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李沐一直以来都有晨跑的习惯,里程也不多,大概一次三到五千米的样子,跑步这玩意总是贵在坚持,一次两次的心血来潮只能带来点儿心理安慰,滴水穿石的努力往往才能真正起到强生健体的功效。
孙胜完在他身边跑着,小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娇俏可人青春飞扬。
那天见面以后,她组合的经纪人上门拜访,李沐这才知道自己好巧不巧就住在她的宿舍楼上,
经纪人小哥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亲自登了门,送了点儿唱片周边之类的礼物,算是认个脸熟,倒并不奢求能让这位小老板高看一眼,他其实也觉得自己挺倒霉的,学历明明不低,奈何刚进公司就被派去给一个新团做经纪人,偏生这个团出道时机还是个万夫所指的档口。
这一年奔波下来,粉丝没攒几个,骂声倒是积累了一片,至于收到结算,那更是遥遥无期的一件事。
李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抬头打量一眼身旁的姑娘,她呼吸有点儿急促,看上去在很努力地和生理极限做斗争。
他知道她其实高中时是不怎么运动的,这些年逼自己那么狠,瘦的那么快,大概还是因为某些恶评的缘故---身材管理对于这个国家的偶像来说,是一件苛刻又无理的事。
在镜头的放大下,粉丝认可的不是健康美,而是病态的消瘦。
“实在受不了就停下来,你要是晕过去了,我可不负责把你背回去。”李沐加快步频,跑到她身前,转过身来对着她说。
孙胜完摇了摇头,咬牙道:“我再坚持一下试试。”
李沐眼见着劝不动,叹了口气,只好教了她一些调整呼吸的办法。
他还真怕性子执拗的姑娘闷着不说,真憋出什么病来。
小区绿化做得不错,李沐边跑边看景,没一会儿就到了单元门口。
“啊,不行了..太累了,太累了。”大门前,孙胜完趴在栏杆上,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李沐拉着她几乎只有骨头的手臂:“起来,再小跑会儿,或者慢走一会儿都可以,现在就停下来,心脏容易受不了。”
“哦。”孙胜完撇了撇嘴,撑着栏杆,一下一下地走着。
李沐疑惑道:“公司让你们减肥,都不教你们科学运动的办法吗?一个个身子这么弱....”
孙胜完吐了吐舌头:“之前请过私教的,大家都没坚持下来,就辞退回去了。”
“那你们平时怎么突击减肥?”
“节食呗,就当节省开销了。”
李沐环着手腕,语带讽刺:“你们这是虚假勤奋,不仅容易反弹,还对身体不好。”
孙胜完小声吐槽道:“都是牺牲自己给资本家剥削,您还搁这儿装起正义来了....”
李沐微笑,走到她面前,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人家我不管,反正你不一样。”
孙胜完俏脸微红:“我有什么不一样的。”
李沐没理会,转身朝屋子里走去:“因为有个人,高中的时候把我堵在天台,羞答答说什么‘那个不好意思,我可能有点儿喜欢...唔.....”
某个被戳到黑历史的姑娘涨红着脸,跳起来去捂他的嘴:“不许说,那是小时候不懂事,不作数的.....”
恰好这时电梯门开了,她急急忙忙跑进去,按下关门键:“你你你...等下一班。”
李沐撑着几乎快要关上的电梯门:“明天还跑不跑?”
她默自低头想了一会儿,撇开脸,倒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电梯上行,就像李沐的心情一样节节攀高。
生活很累,工作很苦,有个漂亮又容易害羞的小姑娘时时调戏着,倒总算是有点儿盼头了。
李沐撑着后脑勺,哼着歌去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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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胜完回到宿舍,刚一推开门,就被一张俏脸按住肩膀。
高个子姑娘沉着脸,语调深沉道:“胜完啊,人家我不管,反正你不一样。”
孙胜完怒目而视,没好气地推开她道:“朴秀荣,讨打啊你。在哪里偷听?”
名为朴秀容的女孩蹦跶到沙发上,扣着指甲道:“我一直在电梯门口啊,你们两个调情太认真,连周围有人都没注意到....”她抱着枕头,一点儿一点儿地挪到自家室友旁边,:“到底怎么回事啊,欧尼你有个这么厉害的同学,怎么连出个道都磕磕绊绊的?”
孙胜完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口道:“我高中的时候,全班同学都以为他是个偷渡过来的孤儿,谁知道这么家财万贯的.....”
朴秀容沉默。
孙胜完失笑:“是不是想说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
朴秀容搂着抱枕,点头。
孙胜完摩挲着杯子,苦笑:“我也这么觉得。”
良久,朴秀容开了口,小声道:“以后呢?他会帮你吗?会帮....我们吗?”
孙胜完沉默不语。
朴秀容喃喃自语:“也对,是欧尼你的话,肯定不会开口让他帮忙的....”
“对不起。”
“没事的。”朴秀容捏着姐姐的衣角,安慰道:“欧尼,我说着玩的,其实,我明白的,这个圈子里乱是乱,真正靠着攀关系和套近乎翻红的,简直屈指可数,远的不说,公司的前辈,哪一个不是从黑料和丑闻里一步步涅槃的?是,现在我们是很糊,比起公司的其他艺人,简直说是糊穿地心也不为过,可是换个角度想,以后就会越来越好不是吗?”
孙胜完捏了捏她那张肉感十足的脸颊:“说起话来倒是一套一套的,我是姐姐你是姐姐?”
朴秀容一撩头发:“忙内团爸不知道吗?现在都流行这种人设。“
孙胜完笑了笑,没搭理这茬,转身回了房间。
她的房间不大,但是很整洁,一切打理地井井有条,分门别类。
墙上挂着一组照片,依稀还能辨认出,那是她高中时拍的,脸颊上还有肉,也还没顺着公司要求,留起她并不喜欢的刘海。
那时候,她还是个同学眼里的亚裔书呆子,最大的愿望是在音乐剧里演主角。
她还喜欢过一个男孩子,那个男孩子和自己一样,是个亚裔,并不起眼。不懂体育,爱好数学,偶尔打工,经常上课睡觉。
所以她喜欢他,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有一次,她在那个城市常见的大雪天独自蹲在墙角哭,被他看见了。
他点了根烟,坐在墙角,问她为什么哭。
她鬼迷心窍,一五一十地说了,其实也无非就是屁大点事,起了冲突,被同学说了重话,接下来再被排挤一段时间。
那座城市里,这是她这样的黄种人常见的处境了,一段时间以后,她有自信她还能融入那个圈子里的。
他却不愿意她这样忍下去,于是领着她找上当事人,了结了这件事。
用了点儿拳头和嘴。
从那以后,她再没被排挤过。
青春期的小姑娘梦里总是住着个白马王子的,不一定风度翩翩,也可能拿着把大砍刀。
于是她把他堵在天台,做了个现在看来羞耻无比的告白。
意料之外情理之外的被拒绝了。
她已经欠他一次了,现在再让她开口,她觉得自己做不到。
因为骄傲如她还是有那么点儿自尊心的。
孙胜完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如是这般的回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