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内,黑色马车缓缓驶入一条街道旁的巷子里。
夜虽渐深,可因为常州没有宵禁的原因,这条街上和这条巷子内依旧还有不少人迹,他们或是赶夜市的摊贩,或是逛夜市的寻常百姓。这些人有的三五成群,有的随街漫步,有的在街旁的小吃摊宵夜,有的在巷道口随便摆了一张桌子怡然自得的喝着酒聊着天,一派热闹悠然闲适的景象。
所以,谁都没有刻意去注意一辆本就很普通的马车,因为这样的马车根本毫无显目的地方。
马车进入巷子深处,在一处老旧的房门前停下。
这扇普通老旧的门口正对面处,是一个卖肉饼的摊子,摊子左边不远处是一个算命的老头,破旧的幡布在风中左右摇摆;右边几丈外则是一个烤红薯的摊子。大门两旁却是有三四个乞丐,他们蓬头污面,有的蹲坐在墙边,有的干脆就将草席铺在地上躺着,还真是那种活一天便是一天的窝囊潦草劲儿。
卖肉饼的摊主正在和一个中年男人说话,或许是有些不满那男人只闲扯却不买肉饼,摊主脸上有些不高兴;算命的老头模样的人正支着额头打盹,也是,谁会大半夜的跑来算命?烤红薯的摊子前也很冷清,摊主自己却拿着一个红薯吃得津津有味。
这条巷子里,所有的一切都非常正常,就是一副寻常的市井之象。tiqi.org 草莓小说网
马车停下,大门便立刻从里面被人打开,赶车的马夫轻抖缰绳,将马车驶入了门内。
这是一处占地并不算大的两进宅院,很普通老旧,院里灯光昏暗,除了门口阴暗中有一个人影外,院中一片寂静。
马车在院中再次停下,马夫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前方大门紧闭的主屋,然后才轻轻吐了一口气。
随后,马夫跳下车,忽然开口说道:“把车里的东西清理干净,要不留痕迹。”
这院子里除了那个开门的人外,乍一看并没有其他人,可当马夫的话一说完后,院中的几处阴影中便立刻闪出两个人影,他们沉默着立即走向马车,动作利落的从车厢里拖出了三具尸体。
从身形上看,那两人皆为男子,且都步履轻快,显然都身怀武功。
无论是谁从这辆普通的马车里看到了三具尸体,恐怕都会大吃一惊。但那两人似乎对这样的事并不意外,他们依旧沉默,却很利索的从院里找来了几个麻袋,将尸体装了进去。
在两人做这些事的时候,马夫却已经推开了主屋的房门走了进去,随后屋里便亮起了微弱的灯光。
他对院内的人和正在处理的事仿佛并不关心,或者说,他很信任那两个人。
主屋内摆设很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桌上有笔墨纸砚,以及一叠未用的信封和一面铜镜。
除此之外,这间屋内再无其他陈设。
桌上一灯如豆,马夫坐在桌前,伸手揭下了斗笠,铜镜中映出那张其貌不扬的脸来。
他双手缓缓按在桌沿,缓缓闭上眼睛,不急不徐的轻轻呼吸起来,他像是在调息,又似在仔细盘算着什么事。
很快,他整个人开始变得非常安静,安静得就像一尊雕像,一尊十分严肃而沉稳的雕像。
他在思考,在计划,在复盘很多事很多信息。
一刻钟后,马夫睁开了眼睛,他深蓝色的眼瞳泛起了清澈的光亮。
他有着一张其貌不扬的脸,如果没有那一对与众不同的眼瞳,那他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可事实上,他却是一个极不普通的人。
马夫再一次缓缓吐了口气,然后他拿起一张纸,取下毛笔蘸墨,开始在纸上写起来。
他的字居然也写得很好。
不久后,他写完了一张纸,吹干墨迹后,取来一个信封装上封口。但这封信具体写的是什么内容,除了他自己外,便只有看到这封信的人才知道了。
封好信封,马夫又在信封上提笔写了三个字:西北,甲。
放下信,他又取一张纸,继续书写。
片刻后,他写完信,吹干墨迹装进信封封好口,再提笔在信封上写上三个字:汇通,甲。
写完两封信后,马夫继续取纸书写,装封,在半个时辰中,他有条不紊的陆续写了六封信。
总共八封信,其中三封信的信封上分别提了“甲”字,两封信提了“乙”字,其余三封却没有提类似甲乙之字,只有简单的圆圈和叉代替。
做完了这一切后,马夫才放下毛笔,又沉吟许久,方才用指头敲了敲桌面。
“咚咚。”
指头敲在桌子上发出两声轻响后,门外进来一个衣着相貌都很普通的年轻男子。
这个院子里,不知还隐藏着多少像他那样的人。
年轻男子没有说话,只是朝着马夫微微躬身拱手。
“按照指示,今晚送出,要快。”马夫看了一眼那人,简短的作下交代,随即语气微沉:“通知城中的人,立刻转移位置,切记不可轻易暴露,空下的位置互相补充。”
“是。”那人点头,动作麻利的将桌上的信封收好放进了怀里。
“还有,”马夫眉头轻皱,指头敲了敲桌子,沉声道:“告诉张泰,他昨天晚上已经去算过一次命了,今晚又在那里买肉饼,还一直不走,眼尖的只怕早就将他识破了,他明天就不要再来了,换一个人替他。”
那人脸色微变,立刻点头道:“明白。”
马夫目光深沉的挥了挥手,示意那人离开。
那年轻人摸了摸怀中的那些信,然后才转身快速离去。
没有人知道那些信到底有些什么内容,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信一旦交到收信人的手中后,便会成为引发江湖波澜的引子。
院子里已经安静下来,因为该安排的事都已经安排妥当。没有接到任务的人,便依旧安静的蛰伏在这院子的各个隐秘阴暗处。
没有人知道他们具体有多少人、是些什么身份来自哪里,但可以肯定是,此刻这条巷子方圆一里的范围内基本都已经有了他们的暗线。类似他们这样的人在江湖上还有很多很多,这些人的存在组成了一张遍布江湖各处的网,也是暗子,他们都是替同一个人做事,那个人就是公子羽。
作为如今江湖上最具信誉和实力的中间人,情报一直都是公子羽在江湖上赖以生存的根本,而院子内外的这些人,却仅仅只是临时被调来常州的一小部分。
