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10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以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望重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的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叔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凌空跃起,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幅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的鞭子如何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立刻他的脖颈。如是一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叔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叔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象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叔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叔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么?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让你们跑两个来回,真实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西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理智一回,心中立生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惟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旭倌,末如你就在此开个门脸儿。与你爹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么,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道。

“对,我早就说过么,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得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倒霉催的小王八蛋到底是谁,李旭不追究,杜疤瘌自己也乐得把往事全部忘掉了。

“旭,旭倌。你,你打算用什,什么跟我们交割。皮,皮子么?”李旭临上马前,一?上除了孙九外骂李旭骂得最少李结巴拉着他的马缰绳,结结巴巴地问道。

李旭手中赚了大把银子,这个消息早在商贩们中间传开了。但银子在中原甚为值钱,按今天的出货速度,到了明天散集时,结巴叔手中剩下的那点儿尾货恐怕连半串银链子都值不上。如果李旭能用皮革支付,则意味着他又占了人家便宜。因为皮革此时在中原正紧俏,运回去后大伙还能再?上一大笔。

“李叔尽可放心,徐兄随身带了很多铜钱!”李旭低下头,笑着向结巴叔解释。不过是一句承诺,还没到手的恩惠,大伙对他的态度已经是冰火两重天。徐大眼说人无论生在塞外也好,江南也罢,没什么差别,关键是切莫做一个穷人。此话端的不差。看着疤瘌叔松开缰绳时那幅讨好的笑容,世态炎凉的滋味,少年人心中尽知。

李旭笑着,笑着,心中再度泛起了一分苦涩。用力拍了拍马屁股,加快速度向已经走远的九叔等人追去。

小狼甘罗在马背后跳跃,奔跑,身影如同一道白亮的闪电般在重重毡帐间中掠过。

秋末冬初,正是草原大肆淘汰牲口的季节,肉不值钱。所以平素总有人拿着带了大块瘦肉的骨头,到商贩们寄宿的毡包群中来看小狼甘罗。有了充足了食物,甘罗的身体渐渐发育出了狼形。银灰色的绒毛之间也开始长出些粗大光滑的硬豪来,虽然还很稀落,但是一根根白里透亮,如纯银打就的一般耀眼。

月亮已经从草丛中爬出,如水般的光照在狼豪身上,愈发衬托出甘罗的毛色。它闪电般在毡包间穿梭,跑得高兴,却吓得牧民们的坐骑腿脚发软,唏溜溜直打响鼻。而此刻坐骑的主人们正围拢在一个个刚刚燃起的火堆旁饮酒狂欢,听见马嘶声,纷纷回头,刚好看到甘罗御风而驰的英姿。

霫族人受突厥文化影响很深,视狼为草原上的王者。突厥诸部中最尊贵的阿史那氏的羊毛大纛上绣的就是一头金狼。所以,很多牧人来苏啜部的心愿之一就是在买卖货物的同时顺道看一看信使口中所说的银狼,沾一下这明月之子的福气。此刻在月光下见了甘罗那一身银子般的毛色,众牧人不但不为其惊扰了自己的坐骑而发怒,反倒大声地喝起彩来。

小狼甘罗从未睁眼时就跟着李旭,对人类的声音早已习惯。听见了众人喝彩,也不惧怕,偶尔还停下来向声音来源处看上两眼,随即又张开四条腿快速追着李旭的步伐远去。众牧人见它顾盼之间甚有王者之姿,更是羡慕异常,纷纷说有银狼光临,苏啜部必然年年六畜兴旺。坐在一旁陪同客人饮酒的苏啜部牧人则带着满心的欢喜接受其他各部同胞的道贺,仿佛甘罗真的是降生于他们部落而不是由商贩带来的一般。

李旭心疼甘罗,跑了没多远便带住了坐骑,把甘罗拎上马,抱在了怀中。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撒腿飞奔,小狼也的确有些累了,坐在主人的怀中伸出红红的舌头,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地喘着粗气。这憨态可掬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一人一狼刚进入上次苏啜部招待商贩们用的中央大帐,立刻成了众目关注所在。

苏啜西尔早以从晴姨派来的女奴嘴里知道李旭来迟的原因,所以一直和各部长老在耐心等待。众长老见果真有一头银灰色的野狼被人所养,又惊又羡,纷纷凑上前抚摩狼毛以求好运。有李旭在,甘罗虽然极不情愿,不住伸爪子蹬腿,也只好收敛起野性,任由长老们的黑手在自己头上摸来摸去。热闹了好一阵子,长老们才想起大伙是为了赴宴而来,纷纷告罪。此地主人苏啜西尔也不着恼,笑着拍拍手,吩咐部众上酒上菜。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