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年

他们最终选了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忒斯特直接订下豪华套房。

豪华套房都是独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锦,仿佛一座巨型花园。房子好,价格自然也令人咋舌。偌大的豪华套房区,之前只租出去两套。其中一套租给阿尔瓦商团的女眷,另一套则住着位贵族子弟。

诺尔勉强看到了其中一位邻居。那是个年轻的红发男子,背后跟着高大保镖。不过这里房屋与房屋之间距离较远,视野被锦簇花团遮挡大半,似乎没什么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说,诺尔喜欢这样的设计。没人会嫌隐私性太好,不用打招呼更是加分项。

诺尔和忒斯特的套房分为五个房间,结构类似凑在一起的“吕口吕”——大客厅在中间,周围四个小间则是独立卧室、洗浴室和小厨房。客厅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员工装饰了大束黄蔷薇与满天星,附赠烤好的饼干和小蛋糕。两间卧室斜斜相对,隔音效果相当不错。

诺尔来到自己的卧室,它约莫十平,布置了松软的双人床和木制桌椅。他果断拉上窗帘,把四轮月亮关在视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诺尔铺开旅店送的羊皮纸,开始整理记忆里白鸟城的情报。

白鸟城地处施典那北方边境,不涉及主线剧情。它唯一的存在感便是“商队必经之城”。buhe.org 非凡小说网

统御白鸟城的确实是斯温家族。不过在诺尔的印象中,斯温城主是个富态的老头儿,妻子健在,膝下六个儿女早已长大成人。

诺尔用羽毛笔点了点纸张,他还不太习惯这种蘸水笔。

白鸟城有个主线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个靠谱的怪老头,在白鸟城开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确认下,如果那家店和设定里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东西。

毕竟他们不能穿着一身破烂追踪杀人狂。

诺尔在桌前坐了个通宵,整理好了“白鸟城行动攻略”。剩余时间,他将龙尸笔记里的血书烧去,又用羽毛笔沾血重写。这次他仔细又小心,用一页纸就写好了新魔法。

自创魔法阵旁边,诺尔用通用语写下备忘——

【死灵召唤:消耗10~100魔力值,召唤1只低级死灵;该魔法优先消耗魔法材料,施术者最低消耗为1魔力值/只】

【※低级死灵越强,消耗魔力越多】

召唤怪物有自己的属性,与召唤者强弱无关,非常适合现在的他。诺尔本想再琢磨个高级死灵术,又怕龙尸笔记受不住。

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这一基础规则。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你一个人买?”

忒斯特摆摆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相当‘坦诚’。”

“……”

诺尔面无表情地喷了口气。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环藏了起来。

先前在新手村,诺尔听那个布莱提过。他说玩家耳环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长回来。要想隐藏“玩家”身份,只能想办法盖住耳朵,或者伪装耳环。忒斯特显然选了后者。

忒斯特一头引人注目的银白长发,平时耳环在发丝下若隐若现,不算显眼。现下,他将耳环坠子黏上耳垂,还把它刷成银色,加了半颗珍珠。现在它看起来像银包边的珍珠耳钉,几乎与那银色发丝融为一体。

这家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对的,让人更加看不出破绽。配上那张俊美的脸,这对临时赶制的“新耳环”竟然还挺合适。

也不知道忒斯特腰包里藏了多少小道具,诺尔摇摇头,踏出房间。

……

“克米特的魔法杂货铺”比概念草稿里的还夸张。

这栋建筑由木头搭成,歪歪斜斜立了三层。它夹在两堵高墙间,又烂又窄,像嵌进牙缝的菜叶。诺尔推开门,差点被吊在门口的蜥蜴干糊一脸。

杂货铺室内比室外还乱,整个空间80%都是横七竖八的架子,上面乱糟糟堆满商品——爬虫类干尸、一罐罐昆虫翅膀或蜷着腿的蜘蛛,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矿石、皮革和干草药。厚重书本见缝插针地乱塞一气,金属道具在角落堆成一堆。

它们全积了厚厚的灰,看起来颜色差不多。

“哇,客人!”诺尔刚把蜥蜴干拨开,一个年轻男人从梯子上滑下来。

“我是这里的老板,鲍勃。”此人一头紧贴头皮的姜黄短发,手脚细长,鼻头又大又圆。他向诺尔伸出手,掌心沾满黄绿色黏液。

诺尔原地立正,没去握手:“你是老板?克米特去哪了?”