如今江湖上,论情报网之广之隐秘,自然当属闻风山庄,因为闻风山庄的鸽子遍布天下。但公子羽这张亲手罗织的网却要隐藏得更深也更隐秘,是真正的属于黑暗。
鸽子再多始终会见光,会在某一天被人抓住尾巴。但真正的暗子,是不允许被人知晓的存在。
因为公子羽比谁都要清楚一件事,那便是要想在这个江湖上混得久活得久,就需要更多的底牌,而这些底牌,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马夫在桌前枯坐了许久,然后才起身关好了门,再返回桌前坐下,从衣袖了摸出来一封信。
一封留在车厢里的信。
马夫默然看着手里的信封,目光浮现出前所未有的凝重。
他甚至听到自己的心跳正在逐渐加快,呼吸渐渐沉重,连手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他似乎已经预见了信中的内容。
但他依旧疑惑、期待甚至紧张,所以才会激动。
他微颤的手缓缓拆开了封口,取出了信纸,缓缓打开。
昏暗的油灯下,马夫紧抿着唇,开始一字一字的阅览起信上的内容。
信的内容很多,写满了足足三页。
马夫每看完一页,他的目光便深沉一分。
一柱香后,他终于无比仔细的看完了三页信纸,也终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但他吐出的好像不仅仅是一口气,更像是沉淀多年的坚持和意气,在这一刻终于得到了释放。
他的眼眶变得湿润,目光中有有释怀、有激动,更多的却是坚定。
他看着面前的那面铜镜,他的视线变得模糊,任凭泪水淌出眼眶。铜镜里,他的面孔仿佛开始变得模糊起来,甚至时光也随之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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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一个男孩出生在扬州一个富商家中。
孩子的父亲以经营丝绸生意发家,家资殷实,良田千顷,是扬州有数的富商之一。
按理说,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一出生就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用不完的金银财宝,别人辛苦一辈子都想得到的东西,他一出生就已经拥有了,这是何等的幸运?
但可惜,这个孩子却并非如此。因为他是庶出,且还是一个有着外族血脉的庶出之子。所以他一出生并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而是注定会艰苦凄凉。
孩子的父亲不但是腰缠万贯的富商,更生性风流,家中除了正妻外,还有三房妾室,共有一子二女。那一年,富商带着一批丝绸远赴安息国,一年后返回。这一次富商不但带回了数目可观的金银,还另外带回来了一个卷发蓝眼的安息国女人。
女人很漂亮,是那种与中原女人截然不同的姿色,尤其是她的眼睛,很蓝,蓝得仿佛是六月天里万里无云的蓝天。富商家中的所有人都很意外和诧异,因为这个女人不但是一个外族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大着肚子的外族女人。
所有人都明白了,这又是一个富商在外面风流后带回来的女人。唯一不同的是,富商的口味变了,不但对一个外族女人产生了兴趣,并且还允许她怀上了他的血脉。
人们不知道富商到底是留恋那个女人的别样美貌,还是在意她肚子里的孩子,所以才将她从遥远的地方带回了家。
富商在家中有着毋庸置疑的绝对威信,所以没有人敢对这件事随意过问。而富商回家后,也只是简单的宣布:“她的名字叫阿米娜,我喜欢这个名字,也喜欢她,以后她就是这家里的六夫人。”
没有人胆敢忤逆富商的决定,所有人只有接受,包括富商的正妻。
富商对那个来自于遥远地方的异族女人很宠爱,他吃饭时,其他妾室是不允许与他同桌的,但阿米娜却可以,这让其他女人暗中很不高兴。而阿米娜也很诧异,她不明白这个家里的其他女人为何不能与他的丈夫一起吃饭,因为在她的家乡,是没有这种情况的。
阿米娜不知道的是,她不明白的事还有太多。
像富商这种家底,就算他再多养六个女人,其他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如果阿米娜只是一个中原女人,那也没有问题。但阿米娜偏偏是一个卷发蓝眼的异族女人,而且还怀上了家主老爷的孩子,所以这就有了问题。
在当今的中原,也是有其他异族人存在的,但并不多,且基本毫无地位可言。异族男人是最低等的苦力,和奴隶没有区别;而异族女人也好不了多少,在中原繁华的大城中,青楼妓馆是能见到异族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她们的价值也仅仅是比其他中原女人高出几两或者几十两银子,仅此而已。
所以,富商老爷家中的女人,暗中对阿米娜的态度也是如此,只将她当作是一个低贱的异族女人,并没有真正的接受她的到来。
但她们表面上还是保持着一定程度的礼貌,毕竟阿米娜是老爷现在最宠爱的女人。可正是因为老爷的宠爱,家中的女人们对阿米娜早已生出了敌意。
因为嫉妒,从来都是人性最恶的一面,尤其是女人。
但阿米娜却还没有察觉,因为她还沉浸在幸福感中。尽管她并不能理解自己的丈夫除了自己外为何还会有其他那么多女人,但现在的生活与一年前在安息国的日子相比,这里简直已经算是天堂,所以她也还能接受。
