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节

金角瞪了他一眼,但也没说什么,开始麻利的掏口袋。

不一会的功夫,这树荫之下,就已经多出了几样宝物。

玉净瓶,紫金葫芦,幌金绳,七星剑,芭蕉扇。

一个个闪着异光,尤其是那葫芦瓶子和扇子,都流淌着先天而生的太古铭文。

剩下的幌金绳和七星剑,虽然只是后天之物,但一乃老君常带之物,一乃老君亲锻的炼魔之宝。

虽然不入先天,但那蒸腾的功德气也是让人眼晕。

“哈欠!!”

摆好了五件宝贝,金角浮夸的打了个哈欠,说道:“兄弟,咱们睡一会吧?”

“好啊好啊。”

银角被兄长瞪了一眼之后,终于换了词。

但他看一眼已经紧闭双眼的兄长,又看一眼那躲在树荫里的五件宝物。

想了想,弯腰将那五件宝物搬到了阳光之下。

这是他最后的倔犟了。

做完这一切,银角也挨着兄长,闭上了眼睛,表情安详。

这是终于能歇会的意思?姜祁眨眨眼,憋着笑,大致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但也没有动作,只是静静的等着。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频繁颤动眼皮的金角终于没了耐心,睁开眼,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

“哎呀!”

“舒服!”

金角伸了个懒腰,看向早就爬起来的银角,故意模糊不清的嘟囔道:“好久没睡过这么饱的觉了。”

“兄弟,福地找到了,宝贝也晒了,咱们这就回去复命,如何?”

“好啊好啊。”

银角麻木的点点头,眼神空洞的厉害。

金角说罢,便拉着银角急匆匆的迈开腿,和姜祁擦肩而过。

一路上,不仅看不到姜祁,更是忽略了那五件宝物。

走到一半,银角顿了一下,一张小纸片从道袍里掉了出来。

“啊呀呀呀!!”

金角浮夸的大叫一声,大声说道:“兄弟,可莫要丢了什么东西在这里!”

“你向来脑子笨,御使宝物的法决记不住,可是记在纸上的!要是丢了可就祸事了啊!”

“哦。”

银角彻底摆烂了,揪住金角的脖子,一溜烟的驾云消失不见。

“哈哈哈哈哈!”

眼看着二人不见踪影,姜祁终于憋不住笑了出来。

笑够了,俯身捡起那小纸条,果然,上面是御使五件宝物的口诀。

还有具体的使用方法。

比如,瓶子和葫芦装了人之后,还要贴一张“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的符篆上去。

本来不用这么麻烦的,但这五件宝物到底是老君所属,旁人即便是有了许可,用起来也有诸多限制。

姜祁记住了纸条上的诸多口诀和使用方法之后,将那纸条收起来。

然后,又转身把五件宝物收起。

其实在金角刚开始的一番尬演之后,姜祁大致明白了自己要做什么。

直到金角把这五件宝物放在地上,他彻底明白了。

众所周知,劫气小世界想要“通关”,需要足够的“戏份”。

往常的小世界劫难里,姜祁要么是直接抢戏份,要么是遇见认识的,或者有关系的存在,直接商量着搞一出戏中戏。

而现在这一次,老君玩的更绝,不用姜祁去抢戏,甚至不用多演一场,直接就给姜祁安排了一个“大反派”的位置。

换言之,姜祁取代了原本的金角和银角,成为了这平顶山的妖王,也成为了唐僧一行人接下来的劫难。

“不过金角师叔,以后还是不要演戏了吧?”

姜祁望着天空,喃喃自语,似乎看到了金角那张没心没肺的脸。

相比起来,还是银角敬业一些,但奈何有一个不着调的兄长。

这两位老君身边的童子,虽说都是太乙真仙境界的大高手,但却依旧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在修行上,这当然是大大的好事。

但如果是今日这种“外勤任务”,这二位的表现看起来就会很抽象。

姜祁无奈的摇摇头,不再去吐槽,转而思索了起来。

还有五年,时间肯定是够用的,五年时间,足够自己收拢平顶山的小妖,搞出一个妖洞来,做一个像模像样的舞台。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姜祁看向了平顶山不远处的另外一座山。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山叫做压龙山,山里住着一只九尾狐。

不仅成为了金角银角的干妈,甚至拿到了幌金绳.也正是因此,后世很多人都猜测,这九尾狐会不会和老君有些关系。

“扯淡。”

姜祁唾弃了一句,然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不过,九尾狐.”

第316章 闻仲与殷寿

神霄玉枢。

闻仲处理完了今天的公务,放下朱笔,不由得揉了揉眉心。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神霄玉枢只是雷部的上层部门,但现实哪有那么简单?神霄玉枢所涵盖的范围,早就不止是雷部那一亩三分地了。

这也就导致,身为神霄玉枢扛把子的闻仲,每天都要处理太多太多的东西。

也比他当太师的时候累太多太多。

即便他很早就已经在有意的培养手下,尽量把公务分担出去,但绝大多数最后却还是会汇聚到他的手里。

因为有些事实在是太重要了,没有闻仲这位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的拍板,根本就不会被执行。

当然,这也跟闻仲头顶上那位大帝压根不想管事有关。

一口一句我相信,一年一年不见人。

这就是南极长生大帝。

可即便闻仲有些怨言,也根本不敢说一句话。

因为这个大帝不仅仅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某种意义上来说,更是自己的太师伯“或许,我也该收个徒弟了。”

闻仲喃喃自语着。

神霄玉枢他信任的人有不少,但敢做大主的人,却是没有。

说到底,天庭也是官场,也讲究一个品级分明。

僭越这个罪过,可不是信不信任的问题。

但如果是徒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众所周知,领导在的时候,我是秘书,但领导不在,我就是领导。

放在徒弟身上也是一样的。

就好像,如果现在姜祁用杨戬的名义,去五方煊赫真府下命令,没有人会不遵。

想到姜祁,闻仲却有些熄了收徒的心思。

因为这個四代弟子太出众了。

闻仲也是有傲气的,三代弟子中,数遍三教,他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在封神时,就算是白鹤童子,也不被他看在眼里,因为他的对手是阐教的二代弟子姜子牙!兵对兵将对将王对王!他闻仲,在当时就是王,而其他三代弟子,最多就是将。

在闻仲看来,若非是自己上了封神榜,三教的三代弟子里,哪还有什么一二三?自己就是当之无愧的魁首!

曾经在封神时,都不曾和自己捉对的杨戬,现在却有一个这么出色的弟子。

若是自己收一个徒弟,被那姜祁比了下去,自己岂不是面上无光?

话虽如此,但闻仲还是决定收一个徒弟。

至少,能帮自己承担一部分公务。

可是,该收一个什么样的弟子呢?

如果是仙神后裔,不仅有可能被认为是结党营私,到时候,弟子那边的亲眷求上来怎么办?也不能是截教弟子的后人,因为截教有后裔的那些玩意是什么样子,闻仲比谁都清楚。

最好是一个下界凡人,反正自己不缺资源,只要资质好,就不用去管背景。

因为闻仲自认自己这个背景还算是比较硬的。

凡人里,女子比男子好,因为男子的牵绊始终更多一些,当然,如果是孤儿,就不用在乎男女了。

闻仲心里一边想着,一边走出了神霄玉枢。

而后一步踏出,来到了一颗星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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