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囡枫分开之后,我独自回到了家里。
这次的事件,相信伟志先生一定能看出来,是我主动介入其中的,绝不是囡枫邀请我当舞伴这种幼稚的理由。
像这种一戳就能破的谎言,就算是那位芬克家族第一继承人北海,也是能看的出来的。
对于特里家族,乃至芬克家族而言,我并不算什么,我不主动招惹他们,他们也就对我视而不见,而我主动参与进来,如果对方毫无动作,反而显的丢人。
所以他们的反击,一定会很快到来。
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些,但总归是个麻烦,还是要想办法处理为好。我认为伟志先生算是个商业枭雄,做事极有心机和手段,他应该不会做直接找人暗杀我这种掉价的事。
但如果他真的那么做了,我会大大降低对他的评价,可这样对我方却非常不利,因为囡枫可能装半年乖宝宝的时间都没有了。
第二天放学时间,我和夏正准备回家,不过在悬浮列车站点,被四名西装保镖拦住了。
我对夏说,“夏,今天你先回家吧,我有点事要办!”
“可是……”夏犹豫地看着我,因为这四名保镖不仅配枪,还个个人高马大,绝非善类。
夏不太愿意离开,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衣袖,一副要与我同生共死的样子,只是她这么一个柔软的女孩子,露出这幅表情,没有任何威吓还让人觉得挺好笑。
但这次行动真的不方便带上她,于是我对她说,“对方算是我的朋友,这几位保镖是派来保护我的。”
夏这才勉强放开手,嘱咐我说事情办完之后一定要和她打电话报平安,这才独自回家。
这过程中四名保镖面色都挺不屑,但没有反驳我的话,想来对他们而言,夏也算是个麻烦,能主动离开再好不过。
“你们是谁派来的人啊?”我笑着问四名职业保镖,我猜他们应该是战场退伍下来的佣兵或军人,身上的那股杀气怎么也掩盖不住。
“你不需要知道,现在跟我们走一趟,我们要带你见一个人!”领头的光头保镖冷声道。
“如果我说不呢?”
“小子,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另一名高个保镖道,“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们会保证你的安全。”
通过寥寥几句话,我倒是判断出想要见我的不是伟志先生,如果是他的话不必这么藏藏掖掖,随便找个佣人来带我过去就好。
想必要见我的是那位北海公子吧!
这四人明显是最精锐的保镖,按正常逻辑派一个人就能带我过来,派两个就是极限了,派四个明显是为了震慑我吧!
想到这里我不禁松了口气,伟志先生并没有采取最激烈的手段,昨天在我和囡枫舞毕后,我看到他对北海说了些什么话,让北海看我的神色更加充满怒意,想必就是一些挑拨离间的话吧!
这样一来,北海也没有理由杀掉我,顶多算是给我一点小教训,否则的话他一定会派人暗杀我,而不是让保镖带我去他的府邸。如今我表面的身份虽然是小人物,但在大众中有极高的知名度,他如果敢在家族本部杀掉我,其自身和家族需要承受极大的代价。
一旦他那么做了,那么伟志先生只能舍弃掉他,甚至芬克家族这个未来盟友。
“好吧,你们带路吧!”我对着四人说。
“我需要对你进行搜身,请过来一下。”光头佣兵趾高气扬地对我吩咐道。
我一声轻笑,“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我没有带任何武器却是真的,毕竟我才刚放学回……”
“臭小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是吧!”高个保镖打断我的话,恶狠狠的看着我,那只沙包大的拳头捏的咯咯作响,明显是在武力恐吓我。
“几位,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我神色轻蔑地扫视四名保镖。
“你他妈的!”就在四名保镖将要给我点教训的时候,纷纷脸色大变,对视之后不敢置信地看着我,因为他们发现,他们腰间的配枪弹匣,全部到了我的身上,此时我将四支手枪弹匣拿到了手上,动作就好像变魔术,根本没人看清我是怎么做到的。
这同样也是一种威慑。诚然他们有更多的底牌,不止一把的手枪,但他们可做不到这一点,采取更激烈的行动,搞不好会让他们全军覆没。
四名保镖小声交谈几句,这才沉下脸道,“您可以保证,您没有带任何武器吗?哪怕是利器也没有?”