在遥远的安息国,阿米娜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母亲早早就已经死去,只有一个嗜赌如命的父亲。在她还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小女孩时,她的父亲便已经无时无刻准备将她卖掉,以换取一些钱还他的赌债。但让她的父亲没想到的是,尽管家庭十分贫穷,可随着年纪的增长,阿米娜竟越来越漂亮,可这也让她父亲的贪念也越来越大,再不愿意以便宜的价格将女儿卖出去,当别人问他要多少钱才肯卖时,赌鬼父亲伸出一只手,笑吟吟地说:“不多不多,只要五百个银币,你就可以将我貌美的女儿带回家了。”
阿米娜的美貌让很多人都会忍不住动心,但五百个银币的价格,却又只能让他们望而却步。
对于有钱的人来说,五百个银币不算多,可他们却觉得阿米娜的相貌并不值这个价,毕竟有钱的人见过更多比她漂亮的女人;但在普通人看来,阿米娜简直可以称为天使,但五百个银币,他们却付不起。
所以,阿米娜一直等到了十六岁都还没有被卖出去。这让赌鬼父亲很恼怒,但他奇货自居,又不愿轻易降低价格,于是便只有将怒火发泄在女儿身上,每次喝醉和赌输钱后,他都会将拳头和巴掌雨点般的落朝着柔弱的女儿身上招呼,让她遍体鳞伤生不如死。
以前的阿米娜特别厌恶父亲将她当作物品标价待售,可在父亲无休止的虐待中,年轻的女孩逐渐对未来失去了期待,也对自己唯一的亲人失去了信心,残酷的生活逼得她不得不改变了想法。
她每天都会暗中祈祷,无比希望有一个人能付得起五百个银币的高昂价格,将她带离那个只有噩梦的家。
或许是她的祈祷很真诚,在她十七岁的时候,那个能付得起五百个银币的人终于出现了。但让阿米娜没想到的是,那个人虽是男人,却是一个衣着相貌都与她截然不同的来自于遥远东方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是一个丝绸商人,常年游历于西方各地,所以他不但能听懂更能说安息国的语言,这让阿米娜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在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来自东方的中年男人看着阿米娜,用安息话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中年男人身材不算高,相貌也算不上出众,但他眉眼之间却有一种自信稳重、能让阿米娜感到安全的气质。所以阿米娜没有犹豫,点头说:“我愿意。”
于是,中年男人没有半点犹豫的便拿出了五百个银币。赌鬼父亲看着桌上几乎堆成一座小山的银币早已笑得合不拢嘴,根本没空去看女儿一眼。
阿米娜彻底对父亲和这个家死了心,她没有半点留恋地跳上了中年男人的马车。马车离开时,阿米娜忍不住在心里呐喊,她终于得到解脱了,无论这个男人要带她去什么地方,都总比她的家要好得多。
中年男人话不多,他告诉阿米娜,他叫庞伯之,是一个从遥远的东方中原之国来此经商的丝绸商人,他将会带着阿米娜一起回去。他和阿米娜说话的时候,眼睛闪着亮光,语气很温柔。十七岁的阿米娜在他的注视下禁不住一颗心直跳,脸也红了起来,她不得不低下头。
庞伯之轻轻抬起她尖俏的下巴,温柔地对她说他喜欢她。于是女孩的脸更红,头垂得更低。
富商庞伯之带着阿米娜,跟着商队一起向东而行。在那一段很漫长的旅途中,男人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宠爱有加,那种被人重视和爱护的感受是阿米娜从未拥有过的,所以她渐渐接受了男人,因为除了这个男人外,从未有人真正关心过她。于是在旅途中的某一夜,阿米娜在男人的温柔体贴中从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女人。
等他们终于回到了中原时,阿米娜已经有了八个月的身孕,想到那即将出生的孩子,年轻的女人既期待又紧张,完全没有在意男人家中其他人的感受。
阿米娜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安顿下来后不久,便开始主动学习起中原的语言和一些基本习惯,这让庞伯之更对她刮目相看,一有闲便会和她单独相处。男人本就精通安息语,阿米娜但有不懂之处,他都能用最有效的方式进行指点,所以阿米娜很快就学会了中原话并习惯了与之前完全不同的生活习惯,这让男人十分欣慰,对她也越来越宠爱。
可是,尽管阿米娜已经学会了中原语言和生活习惯,但她却忘记学会一件更重要的本领,那就是如何与其他女人打交道的人情世故。
阿米娜以为,她和那个庞大家庭中的另外五个女人虽都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但她并不了解她们,所以生活是各顾各,大家互不干涉就好。可是随着对这个陌生环境的逐渐熟悉和习惯后,她才渐渐明白事情并没有如她想象的那般简单,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并不仅仅是见面互相礼貌的打声招呼而已。
后来她更发现,其他人对她的礼貌,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礼貌。
阿米娜却没有心思去想要如何与其他女人打交道,她把一切注意力都放在了她肚子上。
两个多月后,阿米娜终于到了临产的时候了。或许是返回之时太过舟车劳顿伤了身子,又或许是因为水土不服,阿米娜分娩时过程极为艰难痛苦,甚至还大出血,最后虽然成功的生下了一个男婴,但她也几乎送了命,为此落了下难以根治的病根。
孩子出生了,富商老爷高兴极了,他虽有三个孩子,却只有正室所生的一个儿子,其他两个都是侧室所出的女儿,所以庞老爷自然将阿米娜生的儿子视为珍宝。在孩子满月时,庞府大摆宴席七日,邀请四方乡邻亲朋与之同庆,场面热闹非凡,几乎举城皆知。
