狠准,可以见得,这绝对是一个杀鸡的熟手。
“你以为哩!没点本事,我敢揽这瓷器活?”周书翰仰着脸回道。
“赶紧去舀开水来,准备烫鸡,拔鸡毛!”
“对了!记得找个火钳之类的东西来,我怕这老母鸡烫的时候还能挣扎两下,得按着下!”
“的勒!我这就去!”陈国栋对他的杀鸡技术已经认可,便充当起打下手的工作来。
片刻后,他就从那边的大铁锅里,舀来大半桶的开水。
周书翰看着手里已经不再滴血的老母鸡,又让众人退开一点,这才拎着鸡脚,将鸡按进水桶里。
果不其然,这只原本已经没有动弹的老母鸡,进入滚烫的开水中后,又板了两下,才归于平静。
紧接着,周书翰就给它在水桶里面洗了个热水澡,周身上下都给躺了一遍,然后才拎出来,招呼陈国栋一起来拔毛。
开水烫过的鸡毛,特别好拔,几乎是一扯就掉,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
就连鸡爪上的那一层皮,也都是一撸就掉。
小时候,家里杀鸡的时候,林州就特别喜欢撸鸡脚上的皮。
开水烫过,从脚颈向下一撸,就特别的丝滑。
“老周!”
“你在哪里学的杀鸡术?难不成你们部队还教这个?”
一起拔鸡毛的时候,陈国栋也不由好奇的问道。
“嘿嘿!这是我在炊事班里学的!”
“有段时间,我那是天天杀鸡,人都杀麻了!”
“所以,杀鸡这种活,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周书翰得意的说道。
话尾,他又冲对方挑挑眉,一逗眼:“怎么样?要不要拜我为师,我教你!”
“去去去,你想得美,我学这个做什么?要吃的时候,直接买杀过的不就行了吗?”陈国栋白了他一眼。
“哈哈哈!那陈哥,你这样,可没办法去野外求生了!”林州抱着一捆枯草树叶过来。
“到时候,打到野,都不知道怎么放血处理!”
听到这话,周书翰瞬间就满是笑意的调侃道:
“哟!”
“老陈,没看出来,你还有着梦想啊!”
“不过,就你这能力,要去野外,那怕是得饿死!”
“我建议你,还是拜我为师,除了杀鸡,我还在那炊事班里学了很多东西,保证让你在野外活下来不成问题。”
“……”陈国栋老脸一红,面部的肌肉也忍不住抖了抖,连忙摆手道:“这都是以前的事了,经过我的深思熟虑,我已经放弃这个想法了!”
“真的啊!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原本还想着,你有这想法,等什么时间,叫上林老弟一起,我们一起组个团,去体验体验呢!”
“现在你居然不去了,那到时候,看来只能我跟林老弟,另外再叫些人了!”周书翰将手里的一把鸡毛丢掉,语气里满是遗憾惋惜之情。
陈国栋嘴角抽了抽,有些僵硬,两眼看着他,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这家伙,绝对是故意这么说的!
“哈哈哈哈!”
“周哥,陈哥看你的眼神都变了,当心他糊你一脸鸡毛!”林州瞧见这一幕,也不由得一笑。
“好家伙!”
“这么危险啊!”周书翰故作惊慌的退后半步,做出惧怕之态:“老陈,我不说了!”
“去你的!”
“我要糊你早糊了!”陈国栋丢掉手里的鸡毛。
“老弟,你这鸡和兔子,准备怎么做啊?”
“鸡我准备拿几只做个叫花鸡!”
“兔子嘛!你们看是烤还是炒,或者烫得也不错。”林州想着上次在空间里摘的荷叶,正好用来试试。
至于兔子的做法,他也就吃过后面两种,爆炒的兔子,是吃得比较多的,因为吃席有时候会碰上这道菜。
而烫的兔子,他也不太确定,用这字恰不恰当。
原因是他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跟室友一起吃过的菌汤兔。
这种菌汤兔,像是汤锅,用多种菌子煮的兔子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