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七,是你哥哥!”徐大眼笑着说道,右手轻轻地从靴筒里掏出一把匕首.璀璨的星光照亮匕首冰冷的霜刃,也照亮了他的眼睛。
“前边有个山谷!”李旭低声说道,猛然侧头,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徐大眼手中有东西在闪。
没等他说出一个字,徐茂功眼中突然精光大盛,单手一撑,整个人飞离了马背,在身体凌空的那一瞬间,匕首狠狠地扎在了黑风的屁股上。
“唏――”黑风发出一声刺耳的长鸣,整个身体腾空向前飞奔。李旭张大嘴巴,眼睁睁看见徐大眼如一颗流星般坠入了身背后的草丛里。
“茂功兄――”他吓得心脏都跳出了嗓子,用力试图调转马头。屁股后挨了一刀的黑风却不肯听命,撒开四蹄,以最快的可能向前,向前。
“茂功兄―――”李旭听见自己的悲呼在草原上回荡。也听见犬吠声和马蹄声从背后传来。突然,他把心一横,从背上的褡裢中摸出一件外套,紧接着,以最快速度从腰间摸出了火折子,点燃了这件丝质长袍。
这是他和徐大眼二人去年在渔阳郡教训两个仗势欺人的突厥人时,被救的汉族小贩送给他们的谢礼。湖蓝色,是少年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李旭送了一块给陶阔脱丝,陶阔脱丝向晴姨请教后,亲手给他缝了一件外袍。不合身,却非常温暖。
丝绸做的长袍快速燃了起来,照亮漫漫长夜。犬吠声、马蹄声都被这骤然而起的火光吸引,百余名突厥武士策动战马,望着火光追将过来。
“我打了一头狼,一头狼,用他的内脏来喂野驴。我打了一头鹿,一头鹿,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豹子,它在我出猎时替我猎鹿。我射死天空中的黑雕,它指引豺狼攻击我的牛羊.”
李旭挥动着手中的火衣,用突厥语大声唱着。牧歌中的意思被他完全颠倒了,字字触犯着突厥人的忌讳。他眼中含着泪,心中却无伤,亦无惧。
“我打了一头狼,一头狼,用他的内脏来喂野驴.”歌声穿透黑暗,又融入黑暗。
“我还活着?”李旭轻轻动了动自己的小手指,不敢确定这个答案。身体下松软的垫子像是草地,脸上的温暖亦可能来自阳光。他偷偷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水洗过般的蓝天却从眼睑缝隙中一下子挤了进来。
草原上特有的明澈阳光告诉他,此地还是人间。“我还活着!”李旭心中发出一声沉默的欢呼。快速绷紧全身肌肤去试探四肢,发现身上并无束缚的感觉传来,只有一股股劳累后的酸软,令人没力量做更多动作。这是一阵令人兴奋的酸软,在此时它至少证明了一个事实,自己没有落在阿史那却禺的手上。
微闭着眼睛保持假寐状态,李旭拼命去回想昨夜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记忆如潮水一般彭湃而回,刺得他的心脏阵阵发痛。他记起了徐大眼为了不拖累自己逃命,扎伤了黑风后跳进了草丛。他还记得自己点燃了那件湖蓝色的长衫,试图吸引追兵的注意力。他还记起了昨夜自己即兴改的那支歌,处处挑衅了突厥人的禁忌。他记得突厥人追着自己走进了一个漆黑的山谷,发誓要将自己抓住点天灯,他笑了,一行泪顺着眼角滚落在草地上
“男子汉大丈夫,醒就醒了,哭什么哭!”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吓得李旭一哆嗦。以最快速度睁开眼睛,他看见一个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咬着根草棍,黑黄色的面孔上充满了轻蔑。
“早晨干,自己淌出来的!”李旭脸色微红,低声狡辩道。
“哭就是哭,笑就是笑,有什么不敢承认的。看你昨天夜里跟突厥人作对的样子还像个好汉,怎么一觉醒来后就变得如此没种!”年轻人用力向地上啐了一口,却没能将草渣吐净,嘴角上,绿色的液体拉成了亮晶晶一条.
