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莫斯科

第151章 莫斯科

谢列梅捷沃亚历山大·普希金国际机场。

路明非和芬格尔双手抱胸,一路哆哆嗦嗦地走出了机场大厅。

“我之前明明特意提醒过你们要多备些衣服的。”曼斯看着自己身后屁颠屁颠地哥俩,无奈地说。

曼斯在下飞机前就换掉了自己执行部的风衣,此刻头上正扣着一顶羊皮剪绒皮帽,外套一件翻领皮大衣,脚上是一双穿高筒皮靴,经典的俄国男人冬季装扮。

当然,特指饮用伏特加之前。

“还……还没到吗?”路明非一蹦一跳,外面的气温是零下五度,可他只穿了一件长袖加风衣外套,裤子也只有薄薄的一层,风吹得稍微猛一点就让他觉得脑袋发胀。

“车已经备好了,再走五百米。”曼斯教授头也不回:“骑过自行车吗?你可以躲在芬格尔身后,让他帮你破风,走起来会轻松些。”

“教授,你看清楚了,现在是我在帮芬格尔破风!”路明非怒吼着,高大威猛的芬格尔此时正跟在他身后探头探脑,听到‘破风’二字后立刻一缩脑袋。

“喂喂,你是属乌龟的吗?”路明非小跑了几步想要甩开他,奈何身后的芬格尔穷追不舍,缩起来的时候像乌龟,跑起来的时候又像兔子。

“师弟,我穿得可比你还少半件,你里头是长袖,我可是短袖!”芬格尔嘴里轻声嘀咕:“死道友不死贫道,死道友不死贫道……”

“可你脖子上还有围巾不是吗?快把围巾给我!”路明非赶紧说。

“这叫什么话?围巾哪里能算衣服?”芬格尔再次脑袋一缩,油盐不进。

“你们俩别嚎了,赶紧上车。”曼斯在路边一辆白色的拉达轿车前止步,车内明明空无一人,引擎却没有熄灭。

“哇,得救了得救了。”路明非拉开车门就往后排钻,这辆车之前的主人十分贴心地没有关闭暖气,世上果然还是好人多。

“不愧是教授,专车都备好了!”芬格尔溜须拍马地坐上副驾驶位,这辆两厢的手动挡小轿车在他进入后,似乎显得有些小巧。

“是俄国分部的朋友,来之前我打了招呼。”曼斯往自己身上套着安全带:“在这里没车行动不方便,总之先带你们去买两身衣服。”

小巧的拉达轿车驶入公路,现在是工作日的中午时分,宽敞的公路上见不到几辆车。曼斯将车开得很快,路明非只能从周围快速闪过的绿色护栏估算出这辆车的大致速度。

“其实我并不喜欢在俄国开车。”曼斯嘴上这么说着,拨动档把不停升档的右手倒是没停:“虽然马路宽敞,但不守交通秩序的人同样很多,酒驾什么的也是家常便饭。哪怕是再宽再好的路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也是无济于事,只能等交警清理完路面上到处乱飞的保险杠后才能恢复交通。”

“这里不查酒驾吗?”路明非问。

“查,而且处罚力度并不小。”曼斯教授耸耸肩:“可他们不在乎,每年因为酒驾造成的事故不计其数,你完全无法预料发生追尾事故后,下车跟你理论的会是膀大腰圆的大妈,还是全身像鲑鱼片一样通红的光头醉汉。”

曼斯跟他们正聊着,他驾驶着的拉达不慌不忙地超过了一辆蛇形走位的红色吉普车,路明非扭头看去,吉普车驾驶座上的光头老哥果然面色红润,正对着一个银色的小酒壶啜饮。

……

他们一行人一路向着莫斯科市中心进发,沿途原野上可见的树木越来越稀少,不沾片叶的白桦树林如同守卫着国家的忠诚卫士,挺拔而孤独。

“如果是雪天的话,这里会很美。”曼斯看了一眼窗外,淡淡地说:“纷飞白雪压枝头却依然傲立的白桦树,很有意境不是么。”

“教授你好像很熟这里,开车都不用看导航。”路明非收回探向窗外的视线,看向曼斯。

“算是吧,我当年实习的时候被分配到了俄国分部,在这里工作了三年。”曼斯的目光扫了一眼后视镜,正好对上路明非八卦的眼神。

“我的妻子也是俄国人,我们在这里相识相恋。”他补充了一句。

“然后呢然后呢?”

