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献美,将军风流』
报纸上醒目的标题,配了夸张的漫画,文章里隐去了当事人真名实姓,却更加引人猜想。
秦爷将报纸啪的丢回桌上,取下烟斗,呵呵笑道,“好,很好,一出马便是一箭双雕,接下来只等好戏连场。”
云漪面无表情,懒懒靠在沙发中,盯了自己鲜红蔻丹出神。
一出献美计轰动全城,第二日街头巷尾的报贩都在叫嚷着同一个花边新闻——薛公子宴前献美,霍督军笑拥佳人。
云漪是薛四公子一手捧红的名伶,千金堆出的名头,光芒四射的出场……原来一切只是薛公子预谋已久的献美之计。至此舆论哗然,人人皆说薛晋铭心机深沉,见风使舵,谁也想不到,竟是他最早投向了霍仲亨,且是用了这样的手段。
非但方继侥没有想到,连李孟元也是措手不及。
晚宴次日,李孟元即刻启程回了北平,连薛晋铭的面也未见,显然对他背叛家族立场的行为大是恼怒。方继侥却是最尴尬的人,虽挽回了颜面,却乱了立场,顿时左右为难。
这样的关头上,真正当事人的声音反而被滔滔人言淹没下去。
霍仲亨携美而去,云漪藏入金屋,不再抛头露面……至于薛晋铭,若说他与此事无关,谁肯相信?薛晋铭做梦也没有想到,以他呼风唤雨、纵横花丛,竟也栽在一个女人手中,成了旁人的跳板和棋子,更在无知无觉之际,声名扫地,众叛亲离。
“一表人才的四少,难为你也舍得。”裴五立在秦爷身后,皮笑肉不笑地觑住云漪,见她毫无反应,又不阴不阳地笑道,“话说回来,如今有了霍督军这棵大树,啧啧……”
秦爷截断裴五的话,到底顾及云漪一分颜面,悦色对她笑道,“薛晋铭如今是恨绝了你和霍仲亨,却也拿你们没有办法,北平那头已够他伤神一阵子。接下来,你只需一心一意对付霍仲亨,旁人暂不必理会。”
云漪冷冷抬眸,“你真相信霍仲亨这么轻易被美色所迷?”
秦爷挑眉咬住烟斗。
“难道不是?”裴五撇了撇嘴。
云漪不语,秦爷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看起来,他也只是顺水推舟……”
“只是顺水推舟?”
“嗯,当时就是这样。”
“难道他们不是一见钟情,难道没有立即相爱?”
启安不可置信地瞪住艾默,对她讲述的故事,第一次提出了质疑。
艾默摘下眼镜,将旧笔记本小心地合上,不以为意地笑起来,“你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
启安想说相信,却又犹豫了下。艾默接着笑道,“一见投缘我是相信的,可要这么轻易就钟情了,只怕爱情也太浅薄。”
听上去有些道理,但启安依然不能接受霍仲亨与念卿一开始并不相爱的事实。他是一个精神上的完美主义者,不愿意接受不完美的事物,哪怕那是真相。
“后来呢?”启安忍不住追问,“他们又经过了什么才彼此相爱?”
艾默嘻嘻笑,正要卖关子逗他,却诧异道,“噫,你怎么确定他们会相爱,照传说来看,他们不是应该成为一对怨侣吗?”
启安怔住,随口搪塞道,“我猜的,爱情故事里面若没有爱情,怎能讲得下去?”
见艾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启安移开目光,立刻打了岔,“你讲了整整一个星期,每天只讲一小段,这才讲到他们刚认识,故事也未免太缓慢了。”
艾默生气了,“再慢也好过你,整整一个星期,连复原图也未完成,不知几时才能开工!”
启安费了很多口舌解释修复工作的难度和障碍,艾默却一口咬定他没有效率,终于激起了启安的好胜心,“不如我们来比赛,看你先完成故事,还是我先完成工程!每人每天都要报进度!”
“一言为定。”
台灯的橘黄光线将房间映得很温暖,艾默靠在床头,对着摊开的旧日记本发呆。
翻到这里一连数页都是大片空白,泛黄的纸上只写一个日期,整页只有潦草的三五句话,字迹十分凌乱。艾默闭上眼,似能感觉到她书写时的悒郁烦闷,心中如有千言,笔下却一字难描。她几乎什么都没有写,艾默却能懂得——那一段日子,该是如履薄冰的艰难吧。
明处是霍仲亨的目光,暗处是秦爷的窥视,还有一个含恨而去的薛晋铭,如影随形的程以哲,蒙在鼓中的念乔,敌友难分的方洛丽……周旋在这些人中间,稍有行差踏错,便是粉身碎骨。
剑悬顶上,她已没有选择,只有走出这一步险棋。
既然没有把握取得霍仲亨的信任,索性单刀直入,主动报上她的身份——她就是一枚棋子,一份礼物,一个温柔陷阱;她背后是政客的操纵,一切都是事先预谋,并没有所谓的邂逅。
她出现在他面前,以最坦荡的姿态,如同刺客剑不入鞘。
『仲亨,你看,我并没打算骗你。
如果忌惮,你可以拒绝;我却希望你是英雄,敢于直面一个女人的锋芒。』
翻过一页,只有这么两行字,落笔有力。
艾默情不自禁默念一遍,实在太过震动,终于脱口念出了声,“仲亨——”
那个名字终于从她口中念出,原来这两个字,竟似一声喟叹,令她再也念不下去。眼前陡然一热,泪水莫名涌上,艾默簌簌发抖,大口急促的喘气,被突如其来的悲伤击中。
胸口似有巨石压住,石头下面却有一个巨大的力量急欲夺路而出。艾默将身子蜷缩起来,用力捂住嘴,不让自己悲泣出声。
悲伤却似一只狰狞的兽,快要将人活活撕裂。
眼前是什么在晃动,猩红触目,冰冷刺骨,隐隐笑声从西面八方逼来……
艾默紧闭双眼,喘气越来越急,姣美面孔渐渐苍白、渐渐扭曲。
蓦的,一声凄惶尖叫,惊破深夜的宁静。
隔壁的启安猛然惊醒,从床上一跃而起,“艾默!”
