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迷宫种与远方

第110章 “迷宫种”与“远方”(五千字大章)

“稳住,不要害怕,等它们靠近了再射,放下拒马...”商队中,有护卫大声的指挥道。

听到指挥条理有序的话语,商队中间被紧急集合起来的成年男人们,这才放松稍许,至少不至于吓的握不住武器。

随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地精天性中的懦弱又冒了出来。

原本冲在最前面的地精,看着人类高大的体格,坚固的拒马,明晃晃的刀剑,脚步不知不觉中迟疑了起来,有些地精甚至开始转身向后逃。

当然,它们这样做的唯一下场,就是一瞬间被疯狂的同族踩在脚底下。

当十个地精、五十个地精、上百个地精从它身上踩过去后,惨叫声也渐渐消失,直到最后变成一堆谁都认不出来的血肉混合物。

惨烈的下场吓坏了其它逃跑的地精,于是它们放弃抵抗被裹挟者,如同浪涛一般狠狠的拍打在车队的拒马上,动弹不得再被人类的刀剑砍掉脑袋。

只一下子,人类就收获了至少二十只地精的首级,除了一个倒霉蛋砍地精的时候,不小心被拖了出去以外,战果可谓丰厚。

车队的男人顿时士气大增,觉得地精也不过如此。

唯有老练的护卫们眼神肃穆,这才只是开始。

以往足够震慑地精的手段,现在却失去作用,而没有经过战士训练的人,不会合理的分配自己的体能,在高强度的战斗中,很容易感到疲倦。

一旦到了那个时候,商队防守就远没有现在这么轻松了,希望队长能快点解决掉那只可恶的熊地精...

此时,被大群地精牵扯了精力的护卫们,只有队长和另一个手持爆裂弩箭的护卫与熊地精战斗。

“商队支持不了多久,必须速战速决!”

护卫队长与弩箭护卫双目相交,微微点头。

下一刻,弩箭护卫突然翻滚到熊地精的正前方,紧随而来的攻击让熊地精龇牙咧嘴,完全将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好机会!”

护卫队长默默来到熊地精的侧后方,深吸一口气,浑身上下骨骼噼啪作响,紧握长剑的双臂更是猛然粗大了一圈,泛起紫青色的血管,任谁都能想象到,他的下一击是何等的石破天惊。

“啊!”一声清脆的骨裂声响起,弩箭护卫忍不住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吼。

只见一条条黝黑、粗壮、长蛇一般的“毛发”,如同海浪般在熊地精的背后起伏不定。

刚刚它就是利用这一招,出其不意的一把抓住了弩箭护卫,如今正颇为享受的活活撕下对方的一条手臂,吃的津津有味,满嘴是血。

“畜生,给我死,跳斩!”

护卫队长的双瞳渐渐泛红,双手握住长剑便是纵身飞跃,直接腾空四米的高度劈向了熊地精的脑壳!

“刷!”

势不可挡般的一击,熊地精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背部原本捆着弩箭护卫啃得津津有味的“魔化毛发”不得不抛弃自己的猎物,几根拧在一起,化作一条粗壮的黑蟒,狠狠向护卫队长扑去。

长剑与熊地精怪异的魔化毛发碰撞,发出一声近乎金属撞击的声音,僵持片刻,护卫队长握紧长剑猛力下劈,不但斩断了熊地精的魔化毛发,并且顺势砍下了熊地精的脑袋。

当然队长也并不好受,熊地精的利爪在他的胸口划了一下,幸好身上还穿着皮甲,仅仅是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

“这下终于解决了,小六我给你报仇了。”护卫队长退出狂暴状态,胸腔剧烈起伏,双臂发软,口中不住喘着粗气,神色黯淡了几分,哪怕这一次救回来了,但失去了一只手臂,无论如何,他也只能退伍,虽然干这一行早就预料过会有这么一天,但...

