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兵器

北军在攻灭孙珍之后,驱使俘虏和百姓重新修了朱雀渡的渡桥。

只留下左孝成率领本部一千精锐在北岸立栅,修起一座坚固的营垒,监视南军。

李如愿命人把城中缴获的床子弩全都运送至了左部营垒之中,用以加强对南军的威慑,专门用来守渡桥。

而南岸的联军依旧是没有什么动静。

沈穆之自孙珍战死之后就意志消沉,成日饮酒作乐,谁去邀请他出战连面都见不到。

盟主都这样了,别的人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全都在江岸边加固营垒,没有丝毫进攻的打算。

十万大军,被一千人钉在这了。老兵头左孝成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大排面。

刘绛自从被李如愿收为义子之后,水涨船高。在整个北军里都成了红人。

但他还是跟往常一个样,见谁都客客气气的,憨笑成了他的标志性对外嘴脸。

军务杂事还是一如既往的交给李曜和庄骏管着,还抽空跟庄骏去找了他家的铁匠,打了几件兵刃。

一对儿铁锏,一对儿短柄铁骨朵,一个单支的长柄骨朵,四柄战斧,还打了四口刀。

两把厚背砍刀,就照着一刀倾城里王五那把刀的样式打的,两把长柄朴刀,形制其实差不多,按照水浒里的最常见的那种朴刀形制。

之所以打了这么多兵器,完全是因为打了几仗之后刘绛才明白,如小说之中说的那种神兵利器那是不存在的,兵器在真正的战场上那完全就是消耗品。你不管制造多精良,在战场上砍了人之后都会有损耗。兵器之间碰撞损耗更大。

所以钝器是最耐用,并且也最实用,即便敌人穿了甲,用钝器也能对敌人造成伤害。

斧头打了四把,这个主要是因为斧柄容易断裂。并且刘绛在这些兵器里,斧头他用的最是顺手。

两支铁锏都是重十二斤,比起一般形制的铁锏快重出一半了。

北军第一的猛将毛襄也终于是在软磨硬泡之下,答应了传授武艺。不过要等打完了仗才有功夫,但也还是先指点他一下现在需要打基础,练最基本的招式。

“你身体雄壮,气力惊人,但打仗的时候只会用蛮力,不会使技艺,其实这东西没什么难得,槊也就是这么几招,刺,劈,砍,削!你先练这四字决,等你练熟了,在教你扎、革、拿、挑和在马上如何夺槊...”

同时毛襄还给刘绛一根棒子做现在用的主武器。

刘绛接到手这根棒子上下打量了几眼笑道:“毛师啊,这是啥啊?”

毛襄一本正经道:“这个东西叫殳!也是枪矛一类的兵器,比槊要短些,更适合击打,你力气惊人,但技艺不精,马槊虽然也能用,但你刚入门,未必能驾驭长柄,这根殳长一丈,便于击打。”

刘绛接过这把名叫殳的武器之后,仔细端详了一下,积竹木柲,有棱无刃。

前端的应该是用铜打的,像个小锤头一般,抡一下都有破空声,以这个长度和重量,很有杀伤力,并且确实比那根差不多四米长的马槊要用起来方便多了。

大概有两米多,两米五到两米七之间。按照毛襄的指点练了几下,简单的击打劈扫,的确是不需要特别高深的技巧。

用这种也算是钝器类的武器最重要的就是力气大。你会用棒子打人,这东西就算是会用了。

为了测试一下这东西的实战效果,刘绛直接上马,借着战马前冲直接用殳把一个套在稻草人上头盔打的凹陷碎裂。

下马之后刘绛自己也看了看,很满意这个击打的杀伤力。

最少现阶段,很适合他用。不用学,直接拿这东西抡人就行。刘绛是估计毛襄看到自己在战场上那马槊用的暴殄天物了吧,就是一顿砸,一顿捅。

长柄的马槊真是很难驾驭,他跟枪法很相似,易学难精,能够把槊玩明白的,那都是猛将。

比如什么尉迟恭,羊侃,高敖曹。

在端槊端了两个月之后,刘绛终于碰到了个行家里手,但不是说拜了名师就一定能成高手。只是有名师教导,能最大程度上激发自己的天赋。

而最终能使出什么样的本事来,天赋决定上限,努力则决定了下限。

恰巧刘绛这两样都不缺,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实际年龄过了年也才十八,马槊这种兵器也不看什么童子功,即便是世家子弟年纪太小的时候也没法练,气力足够,又肯用功,这样的条件练出来并不难。

连着好几天,刘绛就练刺劈砍削这四个最基本的动作,每个动作一组,一天练五百组。

五百组练完了觉得还有余力,那就再加三百。动作很简单,也不复杂,就跟营里士卒练得东西差不多。很枯燥。

这种练法让营里的几个都尉看了都直摇头,魏兰因看着刘绛挥汗如雨,颇有些自嘲道:“我十八那会儿要是有他这劲头,你们几个都不是我对手。”

赵夜叉板着脸看着练武的刘绛,又转身看了看跟在他们身前蹲着的王小二和陈小乙,照着两人的屁股就是两脚。

“你们两个兔崽子,我们在这看你们也看?大红在那呼哧呼哧练着你们看不到?去拿着枪跟都督一块练去。你们还是亲兵呢。”

两个半大小子踢了两脚之后乖乖的去当了陪练,嘴上没说话心里却叫苦不迭。

周达和老胡全都笑了,老胡笑过之后还道:“我当初在大红这个年纪,整天里想的可不是练习弓马武艺...”

魏兰因接了下句道:“天天想的都是娘们儿呗?”

“嘿嘿嘿嘿,那不然呢?”

几人闻言全都笑了起来,几个男人在一起不聊国家大事,那多半跟女人分不开关系。

一旁的韩桃芳蹲着看了半天,也起身拿起根长枪跟着三人一道操练起来了。

他其实自幼练过拳脚,所以身强体壮,也练过一手单刀,但刀上了战场就是不如枪矛一类的优势大。

战场上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你的兵器比对方长,比对方快,你就比敌人有更大的机会活下去。

在营里批改公文有些劳累的庄骏出营帐就看到刘绛在练槊,也不由的多看了几眼。当了大都督的义子,却好似什么变化都没有。就这心气庄骏就很服气。

兄长庄辅也嘱咐他,好好跟这位小将军共事,只要李如愿一天不失势,以这位小将军的心性就不会差了。

庄骏深以为然。

低调,勤奋,狡诈又看着憨厚,勇力可以称得上绝伦,长相...端正,喜庆。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运气真不错。

一个家奴,能有这际遇,这未来能有多大前途谁又能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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