李旭看得有些恶心,握着刀柄试图坐起来。脖颈后酸痛的感觉却瞬间抽走了他全身的力气,让他不得不再次软倒了下去。
“慢点起,昨天牛哥下手重了些。不过不妨事,让老张帮你推拿两下,包你比没晕前还精神!”年轻人见李旭出丑,口气反而软了起来。上前扶了他一把,低声安慰道。
“牛哥,老张?”李旭把着年轻人的胳膊,缓缓地坐直了上身。这回,他终于坐起来了,失去的部分记忆也随着血脉的畅通慢慢回到了体内。
昨夜最后记忆是自己被突厥人追着冲进了一个峡谷,然后就听见有人命令自己赶快把马停下。就在自己以为中了埋伏欲拔刀拼命的时,背后突然传来了一股风声。然后,李旭知道自己落马了,晕倒之前,他依稀听到了羽箭破空声
李旭转动着晕乎乎的脑袋四下观望,昨夜的山谷就在不远方,那是两道小山夹成的一道东西走向的溪谷。在燕山和草原的交界处,这种溪谷随处可见。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这条山谷内所有山岩都呈暗黑色,一块块丑陋的石头缝隙中还冒着淡淡的轻烟。显然,昨夜曾经有人在山谷里放了一场大火。
“别看了,追咱们的人都死了。刘寨主和他的手下做买卖,从来不给对方留活口。”黑脸年轻人耸耸肩膀,说道。
“咱们?”李旭心中更觉纳闷。身边这个喜欢嚼草棍的家伙倒是自来熟,这么快就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同伙。他口中又是寨主,又是买卖什么的,恐怕出身不是什么善类。
“当然是咱们了,你放火烧了阿史那却禺的寨子,偷了人家的马,又杀人夺门。难道这些事情你都不想认账吗?”黑脸又吐出了一团草渣,‘阴’笑着说道。
李旭万万没想到黑脸居然知道自己做过的所有事情,心中更惊。瞪大了眼睛四下寻找黑风,却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马群。
一群骏马,看样子不下三百匹,正低头在草原上悠闲地寻找食物。马群边,还有百余名衣衫肮脏的汉子席地而卧,一个个睡得正香。黑风就拴在马群外,有一个身材非常普通,看上去像个江湖郎中的汉子正向马屁股上敷药。还有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一个货郎,一个身上裹了块兽皮的猎人正向着自己走来。
“是你们放的火!”李旭惊诧地大叫了一声,一个筋斗从地上跳起。自己一直奇怪为什么十几匹战马尾巴上的火把会引起如此大的火势,原来是有人在暗中向火上浇了一桶油。不用问,眼前这数百匹战马都是这伙人从阿史那却禺的营地里偷出来的,自己和徐大眼杀人夺门,等于头前给这伙盗马贼开了路。
“不是我们,是咱们。我们正找不到下手机会,你这贵客却在主人家里放了第一把火。于是呢,我们就帮你把火头弄大了些。至于这些马,反正偷一匹也是偷,偷一群也是偷.”黑脸年轻人耸耸肩膀,笑着说道。
几句话,却把李旭气了个脸色煞白,自己放火是真,偷马夺门也是不假,但都是为了摆脱阿史那却禺的强留。而经过马贼们这么一闹腾,自己就彻底成了纵火偷马的“恶棍”,阿史那却禺发动半个草原的势力追杀自己,非但不是仗势欺人,而且占足了道义的上风。
“嗤!”黑脸年轻人非常敏感地从李旭的表情上看透了他的真实想法,脸上的笑容立刻变冷,冷笑了一声,嘲弄地骂道:“怎么,瞧不起大爷是马贼不是?老子就是贼,但至少干的是分内的事情。有些人不是贼,干得勾当却连贼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