一双大手握住她重重摇晃,捏得肩头生痛,将她自噩梦里拽回。
可那血红的泥沼依然吸住她双腿,令她动弹不得……“云漪!”霍仲亨的声音拔高,惊退梦中幻象。云漪霍然睁开眼,惊出一额的汗珠,直直盯了他,满目都是惊惶。不待霍仲亨开口,她已扑进他怀里,身子瑟瑟发抖。
隔了大衣仍觉出她身子的单薄,霍仲亨怔了怔,默然将她揽住,“梦见什么了?”
云漪下意识一颤,似又见到满目猩红,温热腥浓的血汩汩从那人咽喉冒出……不,不能说,那是个永久尘封的秘密,谁也不会知道。
“我梦见,怪物。”她在他怀中瑟缩了下,习以为常地说谎。
他也习以为常听出了她的谎言,并不拆穿,笑着拍了拍她后背,“这不是好好躲在怪物怀里吗?”听他将自己比做怪物,云漪忍俊不禁,一抬头却正碰上他低头看下来,他的唇堪堪擦过她额头。两人动作一顿,惊觉眼下的暧昧亲昵,不约而同地侧身避过了。
云漪低头掠一掠鬓发,心中有丝慌乱,另有说不出的滋味缠杂其间。
人前诸般暧昧举止,两人都做得落落大方,唯独到了人后,反而各自谨守分寸——人人皆知她是他的情妇、宠妾、禁脔,外间轶闻将他们描述得淫冶不堪,就连秦爷也以为霍仲亨沉沦在温柔乡中。唯独云漪知道,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自从霍仲亨当众收下薛晋铭所献的“礼物”,便常常携带云漪在身边,公然出入应酬。云漪独自住在那小公馆里,霍仲亨大多时候仍居官邸,身边偶尔也有别的红歌星或名媛相伴,但每周必有一两日到小公馆留宿……只是,他不碰她,甚至不曾亲吻过她。
他可以与她一起散步、看书、聊天、钓鱼……相处默契,言笑甚欢;他待她十分尊重宽容,欣赏并赞同她大多数的观点,偶尔意见相左,也一笑置之;他不约束她的行动自由,如果说她是一只金丝雀,也是一只没有牢笼束缚的金丝雀。
他待她,不似情妇,倒似朋友、伙伴、对手。
这是两人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都太明白彼此的意图,反而省略了无谓猜忌。
他说,聪明人与聪明人的交往,最是困难,也最是容易。
云漪望了霍仲亨的侧颜怔怔出神,却见他忽的起身,一伸手捞过她脚下的鱼竿,“有鱼!”未等她反应过来,薄雾氤氲的湖面上已经水花激溅,霍仲亨猛地将鱼竿一收,带起银亮钓线划过半空,将白晃晃一条大鲢鱼哗的拽出水面!云漪躲闪不及,被溅上一身水花,脱口惊叫。霍仲亨大笑,俯身取了鱼钩,将大鱼双手抛入桶中。不料那鱼濒死挣扎,扑腾一声溅起大片水花,甩了霍仲亨一头一身的水。
他方才笑话云漪的胆小,眼下轮到云漪脆声笑他的狼狈。
副官远远守在岸边,听见湖心亭里传来二人笑声,不觉失笑。跟了督军这么些年,还从未见过他这般孩子气的笑闹。古人说“老夫聊发少年狂”,可见年过而立的男子一旦热恋起来,未必不及少年人狂热。
霍仲亨满脸是水,狼狈地抬了袖子去擦,偏偏今日穿了件英国制的风衣,料子是军用防水布的,擦在脸上又凉又硬还不吸水。正觉麻烦不耐,听见云漪笑着说了声,“我来。”
柔软的手帕印在脸上,皮肤所触,是她指尖的柔软。
心中莫名一荡,隐约有香甜滋味浮动,是她腕间散发的香水味……霍仲亨一笑,不由自主握住那纤细手腕,低头去嗅,目光却瞟到她手中的雪白亚麻手帕。
云漪被他握住手腕,心下略紧,忙要抽手,却见他凝神盯着那条手帕。
情急间,竟然拿错了这一条,她明明是要拿自己的手帕。刹那间晕生双颐,见过无数风月场面的云漪,却为一条手帕羞得满面飞红。
“一直留着?”霍仲亨的声音低沉柔和,她却不敢抬眸看他,脸上火辣辣似已烧透。
云漪抿唇,语声轻软,“想着还给你,却总不记得。”
霍仲亨凝视她半晌,也不再多说,淡淡一笑,“留着吧。”
傍晚的湖面起了风,吹得湖上枯荷瑟瑟起伏。
她刚抬了头想说什么,却见他已起身,负手步出亭子,“走吧,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