庞老爷老来得子,自然心情愉悦,几乎每天都在阿米娜的院子里与母子相伴,这让其他五个女人越发不满,但她们畏惧庞老爷,所以只敢暗中痛恨那个异族女人,私下里说阿米娜是异族狐狸精转世,专程来勾引老爷的。阿米娜虽一心放在儿子身上,可那些只言片语还是传到了她的耳中,她虽年轻,却早已历经磨难,一心只求安稳度日,于是便只当不曾听过,平日里关了院门自得清净,绝不参与庞府大小事务。
她的不争之性,让庞老爷对她更为疼惜,但在其他女人看来,阿米娜的与世无争却变成了一种招宠的手段,令她们越发痛恨排挤阿米娜,甚至连她的儿子也看不顺眼起来。
所有人都认为,以庞老爷对那异族母子的关心宠爱程度,庞府将来的家业只怕会旁落他人之手,这让作为庞府主母的女人暗中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因为她的儿子,也是庞老爷的长子,似乎一向都不太惹老爷的喜欢。
庞老爷是一个有头脑的生意人,他有了足够多的钱财后,才发现比钱更厉害的是权。所以他一直都希望自己的长子能读好书将来好考取功名,只要有了功名成了官,以他庞府的财力作辅助,将来自然前途无量。但可惜的是,庞家大少爷偏偏对读书不感兴趣,从小只喜欢舞枪弄棒呼朋唤友,十岁之前,大少爷书没读懂几本,人倒是伤了五六个,让庞老爷既震怒又无奈。为了不让儿子太过飞扬跋扈,庞老爷只得请了教书先生来家中教导儿子,但没过半个月,教书先生就被大少爷扭断了一条胳膊,从此再也没有先生敢轻易去庞府了。无奈之下,庞老爷只得依着儿子的性子,不惜花重金请来了远近闻名的武馆教头来府中教导儿子武功,彻底失去了儿子成为一个读书人的期望。
所以在庞家所有人眼里,大少爷是一直不受老爷喜欢的。
正巧在这时,一个异族女人为庞老爷生下了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不但眉清目秀一股子机灵劲,还有一对和她母亲一样漂亮的蓝色眼睛。
庞府中人都在暗中流传,说这个小少爷将来一定会是个读书种子,因为他三岁不到,就已经能够背诵一大半的三字经了。
这让庞老爷很欣慰,他觉得他的愿望可能会在这个儿子身上实现。所以他很早就请了先生来府中为这个小儿子启蒙,而那个孩子也没有让他失望,从小就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聪颖,就连先生都忍不住夸赞,说这个孩子就是一个天生的读书种子。
庞老爷越来越喜欢他的小儿子,经常抱着孩子对他说:“孩子,你可知为父为何会为你取名‘冲’么?因为士农工商,从商者地位最低,最被人歧视排挤,就算是一辈子只能耕田的农夫,他们也几乎将所有的生意人视为奸商,很不巧的是,为父就是一个生意人。所以你将来一定要成就功名,拼命冲出商人后代这个称呼,然后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那孩子非但机灵聪颖,还极有天赋,学什么都很快。在他五岁时,偶然路过大少爷院子,听到里面传来呼喝之声,孩子便禁不住好奇,便偷偷在门口窥探,看见大少爷赤裸着上身正在跟着一位师傅练拳。孩子看得入迷,回到自已院子后也偷偷练了起来,他记性原本就极好,照着记忆中那位教头师傅的路子依样画葫芦的练了几趟后,一路并不复杂的拳法居然被他耍得像模像样。孩子也被激发起了兴趣,于是时常趁母亲不注意偷溜到大少爷院外偷学武艺。如此过了两年,孩子原本比较瘦弱的身子竟意外的变得结实起来。终于在某一天,阿米娜发现了儿子在偷偷练拳的事,一时大为讶异,几番询问之下才得知真相。
阿米娜一向都是很了解自己的孩子的,思考许久后,于是在某天对庞老爷提起此事。庞老爷本就对大儿子练武大为反感,又突然听到小儿子竟也在偷偷练拳,一时皱眉不已。但阿米娜却说道:“老爷,我看这孩子是真心喜欢练拳,他偷偷练了两年,不但身体强壮不少,病也很少生了,看来练拳强身也是有些好处的。如果老爷答应让他继续练,我保证他绝不会耽误读书,况且他也不是那种争强好胜的性子,老爷也不用担心他练了武会惹麻烦。”
此时的庞老爷已经年过半百,脾性也变了不少,而他又极为看重这个小儿子,见他身体确实健壮许多,闻言略作沉吟,然后对阿米娜叮嘱道:“习武可以,但只能强身健体,而且学业绝不能荒废,你们好之为之。”
这之后,阿米娜拿出一部分自己的积蓄,找到了那位教头师傅,请他教儿子习武。那师傅已经得到庞老爷点头,又见另有收入,自然满口答应。自此以后,那教头教完大少爷后,便来阿米娜院子传授那孩子武艺。只不过那教头虽在当地有几分名气,其实武功平平,以前也只是在一家镖局做镖头走过几年江湖,手头有了点积蓄后才来到扬州开了家寻常武馆。所以他教的武艺花架子多,实用的却少,更别提那些内外兼修的高深武学了。但对普通人来说,强身健体却也够了。
庞府小少爷文武皆修的事本不算什么,但在其他有心人的眼里可就没那么简单了,特别是庞府主母,一心认为那是阿米娜将来要与她争夺庞府家业的手段,所以对阿米娜母子越发仇恨,只是庞老爷还在,她们只得忍气吞声不敢随意发作。
但她们虽不敢明面上对阿米娜母子怎样,暗中却一直不消停,在几个女人的有心示意下,庞府中人逐渐与阿米娜母子拉开距离,刻意排挤,特别是在庞老爷外出做生意时,那些女人便时常含沙射影指桑骂槐的针对阿米娜。尤其是庞府之外,竟开始有人以那孩子的样貌开玩笑,说他是杂种。
阿米娜当然知道个中原由,可她一向与世无争,不愿沾上那些是非,于是越发深居简出,一心照顾儿子,对那些恶意排挤充耳不闻。但当她无意间得知府内府外都有人肆无忌惮的说自己的儿子是杂种时,阿米娜生气了。
她的儿子不就是因为有一双和自己同样的眼睛吗?怎么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杂种了?他们为何会说出那种污言秽语?