“小心,它还没有死!”一个陌生的声音提醒道。

“什么?”护卫队长陡然一惊。

事实也确实如此,被斩去首级,按理来说必死无疑的熊地精,突然“睁开了眼睛”。

虽然这样说显得有些奇怪,但从熊地精被斩首的躯壳内,陡然散发出一种不详的辐射波动,仅仅只是接触,便让护卫队长汗毛倒竖,心脏狂跳,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由自主的便进入了第二次狂暴状态。

”吼!“

然而仅仅只是一瞬间,强大的护卫队长便直接腾空飞了出去,无首熊地精的强大远超之前。

只见密密麻麻的黄绿色水泡,已肉眼可见的速度从无首熊地精的胸腔、脊椎处疯狂生长膨胀。

那些炸裂的脓水破烂开来,已不见一块完好的血肉,透过破烂的皮肉能看到森白色的骨茬,黄绿色的脓液滴落在地面上,发出兹兹的可怖声响。

护卫队长何等一个雄壮的汉子,见此也忍不住到一口凉气,而其它那些经验更为浅薄的队员更是目瞪口呆,san值狂掉不止。

眼看人类一方士气大跌,弗尔加叹了口气,果然,这只熊地精不是一般的熊地精,而是“迷宫种”。

只有“迷宫种”身上的血肉,才会有这样程度的“活力”,而这也正是“感染者”们被歧视的原因之一...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为什么这里会冒出一只“迷宫种”的时候。

虽然现在出手难免有暴露的风险,但如果弗尔加继续无动于衷的话,整个商队就要全军覆没了。

到那个时候吞噬了这上百人的血肉精华,恐怕连弗尔加也未必能杀的死它了。

然而此时此刻,无首的熊地精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凭借着嗜血的本能,它敏锐的察觉到距离自己最近,数量最多的生物,正是大群地精。

于是,在商队人类恐惧的目光中,无首熊地精仿佛一块血肉海绵,满是黄绿色水泡的烂肉化作触手,宛如它生前操纵魔化毛发一般,抓住附近的地精就将它往自己的身体内塞。

只是片刻功夫,无首熊地精已经膨胀了足足两倍,完全看不出曾经身为熊地精的样子。

而是蜕变为了一整块的血肉海绵,十几个普通地精瞪着苍白的眼珠,被镶嵌在它的躯体中,仿若一个盛大的展览会。

“呕!”众人面色惨白,甚至后方商队有女人忍不住直接吐了出来。

眼看无首熊地精如此凶残,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剩下的地精们马上土崩瓦解,一溃千里,只恨自己少生了两条腿。

但是如今,也没有人会继续在意它们了,所有人都被无首熊地精的气息锁定,比起干枯乏味的普通地精来说,当然还是人类的血肉更加美味。

如果能够将商队的所有人都吞噬一空,想必它就可以进入到血肉的第二个阶段。

就在商队的众人以为在劫难逃之际。

“嘭!”一道光柱出现,强大而又恶心的无首熊地精瞬间被从头到尾贯穿,出现一个水缸般的大洞,大洞周围燃烧着青色的火焰,片刻之后,诺大的一个无首熊地精便已经化为灰烬。

毫无疑问,此番骤变惊呆了商队的所有人,这样堪称奇迹的一幕,简直如同英雄小说中才会发生的故事。

护卫队长首先反应过来,他当然知道眼前的不是故事,而是有贵人相助,不过既然对方不愿意出面,他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一番发号施令后。

整个商队立刻从森林中撤退出来,马不停蹄的向前方赶路。

“...温德先生,尽管不知道您的身份,不过刚刚多谢您的出手,不然,...这是商队的一些心意,希望您能收下”

