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我好看吗

正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再有“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的说法后。

人们总习惯于往高处行,再向下看,平时被高楼,大树,高山遮蔽了视线太久,或许在底层生活了太久,有钱人,有权人,抑或普通人,穷困潦倒之人,都有这样,也不知道是好,也不知道是坏的习惯。

既然到得了第八层,怎么说,也得去这天道学院最高处看看,所谓世外高人,无非也就站的高而已,有些站在了平地而起的高峰上,有些站在了武学的顶点上,有些站在了众星捧月的舞台上,有些,则站在了毁誉参半的舆论中心。

藏经楼就很高,而且建面还很大,即使塔尖第九层,也不会显得拥挤不堪。

若干束阳光,直插第九层内部,在里面看来,就像一尊同时熔炼多把宝剑的剑炉,也应景的为世间有名的剑客,铸造一把把锋利的宝剑。人、剑,人即是剑,剑即是人,人剑合一。

李知焉和崔少爷,此刻就站的很高,直接来到了藏经楼第九层,九为数之极,这层楼,也是大多修行学子趋之若鹜的地方。

第九层最高,也最为有名。

有名,自然人就会最多。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人皆认为这最高的楼上,有着最精妙的功法典籍。

这楼功法精妙,自是不假,但是适合你吗?

没人去想,想你那若池子一般的内力,调动的了大海的浪花吗?

沈公子不管走到哪里,均是那么醒目,醒目到只要一进入有他的地方,你第一眼,就能快速的在人群中发现他,只因为他,就在第九层的入口处。

九层入口处,很是狭窄,高塔越往上,越是狭小,即便是宽大的藏经楼,到得高处时,较之下面,终是变的窄了许多。

如果有人长期站在门口,说明他,要么是门卫,要么是去迎接一个重要客人。

沈公子不是门卫,很明显,这身打扮就不会允许,不过藏书楼也不会是他家,自然谈不上要迎接什么重要的客人。

只因他今天要等人,等一群人。

听说今年会来许多人。不错,于他来说,许多有趣之人,想到这个事情,沈公子眼神从书上微抬,脸上瞬间露出满意的笑容。

想着如果将这些人踩在脚下,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就像那点墨门的第八弟子,她能挡得住沈某人几剑?栖霞寺的无禅,他是否明白沈某的快剑之道?妖都的血月狼,苗疆的巫女,南盟的小师妹.........”

想到这些,不由得心驰神往,脸上,也就不自觉露出了可喜的笑容,并呓语道:“真是有趣啊!”

此时李知焉和崔少爷,就在第九层,在这高处之地,他们并没有一览京安城盛景的意思,因为沈公子此番模样,让人看来,可比这京安城美景有趣多了,所以下一刻,他们就露出了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

当然,他们知道此人切实、着实、委实打不过,要不然凭崔少爷的纨绔作风,这时候点评一两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比如,“想不到沈兄,也是吾辈同道中人。”

毕竟跟崔少爷做同道中人,可不见得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再比如,“沈兄神游何处,可否捎小弟一程”等等。

以崔少爷青楼常客的思维,看到沈公子如此表情,不由得他不多想。对于男人,那种事情当然是有趣的了,不是吗?

沈公子的确是要等人,而且是等一群人,因为他知道,即使当代武学奇才的宗门、世家底蕴再深厚,这藏经楼第九层,也会让这群人趋之如骛,倒不是说非要来这里看功法典籍,而是对这些逸群之才来说,这第九层真的很高,很多高人站过的地方,那么这样一群人,就得来看一看,走一走,站一站。

沈公子怎么也不会想到,人没等到,却等来把自己当白痴看,且自己更白痴的人,一来就来了俩儿,愠怒道:“我好看吗?”

沈公子的确长得好看,如果他这个样子,去问外面一位怀春少女,少女定会羞涩的低下头,然后颔首表示同意。说不定一会儿时间连他们的孩子都想好叫什么名字了,只是好巧不巧,他问的是李知焉。

崔少爷知道这沈公子,不是省油的灯,审时度势,下一刻就闭上了嘴。

李知焉和崔少爷虽然都是白痴,但又有所不同,因为在李知焉看来,既然别人问起这个问题,而自己刚好又知道这个答案,自然而然,就得告诉他心中的答案,故毫不犹豫答道:“好看,沈公子面如冠玉,丰神俊秀,仪表不凡,实乃翩翩佳公子也。”

