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妇,偏还连着两日灌醉了新郎。
也不知道他们圆房了没?
旁人的猜测都不重要,只要不耽误杜欢赚银子。
她吃力的抱着金主爸爸的腿脱靴子,小声嘀咕:「没事长那么长腿做什么?也不怕做裤子费布。」
一只靴子落到了地上,她又被自己逗乐了:「也是,你也不是差钱的主啊,腿再长几尺也不要紧。」
有钱真好。
「腿要再长几尺,岂不成了怪物?」
杜欢乍然听到有人说话,回头发现金主爸爸眼神清明,哪有半点醉意,这才醒悟过来:「公子你装醉?」脑子里冒过一个念头——这厮昨晚不会也装醉吧?
封晋任由她脱掉了第二只靴子,撑着头开始了他的表演:「也不是装醉,就是醉的不如昨晚彻底,怕翟大当家的多灌我两罈子。毕竟……爷可是刚刚成亲,总要回房来陪陪新娘子。」
杜欢:「……」
杜欢的娇羞都是装给山寨的人看的,对着金主爸爸还是很耿直:「公子是打算早早回来听我从兰姑那儿打听到了什么吧?」
按理来说,收集情报也应该讲好价格的。
杜欢无意之中又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
第九章 「太好了,我一定听公子的话!……
假如你要问,职场之中,跟对了老闆有多重要?
杜欢目前可以写出来一万字的小论文,来吹捧现任老闆朱笙歌。
老闆的容貌顶尖,秀色可餐;凡事通达,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难以沟通不讲道理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老闆大方!有钱!阔绰!!
她悄悄在心里翻开小本本记帐,暗暗拿自己前世小公司里的私营老闆来比较,无论是从工资福利待遇还是沟通方面,两人都有天壤之别,更别提容貌差异,简直就是偶像明星与路人甲的差别。
朱老闆上山之时身无分文,善解人意的翟大当家哄女人有一套,也不知道朱大公子哪一方面投了他的脾气,「新婚」第三日就送了一盒珠宝给朱大公子:「贤弟才成亲,新娘子虽然没头发,可是假以时日也是需要首饰打扮的,这是为兄上次向过路的商客借用的一箱珠宝首饰,转送贤弟去讨新娘子欢喜。」
土匪头子近来受二夫人影响,说话渐趋文雅,难为他将打劫称为借用。
兰姑当时就在旁边,羡慕的眼睛都红了,带着杜欢去溪边洗衣服时讲:「上次为着这箱珠宝,大当家还受了伤,落后锁在自己库里,说是等将来给寨子里换粮食,没想到就给了你家公子。妹妹今儿回去,说不定就能得着两根钗环呢。」
杜欢住在寨子里,为了与寨中女人打好关系,次日就端了换洗衣物去洗,溪边正是八卦聚集之地,女人们凑在一处就没有不能议论的,她听了一耳朵寨子里的家长里短,并包括出门在外的二当家穆焕、没什么存在感的三当家糜忠、及寨中各大小头目的故事,要是给说书先生凑一起,保不齐能现编一出郭公山英雄传。
晚上回去,杜欢暗搓搓等着老闆的奖赏,还特意向金主爸爸卖好:「今天我还跟着兰姑去洗衣服呢。公子看看,手都搓红了。」
溪水冰冷,她一双小手果然红通通的,特别是手掌跟指节皮肤都有点破皮的迹象,封晋握着她的小手细细审视一番:「你以前没有干过粗活吧?」
小丫头无辜回望:「应该……干过的吧?」至少在老杜家里自理能力还是很强的,成年以后也做了两年社畜,为了节省工资,住群租房洗衣煮饭样样来得,称做家务小能手也不为过。
不过原身皮肤细嫩,连个茧子也没有,倒不像是干过粗活的样子,她思及此又改了口:「以前的事情不记得了。」
封晋喊了符炎去找寨子里的大夫开些膏药,杜欢听到系统委屈的声音在脑子里响起:「请宿主善用枯木逢春术,别侮辱了最高级的治疗术。」
杜欢:「闭嘴!治好了我还怎么跟金主爸爸卖好?」
果然她的委屈也不是白受的,符炎还没回来,金主爸爸就塞给她一个填漆木盒:「打开看看。」
杜欢的头发是怎么没的,他心知肚明,顶着翟虎惺惺相惜的目光与掏心置腹的表白——二夫人也是他从山下抢来的——封晋也不好解释自己从来没有做出过强抢民女之事。
男人与男人的友谊很是奇怪,一起做好事未必能让两人拉近关系,可是做了同样的坏事却能瞬间引为知己。
翟大当家也不例外。
本来他也有机会尽早获得真相,但他近来颇宠新抢上山的二夫人,夜夜搂着新人入睡,致使兰姑近来对他颇有怨言,做事便不那么尽心。
她除了之前当面应承,替他打听朱公子一行人的底细之外,旁的都不愿多说,况且杜欢脑子都被砸坏了,说不准就是姓朱的见人庵堂里的小师傅漂亮,派人背后偷袭,自己冒出头来充好人救命,哄着天真的小丫头上了恶当,就更不会轻易相信杜欢之言,反而坚信自己识人与推理的能力。
兰姑从小在青楼长大,各种恶事见的不少,那种为了哄骗良家少女,先使同伙做恶,自己冒出头来装好人坑蒙拐骗的事情也不少见,朱大公子的长相太过风流俊俏,连翟虎都哄的团团转,手腕了得,骗个把小姑娘不在话下。
有些事情先入为主,便很难再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