阿米娜愤怒了,她可以受委屈,但她的儿子不能!于是某一天她终于爆发了,她叉着腰站在院门前大声咒骂,足足骂了一刻钟,没有人敢出来搭话。
庞府中的女人们吃惊了,她们一直以为那个异族女人是性格温顺的,所以这些年才会对她们忍气吞声。但她们没想到那个女人竟然敢在府中那般公然咒骂,于是她们更恨透了阿米娜。
但那一次后,阿米娜再没有做过类似的事。因为她突然明白,她要为自己的儿子着想,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重蹈自己当年的覆辙,她要让儿子好好生活下去。
在这个偌大的庞府中,她虽然倍受庞老爷宠爱,但她的名份只是一个妾,无论地位还是其他,她都无法正面与那些女人尤其是主母抗衡。
所以她选择了隐忍,她以为只要自己足够隐忍退让,她们就会减弱对她的恶意。
可她错了,她的退让换来的是更加激烈的排挤和敌对,对她母子的风言风语也越来越过份。后来她甚至还听到谣言,说她的儿子不是庞老爷亲生,而她更成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妓女。
阿米娜既愤怒又无奈,可她没有办法回击,她只能将那些污言秽语咽进肚子里,独自一个人承受。而庞老爷不但年纪渐大,在外面应酬的时间也越来越多,陪伴她们母子的时间也随之减少。庞老爷自然也听到过那些谣传恶语,但他明白谣言难止的道理,索性不去理会。至于家中,只要有他在一天,别人就不能对那对母子如何。
但阿米娜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在府中女人们刻意排挤下,她与儿子的日常生活所需也逐渐被克扣减少,生活已经远不如从前。更雪上加霜的是,因为长时间的积郁难消,竟引发了阿米娜难产时落下的病根,她的身体开始变得糟糕,日渐消瘦。
只有十岁的孩子渐渐发现,他的母亲越来越不爱说话,心情越来越沉郁,身体也不如从前那么好了。他虽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但却明白,她的母亲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开心快乐。
直到某一天,庞大少爷竟然偷偷饮了酒,借着酒意指着孩子鼻子骂:“你竟然也学我练武?你配吗?你难道不知道,别人都说你是狗杂种吗?你有什么资格姓庞?”
孩子第一次听到他的大哥如此骂他,脸色都白了。
大少爷依旧喋喋不休地冷笑着嘲讽:“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说你是杂种吗?因为你娘是一个贱人,只有贱人才生得出你这样的贱种。你一个妾生的狗崽子也配和我一样当少爷?”
十岁的孩子愤怒了,他没有与比他大了整整五岁的大少爷对骂,而是直接跳起来,一拳打断了大少爷的鼻梁骨。大少爷血流满面,捂着鼻子破口大骂,然后发狂似的扑上去,两人立刻扭打在一起。
大少爷虽常年习武,但练的功夫花架子太多,实用的太少,他急怒之下,动起手来几乎把师傅教的招式全忘了,只凭着年长几岁的蛮力乱打一通。而那孩子练的虽也是花架子,可他练得刻苦,基本功远比大少爷扎实,所以他才能一拳打断对方的鼻子。两人扭打间,大少爷虽仗着身高体壮的优势追着孩子满院子跑,可挨的拳头却比那孩子要多得多,这让大少爷更为急怒。
但那孩子毕竟只有十岁,不多时终于体力耗尽,被大少爷扑倒在地,可那孩子却是倔脾气,尽管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但他硬是没吭一声。直到两人的打斗声惊动了府中众人,才被七手八脚的拉扯开。
庞府中人一看两人一个满脸是血,一个鼻青脸肿,顿时都炸开了锅。阿米娜闻迅赶来,见状顿时面无血色。那主母更是扯着嗓子哭叫,说六房的小崽子要杀他的儿子。
阿米娜伸手就扇了儿子一耳光,怒斥着让孩子赔礼道歉。可那孩子却紧闭着嘴泪水直流,却就是不肯说半句话。
那主母趁机喝骂阿米娜,说她的儿子是没有教养的异族蛮子,根本不懂何为长幼有序尊卑有别。
阿米娜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幸好当时庞老爷正好在家,匆匆赶来后,他喝退众人,然后让两个儿子当面对质,说清楚来龙去脉,男孩终于说出了打架的原因。
庞老爷听完后勃然大怒,指着大少爷骂道:“你这不孝子,你骂他是狗杂种,岂不是连你爹我也一起骂了?”一怒之下将大少爷禁足三日,在祖宗灵前下跪思过。
然后他又对那孩子说道:“自古长兄如父,你出手伤你大哥,简直目无尊长,该领家法。”喝令家丁按住孩子,亲手取了鞭子鞭打二十,直抽得孩子屁股鲜血直流,卧床半月。
阿米娜郁怒攻心,病情愈加严重。
孩子卧床期间,庞老爷曾来看望,并当着阿米娜的面对孩子语重心长的说:“你大哥虽有错在先,但尊父敬兄乃是礼法,你既然先动了手,这顿鞭子便必须自己受着,你也怪不得我。”
“但,你打得好。”庞老爷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的小儿子,语气沉重地说道:“如果别人无法给你公道,那你就只能靠自己把公道抢回来。”