“可以!”我应道。
四名保镖这才让我上了加长版的豪车,我独自一人坐在最后一排,无人看管我,这一路上他们没有说话,脸色也极其难看,想必这四位战力极强的高手,在刚才弹匣被夺之后,感受到了窒息一般的死亡感吧!
越是在战场上待的久的老兵,就越是能察觉强者给他们带来的压迫,我想此时他们和我待在一起,一定会觉得脖子上挂着死神的镰刀,自己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杀掉吧!
……
北海
我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所以什么事我都想要追逐更好的结果,而我也很幸运,出身在了一个名门望族中。
但老天爷是公平的,我自身却没有那么的完美和优秀,我顶多算是一个自制力不错的年轻人,值得培养,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可我们家族近十年来一直走下坡路,年轻一代有能力的更是寥寥无几,家族需要造势,所以我就被当成了“天才”来宣传。
我从来不羡慕那些“天才”,因为我深知一点,想要超凡入圣,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学习和自省。
每天八小时?十小时?十二小时?甚至十四小时?
除了睡眠和吃饭的时间,几乎全部用在学习上,这样的话的确能成为天才,可那还剩下什么乐趣呢?
我们攀登高位,追逐更好的环境,不就是为了享受人生嘛,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在苦修上,和最初的目的就本末倒置了。
我每天最多最多只能花6小时在学习和自省上,因为我还有很多的私事。我喜欢跑车和美女,要经常去高档娱乐会所消费,也加入了一些豪车俱乐部,经常线下聚餐,还有很多朋友要应酬,偶尔也会追求女孩子,虽然几个月就分手,但总归要花费时间。
我从来不认为这样做有错,因为我过的,是绝大部分人都梦寐以求的生活。
抛开这些另说,我勉强算的上是一个天才,学习占用了我人生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时间,我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联邦大学,各方面的评价至少都是合格以上。
说到这里我对于自己的未婚妻,囡枫有一股五味杂陈的感觉,说不上羡慕她,也说不上同情她,更说不上对她有什么特别的情感吧!
我的天分其实不比她差,只不过她在私生活上的时间几乎是零,所以她能用更多的时间来学习和成长,成为所有人口中的天才,而我所能用的时间,只有她的一半,甚至更少。
我这样的人,也许在四十岁之后,能够真正成长起来,担任掌握重权的大人物,但在四十岁之前,我是不行的。无论人脉、眼界。经验,我都比不上家族中执掌大权的长辈。
我算是个不算天才的“天才”吧!如果我愿意将所有私人时间都拿出来用在学习上,我如今的成就,一定不会比囡枫差。可我做不到,我相信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做得到,所以我从来不埋怨什么。
之前我说过,我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在过着奢华生活的同时,也必须拥有完美的人生和婚姻,所以我见到囡枫的时候,我就在心中确认,她是我最好的妻子人选。
我并非对她一见钟情,甚至对于花丛老手的我,就算是她如此的美艳动人,也未必能让我放下一切。但她的容貌、身份、才能加起来,便是我见过最出众的女性了。
这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找得到比她更适合我的女孩子。
和她结婚之后,我们家族和特里家族正式联盟,我也可以借助囡枫的关系,稳固自己的第一继承人位置,甚至在四十岁乃至五十岁之后,有望成为下一任议员。
在那名叫意的少年出现后,我心中涌出了无法抑制的愤怒,那更多的并非来自情敌的仇恨,而是我对自己人生的规划,被他破坏了。
我是个花丛老手,恋爱达人,追女孩子的经验堪比职业专家,但在他出现之后,我却生不出和他竞争的勇气。因为这个人,实在太完美了。
让我更加绝望的是,囡枫看他的眼神充斥着爱意,甚至都不曾掩饰。当一个女孩子心身深陷于另外一个男人的时候,对方又是那么优秀,身为一个竞争对手,我拿什么去赢他呢?
我想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赢的,连万亿分之一的可能都没有。
所以我在那时候,几乎失去了理智,愤怒到连一丝伪装都不剩下吧!
只不过,赢不了的说法,只针对正常手段。我是芬克家族的少爷,而他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所以我用不正常的手段,能够轻而易举的胜过他吧!
抱歉了,我也只能这么做了,因为在我的完美人生规划中,囡枫是必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