李知焉用了好几个成语,这可是他好不容易搜肠刮肚想出来的,所以他对自己的回答,满意极了。

可惜,满意的,只有他个人而已,沈公子可不会这么想,因为这并不是他要的答案,他沈公子醉心于武学,对皮囊本就不大在意,之所以这么问,是提醒两位蝼蚁离远一点,不要坏了他的心情。

崔少爷听此,讶异的同时,头也有点大,好像跟着这家伙,就没什么好事,他本也是惹是生非的主,但没想到,这家伙更甚之,而且是个人就敢去惹,最可恶的是,惹了还一脸无辜的样子,而且那无辜的眼神,还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他并没什么错,让你不得不为他擦屁股。

“滚。”

这是沈公子嘴里蹦出来的,他并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两个废物上。

不错,在他看来,倒的确挺废的,崔少爷本就出名的废,他的朋友,能好到哪里去。

这藏经楼第九层,的确来了许多高人,高人又引来了许多青年才俊,青年才俊,又引来许多花痴少女,而这两东西,无非是为这些花痴少女而来,而已。

李知焉感觉自己又说错了什么,沈公子这样问,他就这样答,为什么下一刻就生气了呢?他还想着结识一下这气度不凡的少年,既然人家不喜欢,他也不会觍着脸继续在这里不识好歹。所以下一刻他也回答的很简洁,单手一引,道:“请!”

这个字,既有道别的意思,也有请你自己滚的意思,不过李知焉既没有道别的意思,也没有要沈公子自己滚的意思,他只是认为这是作为人,最基本的礼仪而已,别无他想。

崔少爷知道这层意思,但是他好像又不大明白这个少年是故意的,还是有其他意思,他只是觉得这个字用的不错,他崔少爷很喜欢。怼回去,一直是他崔少爷的作风。

李知焉说完,就拉住崔少爷,准备离开。

这时沈公子处,有声而来。

“站住!”

短短一会儿,李知焉就越来越不喜欢此人,特别是此人的语气,就好像在高高在上的半空,自上而下,向你传来,这让他感觉有些厌烦,有些厌烦,自然就不耐烦道:“何事?”

也是两个字,不多不少。

沈公子有点诧异,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他倒不曾想到,这普通少年会如此,即便在知道他是沈公子的前提下。

这就显得有些无理了,至少在李知焉看来,是如此,他俩年龄相仿,为什么总是以一种长辈的口吻,来垂询问话?

沈公子这样问,李知焉也想过不去回答,亦或直接走开,但他并没有,他觉得有必要让人知道自己的名字,特别是别人问自己名字的时候,这并不是一件丑陋的事情,他曾几何时,也会去思索自己名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意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但这终究是自己的名字,这世间独一无二,属于自己的名字,这是他不多的财富,所以他的回答也很简单,简单到再也没有谦语,因为问题很无理,回答的话,自然就不需要客气。

“李知焉。”

沈公子呢喃道:“李知焉?”

像是在琢磨这几个字,又像是在想什么不可知的问题,接着道:“名字是特别了些,既然这么特别,那就让他更特别一些。”

李知焉疑惑道:“特别?”

沈公子道:“最特别的方式,自然是让他绝迹,我会杀了你。”

李知焉想不通,为什么刚见面,不到一会儿,此人就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有时候蚂蚁也想不通,为什么好好的在青石板上搬运入冬的粮食,就有人一脚踩了下去,不仅粮食没了,直到那一脚到底,生命也没了。

也就再不会“想不通”了。

李知焉不是蚂蚁,不过此刻的他却知道,自己在这些人面前,就是一只蚂蚁,他很讨厌这种感觉,他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即便说再多,也不会改变事实。

下一刻,他就沿着楼梯向下。

第九层的风景,的确很美,从上面那许多学子驻足良久,就知道,第九层的功法,也的确最深奥,沈公子也一定等的到,那些要等的人,而李知焉已是没了心情,没了心情,自然也没有继续留下来的理由。也许只有等他成为高人的那天,才能领略这高处的盛景,人和事,皆是如此。

来的早,不如来的妙,的确是来早了,就缺了那点妙处。让人不是很愉快。

有些事情,说来也是奇怪,越是不愉快的事情,就越是接二连三,就像书中说的,祸不单行。

悦来客栈,还是悦来客栈,但感觉空了许多,人声鼎沸,多了一些不该多的人,却少了本以为不该少的人。

崔少爷看出李知焉的不快,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如果逛街能让女人开心展颜,那么能让男人展颜的,无非就是女人,这时他就想找个姑娘开心一下,但是看了看李知焉,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再把眼角转向旁边名义上的未婚妻,更不是那么回事儿,旧伤还未愈呢。

明天吧,明天就会好的,崔少爷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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