自此以后,阿米娜母子在庞府中的日子越发难过,庞家几个女人在主母的授意下,将那对母子视为仇敌。而阿米娜虽还未到三十,却已经病入膏肓。而那个孩子,却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不少。
一晃眼又过了三年,孩子已经十三岁。这一年的冬天,庞老爷受好友邀请夜游冬湖,在画舫上多喝了几杯,散场离开时不慎从甲板上坠落湖中。冬时水冷彻骨,加上年事已高,庞老爷被救上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人被送回庞府后,还未交代完后事便一命呜呼。
庞老爷一死,偌大的庞府顿时群龙无首,庞家主母趁机掌握庞府大权,不但使用诡计销毁了庞老爷生前留给阿米娜一部分家业的亲笔遗嘱,更对她母子开始肆无忌惮的针对打压,意欲将二人赶出庞府。没有了庞老爷这个倚靠,阿米娜度日如年心力交瘁,病情每况愈下,内外交困之下,阿米娜终于卧床不起,时常呕血水米难进。
还没有等到过年,某一夜大雪,阿米娜喝完贴身丫鬟送来的汤药后,突然呕血不止,最后在儿子的哭喊中不甘的咽了气。
失去了两个依靠后,十三岁的孩子一时举目无亲,他的大娘不但趁机遣走了教书的先生,更收回了院中的下人,只留下孩子孤身一人艰难度日。所幸庞府中还有一个由五夫人所出如今尚未出阁的小姐平日里与那孩子感情甚深,时不时的偷偷接济于他,才不至于让他饿死在那个冬天里。
庞老爷死后,庞府的厄运却还没结束。在那年除夕,大少爷以庞府家主的身份邀请了许多他在外面结交的朋友一起在府中喝酒作乐,深夜时庞府突然走水,大火笼罩了整个庞府。混乱中,一群来历不明的人突然冲进了庞府,趁机抢光了庞府中积攒多年的金银。那孩子本在偏院中昏昏沉沉的睡着,忽然被浓烟呛醒,他慌忙冲出院子,看到整座庞府已经被大火包围。
他吓坏了,急忙跑去正房那边,却看到到处都是尖叫乱跑的人,会客厅里,大少爷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大少爷既震惊又愤怒,但在刀口之下,他只得乖乖的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孩子认得那些人,他们正是大少爷邀请的朋友。或许大少爷万万没想到,前一刻还在与他把酒言欢的朋友,下一刻就突然用刀逼他说出府中钱库的所在。而且府中的大火,显然也是他们放的,这一切都是早有预谋。
孩子吓呆了,双腿直哆嗦。他从火光中看到大少爷在说了几句话后,忽然就被一刀割断了脖子,鲜血像喷泉一样喷溅出来。孩子魂飞魄散,裤裆顿时一片温热。
大少爷死了,他到死都没明白自己为何会死。然后十几个陌生人开始在庞府洗劫,过程中无论男女,遇之则杀,烈火冲天的庞府中顿时尖叫惨嚎声连绵不绝,原本富甲一方的庞府顿时变成火海炼狱。
那孩子躲在大门外,一时吓得口不能言足不能动,浑身颤抖如筛糠。猛然惊醒后,他才想起府中那个与他感情甚好的姐姐,于是拔腿就朝另一边的偏方跑去。
等他踉跄着跑到五夫人的院子外时,看到的只有冲天的火光,那处院子已经早已被烈火吞噬。
孩子这才知道,他的家已经完了,家里的其他人也完了。
于是他只有逃跑,尽管他满腹悲愤,但他别无他法。
一夜之间,他彻底成了一个孤儿。
那一年,扬州城里出了一件大案:除夕夜里,富商庞伯之府中被强盗闯入,家财被洗劫一空,庞府满门三十余人无一活口。
成了孤儿的少年没有了家,又怕被那些歹人认出,便只能悄然离开扬州。他身无分文,又不知该去哪里,便只能一路漫无目的的流浪。饿了,就抓鱼摘果充饥,渴了,河中捧一把水吞进肚里,倘若运气不好生了病,也只能听天由命的硬熬着。如此过了半年,少年不知身在何处,人也变得骨瘦如柴,等待他的,似乎只有无尽的凄惨和不知哪一天就会到来的死亡。
少年半年来从来没吃过一顿饱饭,他做过乞丐,但因他相貌与常人有别,那些人见到他后只会捉弄恐吓,不愿施舍于他。少年却颇有原则,宁愿喝河水吃野果也决不愿去做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秋天的时候,少年流浪到一个名叫金陵的地方。金陵城外有一条大河,河边有渡口,往来的船只很多,所以经常会有人招用苦力搬运货物。少年大着胆子去了渡口,希望能找到一份能够吃上一口饭的营生。他苦等数日,最后终于被人看中,得到了一份在船上搬运粮包的活计。
瘦弱的少年虽从没干过苦力活,但为了能活下去,他也只能拼命干活,就算肩膀被磨破脚板起了血泡,他也决不放弃,因为每日收工时手里的几个铜钱,才会让少年有活下去的希望。
那一日,金陵下起了毛毛细雨,少年坐在岸边等着结算今天的工钱。他脸上被秋雨淋湿,有一种黏稠阴冷的感觉。他忽然想起从前在扬州时的日子,也想起了他的母亲,然后他早已变得黝黑瘦削的脸庞上雨水和泪水便和在了一起流进了他的嘴里,味道很酸也很苦。
轮到少年领取工钱的时候,工头却告诉他他被辞退了,原因是他每天搬的粮包没有别人多,工头还要供他一顿馒头,这让工头觉得不值。少年硬着头皮对工头说他今天已经做了一天工,应该结算今日的工钱。哪知那工头却冷笑着说道:“老子是看你可怜的份上才让你在这里吃几天饱饭,不然像你这样的贱种,别人早就赶一走了,你居然还敢找老子要工钱?”