曼斯沉默了片刻:“我们在这里举行了婚礼,在冬天的白桦树林间,我穿着黑色的西装,她穿着白色的婚纱……那天的气温是零下十度,天上飘着鹅毛大雪,那大概是我这辈子经历过最冷的一天,婚礼结束后几乎感受不到自己脚趾的存在了。”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我们回到了我的故乡德国,在乡间的别墅前又办了一次简单的仪式,执行部给我放了三个月的婚假,假期结束后我们就定居在了芝加哥的公寓里。”曼斯叹了口气:“她每年都会回一趟俄国,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很少陪她一起。我不是称职的丈夫,直到她病逝前的半年我才知道她已身患重病多时,她去世前的心愿是为我们的小家庭留下一个孩子,但我拒绝了……连丈夫都做不好的人,又怎么能当好父亲呢?”

在曼斯教授所讲述的故事即将结束之时,芬格尔把手里的笔记本轻轻合上,插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里。

“如果我回学校后,在守夜人论坛上看到了我们今天的谈话,那你们就都别想毕业了。”曼斯面无表情地说:“我保证。”

“不敢,不敢。”芬格尔讪笑着又掏出了他的小本本,当着曼斯教授的面‘刺啦’一声撕下了一页墨水未干的纸张,揉成团从车窗里丢了出去:“多么凄美的爱情故事,可惜了。”

“教授,再给我们说说俄国分部的事情呗。”路明非连忙打圆场,装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芬格尔能否毕业他不在乎,可他路明非要是留级了,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师兄不爱,师姐不疼。

到时候婶婶家回不去不说,待在学校里还得遭人白眼,师兄师姐们毕业实习两年半归来,到结起蜘蛛网的寝室看望他时,肯定少不了一番嘲笑“哟,路明非?你还没毕业呢?怎么样,今年还能保得住‘s’级吗?”

“俄国分部?”曼斯教授一愣:“俄国分部的话……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吧,非要说的话就是他们的风格很传统,不太依靠网络,但总的来说还是精锐之师,如果你有兴趣的话,等到你实习分配的时候我可以代为引荐。你使用枪械的天赋还不错,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驾驭得了重机枪……”

听到“风格很传统”的时候路明非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是不是他理解的那样,穿着灰黑色风衣带着鸭舌帽的男人忽然把你拖进某间废弃的工厂,威胁要把烧红的烙铁塞进你的嘴里,如果你不说出密码的话……总觉得这种事发生在这样的民风彪悍的国家里就超正常的。

“来这里实习就不必了,教授!”路明非连忙拒绝,他心中向往的实习地点其实是马尔代夫分部或迪拜分部什么的,跟这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实在是相差甚远。

他早就想好了,就算到时候去不了马尔代夫或是迪拜,也可以退而求其次去罗马或者日本这类地方,只要能抱到恺撒或者源稚生的大腿,何愁没有好日子过?

“教授,你没有听说过吗?”芬格尔适时地插嘴道:“路明非神往已久的实习国家。”

“是哪里?”曼斯教授问。

“索马里。”芬格尔说:“他想去非洲成立索马里分部!论坛上都这么传,听说恺撒也可以作证,他的终极梦想是成为索马里联邦共和国的总统,终结非洲大陆的一切贫穷落后与罪恶!”