在一切都彻底结束,商队伙计们忙碌的吆喝声音中,护卫队长找到温德所在的马车,语气感激的说道。

虽然整个商队的人,都亲眼见证了无首熊地精的凄惨死亡,但在混乱的局势中,能注意到是弗尔加出手的人,绝对是屈指可数,实力最强的护卫队长自然当仁不让。

“哗哗!”马车中伸出一干净修长的手掌,掂了掂护卫队长送来的钱袋,哗哗金币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看来商队也是下了大价钱的。

当然商队也不亏,单单是拯救了整个商队的性命,就是一个无价的买卖,这即是出手费也是封口费。

这是相对公平的分配原则,要知道护卫当中也不乏有人受伤甚至死亡的,必须给他们留下足够的财富,利益分配是维持团队最重要的东西,这一点甚至比并肩作战的友情更加重要。

时间一晃就来到了夜晚,即使如此商队仍然没有停车的打算,大概是遇到了难得一见的怪物,商队的主导者绝对连夜赶路,尽快赶到目标纳姆城。

弗尔加从车厢内尚算柔软的垫子上坐起身来,掀开窗帘看了一眼天色,首先将之前击发过一次的被命名为龙焰的“炼金枪械”收回衣物内,然后才将包好的面包和肉块拿出来。

野外奔波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面包都是提前准备的,稍微有点硬,肉是风干的熏肉,因为放在怀里还有点温热,所以比较好下口。

有过外地经历的人都知道干粮要贴胸口放的,因为这样食物就不会冷到无法下咽。

弗尔加掰下一块面包放进口中,然后又撕下一片肉,既然无法生火,自然也就没有汤,直接就着唾液咽下食物。

最后呆坐在车厢内思绪翻滚:“自从自己的商队覆灭之后,已经足足十几年没再离开过领地了,而柯瑟夫,他的老伙计过的还好么?”

“...”

走出森林,车队终于能松口气,又行进了两日,这才来到号称‘西境之心’的纳姆城。

纳姆城坐落于英斯塔利山脉的支脉上,四周都是群山环绕,而纳姆城本身便是由一整座山峰铸就。

巍峨雄伟的城墙,远远的绵延开去,高度超过五十米,如同一尊巨人一般侧卧在大地上。

又因为据说纳姆城当初就是泰坦所铸造的,所以纳姆城又被西境的人民敬畏的称为:“群山之城”、“巨人之城”。

纳姆城建从建立之初就是西境大公埃德蒙家族的主城,也是西境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

对于许多商队来说,这一趟惊心动魄的冒险总算是结束了,但对弗尔加来说这才刚刚开始。

码头区。

这里是纳姆城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说起来不可思议,明明是群山之城,但纳姆城的交通、经济却依赖于这条赫赫有名的多玛河。

之所以称为赫赫有名,是因为多玛河也有一段神奇的故事传说,据说最初多玛河的河道并不会流经纳姆城,是西境大公下令,然后两个巨人一夜之间,劈山斩石,强行改易河道,这才有了如今纳姆城的辉煌。

不过这其实都是以讹传讹,活的巨人当然没有,不过,“泰坦”却是货真价实存在的,西境大公所在的埃德蒙家族,正是当初追随初代狮心王开国的八位重要骑士之一。

所以传承有“骑士泰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这些情报在西境贵族中并不是一个秘密,也只有无知的平民,才会将这般事迹当做传说看待。

而在贫民区的绝大部分的男人,则是在这里主要的苦力来源,多玛河络绎不绝的船只将各地的货物运输过来,然后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去搬运。

现在,来自高松镇的高品质原矿无疑成为了这里的新宠。

当然,这里也是城市底下帮派斗争最密集的地方,大大小小有十多个帮派在这里讨生活,无论是偷窃财物、克扣货物、还是勒索保护费,这里总能让许多帮派找到来钱的办法。

而弗尔加要找到的人正在港口一条不起眼小巷子内,《黑月杂货铺》,一个稍显古怪的名字,一个性格古怪阴郁的中年老板,这是其它旅人对这间杂货铺的印象。

凝望者门牌上那熟悉的字眼,弗尔加的脚步微微一顿,进入店铺,只见一间四五十平方米的店铺内,拥挤者许许多多的杂物,再加上小巷阴暗的环境,确实很难让人放心的下。

“看上什么了,自己去拿,最后来柜台结账...是真是假出了屋子概不负责”坐在柜台后面的老板听到动静,拿开遮住脸暇的杂志,用余光扫了一眼弗尔加,自顾自的说道。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记得,还记得我们的商队!”弗尔加直接撕下自己的伪装,这一刻,他又变成了那个当初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贵族少年。

“弗尔加!”