少年又一次受到了侮辱,但他没有像当年那样挥出自己的拳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那种胆量和气力了。但他不甘心,死皮赖脸的缠着工头,工头一怒之下,一脚将他踢得滚了出去,然后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那是一个路人,被少年撞到后,他没有发火,也没有往后退,而是低头看着躺在泥泞中的少年。
那是少年与那人的第一次相遇。
那是一个相貌清俊斯文脸色略显苍白的年轻男人,身形修长瘦削,目光中带着几分怜悯几分疑惑几分戏谑。
少年躺在泥泞中与他四目相对,后者忽然轻轻一笑,然后转身走开。
但他并没有走远,而是在码头边的一个卖茶的摊子坐了下来,要了一壶茶几个馒头,慢条斯理的喝着茶。
少年从地上爬起,满身泥泞。他本想一走了之,可又很不甘心,犹豫许久后,他终于做了决定,他想要回自己的工钱。可是工头人高马大,身边还有几个帮手,少年一时无计可施,只得一屁股坐在码头边,眼睛直盯着远处的工头。
他一边等一边想着办法,这一坐就是一个时辰。
少年没有注意到,那个被他撞到的年轻男人,也已经在茶摊坐了一个时辰。
他不像是在等人,也不像是要着急坐船离开,茶摊的茶也并不好喝,那他是在等什么?
又过了半个时辰,天色已经见黑,工头那边已经要准备离开了。
少年心里十分焦急,可他不想挨饿,更不想挨揍。他的拳头握紧又松,松了又紧,却又迟迟下不了决心。
这个时候,少年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喊他:“喂……”
少年蓦然回头,就看到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正是先前被他撞到的那名男子。
少年疑惑的看着他,不知道对方叫他做甚。
那人似笑非笑的看着少年,忽然伸出双手摊开,他的右手中是一个馒头,左手中是一块碎银。
少年目光更疑惑了。
那人笑吟吟的看着他,问道:“你想要吗?”
少年看着那人双手中的馒头和银子,肚子里忽然咕噜起来。
少年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然后点了点头。
因为他已经很饿了。
那人却又笑道:”二选一,你要哪一个?”
少年再次看了看馒头和银子,忽然又抬头看向那人,犹豫片刻后,他最后指了指馒头。
“看来你倒是不贪心嘛。”那人依旧似笑非笑,却忽然轻轻一叹,说道:“可是吃了这个馒头后,你下一顿还能再吃吗?”
少年眼睛一酸,他说不出话来。
“你的工钱虽然不多,但能买好几个这样的馒头。”那人说道:“你为什么不去要回自己的钱呢?那是你该得的。”
少年一愣,转头看了一眼那边,工头已经要走了。
“如果你敢去要回自己的工钱,那我这个馒头还有十两银子就是你的了。”那人微笑着说道:“如果该是你的东西别人不给,那你为什么不去自己抢回来?”
少年猛然抬头看着那个男人,目光恍惚,因为那人的话让他突然想起了他的父亲。
曾几何时,他的父亲也说过类似的话:“如果别人无法给你公道,那你就只能靠自己把公道抢回来。”
少年像是忽然生出无穷的勇气,他赫然起身朝着工头跑了过去,恶狠狠的堵住了工头的去路。
那年轻男人不紧不慢的跟在少年的身后,他的目光充满戏谑,他要看热闹。
被突然堵住去路的工头吃了一惊,当他看到是那个骨瘦如柴的少年时,他忍不住冷笑起来:“又是你这小贱种,你想干什么?”
“我要我的钱,七个铜钱。”少年一字一字的说道:“那是我该得的。”
工头和他的伙计们都笑了起来。
“要钱吗?”工头笑道:“如果你能从我胯下钻过去,你就能拿到你的工钱了。”
他大笑着张开了双腿。
少年涨红了脸握紧了拳头,咬牙道:“你休想。”
工头愣了一下,目光看向少年身后的年轻男人,忽然冷笑道:“我说你这贱种怎么突然有了胆子,敢情是有了帮手。”他指着男人,问道:“小子,你是来帮他要钱的吗?”
那人微笑着摇头,却又说道:“他既然已经做了一天工,就该拿到他该得的,这很合理。”
工头不怒反笑,道:“那我就是不给呢?你要如何?”
那人还是面带微笑,淡淡道:“你不给,那他为什么不能自己抢回来?”
“抢?”
工头又愣住了,然后他阴恻恻的冷笑道:“好小子,敢情你是来找茬的。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这金陵码头是谁的地盘!”
那人还是摇头,说道:“不管这码头是谁的地盘,该给的钱还是得给,这根本就是两码事。”
工头身边的伙计不耐地叫道:“小子,劝你识趣些赶紧滚,这金陵码头可是我们吴三爷管着的,再不走,打断你的腿。”
几个伙计已经开始摩拳擦掌。
哪知那人还是一动不动,他负手而立淡淡道:“我和你们没关系,我只是想看看他到底敢不敢抢回他的钱而已。”
眼看局势不妙,那少年心跳如擂鼓,可他还是鼓着勇气没有退缩。
他决定要拼了,反正他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日子。
工头审视着那年轻男人,忽然皱眉道:“朋友,你到底是哪一路的,何不报上名来?”
工头虽飞扬跋扈惯了,但他混迹码头多年也算有几分见识,见对方虽孤身一人,但似乎有恃无恐,生怕对方是江湖上的某位少年侠客路见不平,于是语气略有缓和。
哪知那人还是微笑着摇头,说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工头两道八字眉一挑,见那人相貌斯文身形瘦削,看上去并不像是行走江湖的侠少,顿时怒从心头起,狞笑道:“好小子,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你吴三爷不客气了!”他一挥手,三个伙计就气势汹汹的扑向了那人。
那时天已渐黑,码头上人虽不多,但一看有人闹事打架,全都躲得远远的看起热闹来。
少年已经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也不明白那个男人为何要多管闲事。倘若真挨了一顿毒,那岂不是真真的自讨苦吃?
