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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请你吃饭。”
苏葵现在属于无业游民,整天在家里写歌,收到封锦短讯的时候,她正好饿的前胸贴后背。
餐厅内优雅的钢琴乐声缓缓流淌,空气中散发着香水百合的馥雅清新,对面男人今天穿了一件浅粉色的衬衫,搭配白色西裤,令他的气质显得柔和了许多。
看上去,倒有点风流公子的感觉。
封锦进食慢条斯理,时不时抬头看对面姿态优雅闲适的女人一眼,她已经吃下最后一口牛排,端起红酒抿了口,而后抽出纸巾擦拭手指。
她唇上的口红在用餐前擦掉了,现在因为水色晕染,殷红的唇瓣丰润水润,让人想一亲芳泽。
封锦黑眸中闪过一丝迷恋,这个一言一行都透着无尽风情,时时又会给人新惊喜的女人,到底有多少面,他没有发现?
“你觉得我们现在像不像背着现任偷情的狗男女?”
冷不丁听到这句话,带着女人特有的慵懒语调。
封锦哂笑,他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愤怒,反而有了调侃的心情。
“嗯,挺像。但是恕我直言,秋亦有把你当成女朋友过?”他挑挑眉,反问。
纤细的手指敲了敲杯沿儿,“嗯……大概是当成免费保姆吧。”
“还是能写出价值百万千万歌曲的那种保姆,”封锦幽默的补充。
“嗤——”
这小心眼儿的男人,苏葵哭笑不得,嗔怪的瞪他一眼,“我让你做的事情怎么样了?”
不提还好,一提封锦差点忘了这一茬,点头,“嗯,想必现在他的前女友已经在回来的飞机上了吧,”他细细跟苏葵说他的方式,“其实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叫人在那个女人旁边,有意无意的提了秋亦的名字,她就心动了。”
并且,他还查到,那个女人在国外生活的并不好,当初说的是为了追求音乐,去法国深造。
但是在法国,却打着吊凯子的心思,一开始还有富二代尝尝鲜,但是她那副总是委委屈屈,柔弱的白莲花形象,实在不对外国人的胃口。
那天封锦找的人过去的时候,那女人似乎还被某个富商放了鸽子。
“啧,”苏葵听了摇头叹气,“大概这就是心底的白月光,眼里的朱砂痣吧,总是谁都比不上的。”
既然真心相爱,那她就撮合他们一下好了。
只希望到时候,秋亦不要后悔,那样的女人,一看就是不安分的主儿。一旦秋亦给不了她想要的,苏葵可以断定,她可以转身就扑到别人的怀抱里。
“白月光叫什么名字?”
“夏薇。”
“夏?”眼波流转,引得封锦目光落在她的脸上。
他就喜欢她这副风轻云淡的模样,仿佛泰山压顶,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喜欢的时候,可以倾尽全力,不爱的时候,也能利落抽身,毫不犹豫的将人狠狠踩进地狱。
爱憎分明——
“比起我的名字,夏薇跟秋亦,倒是从外表到名字,都天生一对。”
“是是是,我还要谢谢他的不娶之恩。毕竟,我跟你,才是天生一对,天作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