“你放屁!”路明非扑棱着上前,一巴掌捂住了芬格尔喋喋不休的大嘴。

……

白色的拉达缓缓驶入莫斯科的市区,这是路明非第一次来到这个国家、进入这座城市,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电视上放映的纪录片色彩表现不佳的缘故,他对这座城市的印象总是与阴霾且灰暗相关。

现在真来了这里,发现一切好像也真的如此,至少天色确实是灰蒙蒙的阴天没错。

路明非透过车窗观察这座萧瑟的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还算光鲜亮丽,驶入小路之后就会有破败的感觉,路面上的车不多,那些庄严的铸铁路灯也有明有灭。

沙皇时代的拜占庭建筑和苏式建筑比邻,仿佛叶卡特琳娜女皇和慈父同志并肩而立,透过它们还是能看出帝国旧日的辉煌。不过曾经解决了大量莫斯科居民的生活居住问题,让苏联时代居民们从地下室、工棚、危房和过度拥挤的合住房中乔迁了新居的赫鲁晓夫楼,在如今的这座莫斯科城中已经被拆除了大半。

每年都有旧时代的楼房被推倒,曾经作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并解决了突出住房危机的社会矛盾的“功臣”而今成为了被淹没的历史。

在死去楼房的遗骸之上,拔地而起的是一幢幢更加符合国民们对现代生活期许的电梯房,那个名为“苏联”的国家已经结束二十多年了,人们曾对变革满怀希望,可这个国家并没有变得更好。

路明非默默地看着车窗之外,他想到了过去自己的小家——不是叔叔婶婶的那个家,而是他自己的家。

那真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们一家还住在某个考古研究所的家属院里,大院周围盖着的老楼,邻里之声相闻,大家还要带上各自的脸盆和毛巾去公用浴室洗澡。

他在家里的窗下写着作业,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就知道是父母回来了。那时候他对父母的陪伴还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因为反正每天醒来都会见到,下了班他们就回来,父亲回来的时候经常会给他带点吃的。

“比起我上次来的时候,这座城市里似乎有了点变化,但好像又没有,大概是因为天气总像这样阴沉沉的吧。”曼斯不紧不慢地操控着这辆拉达轿车的方向盘,慢悠悠地在小路跟街区之间移动。

这辆白色两厢车虽然售价不高,但发动机倒是意外的不错,能提供较为充沛的加速力,也因此这辆车常被调侃“拉达开得比火箭快”。

不过这样的路上显然不是适合拉达发挥的场所,开着空调慢速行驶下发动机的抖动感尤为明显,其实路明非倒是希望曼斯教授能把车开得快些,毕竟阴霾的天气加上一辆与舒适无关的小车,很难让人生起想要好好观摩这座城市的性子。

“这里是商店街,我来到俄国分部后的第一件西装,就是在这里定制的。”曼斯语气平淡,自顾自地说着:“那家店在我上次来的时候倒闭了,店面转租给了一家连锁的披萨店,他们家的招牌是鸡肉披萨,上面还铺着点缀用的西红柿和香肠。”

“听教授你这么一说,我有点想吃披萨了。”芬格尔说:“铺着红肠和几大勺鱼子酱的披萨什么的。”

“行,先把衣服买了,我们中午就吃披萨。不过鱼子酱就别想了,那只是家连锁店,不会供应高档货的。”曼斯把车拐入街区附近的停车场:“其实俄国分部的朋友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车,但我还是选择了一辆拉达轿车。不过这确实是辆很糟糕的车,哪怕是在俄国分部也是被弃用的货色,除了性价比之外一无是处。而且对于最擅长敛财且资金雄厚的卡塞尔学院来说,它连唯一的优点都不存在了。”

“选择它,是因为想起了过去的朋友们吗?”路明非把手轻轻放在身旁因为怠速状态不停颤抖的布料座位上,这辆车的内饰是香槟色,路明非有理由相信,选择这个色调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比较耐脏而已。

“是啊,想起了逝去的青春和过去的朋友们,他们大部分还活着,但有的已经死了。”曼斯熄灭引擎,拔出了车钥匙:“不想被父母知道死讯的就谎称去了国外公干,本部的诺玛会时不时地替他们发短信问候家人。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模拟他们的声音给家里打电话。”

“可毕竟是家里人,迟早会露馅的吧?”路明非问。

“是啊,迟早会露馅的。”曼斯教授轻扣门把手,冬日寒风顺着车门涌了进来:“可对葬在公墓里的死人来说,那已经不重要了不是么。”

除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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