“怎么可能,真的是你么?”

“当初听说商队遇到了强盗,你不是已经死了么?”

当啷一声,柯瑟夫震惊的站起来,上前两步,又强行忍住。

“柯瑟夫,你听我说,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我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楚,跟我走,我慢慢和你解释”

“回去,去...”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铛”别墨迹,老家伙快出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在店铺外面大声叫喊。

“嘘!先别说话,我出去看看“柯瑟夫向弗尔加做了个手势,快步上前。

柯瑟夫看了一眼眼前的男子,脑中便记起来了他是谁,一个名叫加斯的家伙,他是一位身手不错的战士,换句话说就是,他有能级,大概是只差一步就到第二能级的地步。

”柯瑟夫“加斯趾高气昂地看了他一眼,缓缓道:“你的儿子罗伯特天赋不错,最近的表现也很活跃,老大很欣赏他,但他却拒绝了老大的好意,所以你最好去劝劝你的儿子”

“蝮蛇帮中没人能拒绝老大的好意,老大可从来不是好说话的人。”

罗伯特——柯瑟夫的儿子,他唯一的亲人,现在是一个小偷,一个优秀的小偷。

但是和一个帮派老大的脸面比起来,区区一个帮下的小偷自然微不足道。

现在之所以会给柯瑟夫传话的原因,也是打算用亲身父亲的名义,在他身上多榨出点油水来,毕竟一个优秀的小偷可是一个不错的存钱罐。

柯瑟夫自然听出来了其中淡淡的威胁,眼睛不由微微眯起,神情中露出来一丝杀意!

罗伯特能已区区十五六岁的年龄,成为整个帮派首屈一指的小偷,除了他自己的天赋以外,更重要的则是柯瑟夫不经意间的耳熏目染。

虽然心底里不希望儿子继承自己的手艺,但柯瑟夫更清楚不能没有力量。

“我自己会决定。”

柯瑟夫深深地看了门口处突然多出来的几个泼皮无赖一眼,转身关上店门。

沉默片刻,在一片黑暗的笼罩中,柯瑟夫低声道:“你不介意稍等片刻,多加一个人对吧?”

“当然不介意,不如说我很欢迎!”弗尔加面带微笑,看着柯瑟夫那深沉目光下的怒火,笑的很放肆,他知道他经的那个同伴回来了。

“......”

“弗尔加,你长大了以后要干什么?”

曾经形影不离的两人经过一天的训练和学习之后,坐在草地上仰望者头顶黑色的月亮,柯瑟夫忽然开口问道。

“梦想么!”弗尔加思考片刻,露出了一丝天真的微笑,你知道我只是个次子,不可能继承家族,况且我对家族也没有兴趣,我想当一个大商人,走遍整个世界。

“你呢,柯瑟夫,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我没有梦想,如果,明天师傅能少打我一顿的话,我就很开心了”柯瑟夫有点气赘的说道。

“没关系,你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强大的盗贼的,到时候你来帮我好不好,我当大商人,你做我的情报员,我们一起把生意做大做强”

“...太好了,就这么说定了!”

“月光下,两只小手牢牢的握在一起。

感谢紧急下线大大的打赏。

国考终于考完了,不管能不能上岸,总之萌新现在是轻松过了,之后发书时间一定不会那么赶了。

好了,不说那么多么了,总之明天为紧急下线大大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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