就在少年暗自惊疑间,忽听几声扑通声响,那三个伙计竟然不知怎的一起跌倒在地滚了出去,顿时成了三个泥汤人。
码头上看热闹的人群中发出一阵诧异的惊呼。
但那年轻人却还是站在原地,仿佛根本就不曾动过。
那工头同样不知发生何事,他只看到那人右脚只轻轻往外跨了一步,同时扬了扬左手衣袖,就如同掸了掸灰尘一样随意。三名伙计中冲在最前的那人一只脚刚好勾到那人的右脚,整个人就突兀的摔了出去;另外两个伙计拳头刚挥出一半,就被那随意挥出的衣袖带得向外一偏,两个人便同时跌倒。
三个伙计被摔跌得眼冒金星,像是见了鬼似的面面相觑,一时再不敢轻举妄动。
那工头脸色顿时沉了下去,他见多识广,已经看出那个年轻人不是寻常人物。
“原来朋友是扮猪吃老虎,深藏不露。”工头面皮抽搐几下,冷笑道:“是吴某有眼不识泰山了。朋友,你到底是谁?”
那人含笑而立,摇头道:“我已经说过了,我和你没关系,我是来看热闹的,所以你需要知道我是谁。你若识趣,那我也同样识趣。”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你不找我麻烦,那我也不会主动让你难堪。
工头神色阴沉不定,一时没有说话。
那人却抬头看了看天色,忽然看向呆若木鸡的少年,说道:“天色不早了,你如果不敢去要钱,我可要走了。”
少年如梦初醒,他大叫一声冲向了工头。工头一心都在那人身上,顿时被少年拦腰抱住,一时惊怒交迸,连声呵斥。
少年抱住工头,腾出一只手抓向后者腰间钱袋。工头不知少年为何突然有了那等气力,挣扎几下竟无法脱身,顿时大怒喝骂道:“小贱种敢抢老子的钱,你不想活了?”一时膝撞拳打,打得少年连声闷哼,他却死活不肯撒手。
那年轻人见状,嘴角勾起笑意,他看得津津有味。
少年和工头扭作一团互不相让,撕打间工头脚下被绊了一跤,两人同时跌倒。少年不惧浑身疼痛,抱着工头死缠烂打,工头常年混迹码头,也算当地一霸,何时被人如此难堪过?顿时又急又怒连骂带打,就是不让少年抢走他的钱袋。
扭打正酣,少年忽然一口咬在工头手臂上,顿时血流如注。工头痛得大叫一声,怒不可遏,突然腾出手反手从腰后拔出一柄匕首,厉声道:“狗杂种,老子结果了你!”扬手就向少年背心插去。
围观众人一看动了刀子,都发出一声惊呼。
眼看少年就将被一刀毙命,忽然一点白影破空一闪,嘭一声击中工头握刀的手腕,匕首应声脱手飞出,那只手腕同时骨头断裂。
白影落地,竟是一小块碎银。
工头惊叫一声,握着手腕连声痛哼。少年趁机扒下他腰间钱袋,随即仓惶起身跳开。
工头手腕已断,直痛得脸色翻白,他怒视着那年轻人,厉声道:“你……!”
年轻人摇头轻叹,幽幽道:“不过就区区几个子儿,你却动了刀子,这可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
“好……好得很……”工头咬牙切齿,恨声道:“吴某人今儿认栽,你够胆就留下名号,也好让吴某记得你。”
那人却不理他,只看着那少年。
少年一时不知所措,看着手里的钱袋发愣。
“小子,还不拿了钱去买馒头?”那人出言提醒道。
少年慌忙回神,颤抖着手打开钱袋,从里面取出了七个铜钱,然后将钱袋扔在了工头脚下。
工头已被三个估计扶起,恶狠狠的盯着少年。
那年轻人忽然挑了挑眉,用一种意味深长的口气对少年道:“现在像你这种不贪心的人已经不多了呢。”
然后他走近少年,把手中的馒头递到少年手中,又重新从怀里取出一块碎银,淡淡道:“这些也是你该得的,我说话算话。”
少年看着他,目光有些恍惚。
那人复又看向工头,口气平淡:“那十两银子,就当是给你的汤药费了。”随后一顿,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说道:“至于我是谁,你还不配知道。”
说完后,他衣袖轻拂,转身朝码头外走去,然后登上了一艘船。
少年隐约听到那人边走边叹息道:“也没什么意思。”
少年知道他已经不能再继续留在金陵,所以他略一犹豫后,便在茶摊买了几个馒头,然后也紧跟着那个年轻男人上了船。
他手里已经有了银两,所以他付得起船资。
那天晚上,少年吃了一顿大半年来最饱的一顿饭,虽然只是几个馒头。
他不知道这艘船要去哪里,但只要能离开金陵就好。
年轻男人上了船后就径直进了一间包厢,然后再也没出来过。
少年就一个人坐在船上,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少年被船夫叫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少年这才发现,这艘船除了自己和那个男人再加一个船夫外,便再无他人。
船顺流而下,水波轻荡,雾光迷朦。
那年轻男人就负手站在船舷边,看着岸边渐行渐远的景色。
少年犹豫片刻,然后缓缓走近那人,他刚想开口,那人便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这艘船已经被我包了?”
他依旧在看着岸边,语气不冷不热。
少年吃了一惊,忙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他很尴尬,只得低头解释。
那人又问道:“那你为何要上来?”
少年支支吾吾,说道:“我……我只想离开那个地方……但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所以只能跟着上了船……”
“我们不熟。”那人淡淡道:“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少年张了张嘴,鼓起勇气道:“就算你是坏人,我也得先谢谢你救了我,没有帮忙,我只怕早已死了。”
那人正眼也不瞧少年一眼,淡然道:“你不用谢我,我只是刚好无聊想看一场戏罢了,只可惜也没什么精彩之处,忒也乏味。”他忽然语气一变,冷声道:“明天船一靠岸,你就走。”
那人转身朝舱内走去,忽然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站在清晨微凉的秋风里,低声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叫庞冲,是扬州人。”
那人略一沉吟,随后走入了舱内,那一天再没有出来过。
这一章计划两万多字的,但是因为前几天手机忘记保存所以重新写了一遍,相当的头疼,时间也拖得长,只能先发了。手机码字真不容易,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求推荐求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