鲍勃吹了个口哨:“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来的?消息滞后得不像话!克米特两百年前就失踪啦。”

“……什么?”

“我说,两百年前他就失踪了。他是我师父的师父的师……反正就那么回事儿。”鲍勃说,“他跟着英雄德雷克前往无尽海,去世界尽头讨伐魔王。三岁小孩都知道,驶向无尽海的船就没有回来的。”

“你呢,找一个二百年前的死人做什么?”

诺尔呆立在原地,整个人如坠冰窟。

怎么会这样?

龙族的首领还是苏拜耳博特,新手村没有变化,玩家们刚来不久……他下意识以为,这个世界还在“游戏主线”进程中。

尽管《塔赫世界》用了AI辅助,主线设计还是由制作组全权把控。诺尔十分确定,他们最多设计了游戏内十年左右的大事件。

老匠人克米特,龙血英雄德雷克……这都是他们亲手设计的人物。尤其是英雄德雷克,他是不可或缺的主线剧情角色。

而现在,他们都是二百年前的人。

哪怕是新手村遭遇的怪物,都没有这个消息让诺尔恐惧。无论是多出来的月亮与神明,还是出了问题的副本和系统,它们的基础还是游戏——他烂熟于心的世界,他亲手缔造的繁荣时代。

现在,他连仅有的“情报优势”都要打个折扣。

诺尔不禁打了个哆嗦。巫妖本身体温就低,如今他的血液几乎冻结。

仔细想想,证据并非没有。比如新手村不见踪影的酒馆NPC夫妇,比如家庭情况对不上号的白鸟城城主,再比如面前这个破旧不堪,马上就要散架的店铺。

游戏设定里,它刚建好不到两年,破归破,但和“旧”沾不上边。

“喂,你到底买不买东西?”

见诺尔堵在门口一个劲发呆,鲍勃提高嗓门。

“抱歉,我弄错了。”诺尔反应很快,“我家祖上与老克米特交好,我还以为他的店一定由他的子孙,某位克米特先生或女士来继承……你知道的,都过去二百年了。”

“常见的误会。”鲍勃说,“所以你来干嘛的?”

诺尔清清嗓子:“祖上留了日记,里面提过老克米特藏图纸的地方。我刚好路过白鸟城,顺道来看看——万一他的继承人没发现,那可是不小的损失。以及,我确实想要买点东西。”

鲍勃倒抽一口凉气,从角落拖出把椅子:“来来,咱们慢慢聊!”

不出十分钟,诺尔就找到了一楼房间的暗格。里面的羊皮纸柔软如新,诺尔一颗心却渐渐沉下去。

和他推断的差不多。

《塔赫》的设计中,这里有个固定日常任务。应该由某位玩家靠系统提示发现暗格,最终将老克米特引入主线故事。

问题来了,老克米特是二百年前的人,玩家们最近一个月才进入游戏。于是暗格无人发现,沉睡至今。

鲍勃展开纸卷,越看越兴奋:“赞美女神,这可都是好东西!哎呀,谢谢,谢谢你——这样吧,你想要多少报酬?我愿意出10个金轮!”

这场景倒是让他想起了某人,诺尔勉强笑了笑:“我可以指定报酬么?”

“既然你跟我说了实话,我也得跟你说实话。现在店里全是破烂,值钱的只有钱。”鲍勃头摇得像拨浪鼓。

“我只要三样东西。而且拿之前让你过目,如果你不愿意,我再换。”

“唉,也行吧,你这人怎么这么倔呢。”

对于该选什么,诺尔完全没有犹豫。他直奔鲍勃口中的“三层废品室”,翻找起他的目标。哪怕他记得它们的模型,在这垃圾场一样的地方,诺尔还是翻了足足两个钟。

第一件物品像是发霉的长手杖。它由黑木制成,上端有明显的破坏痕迹。原本安在杖顶的宝石不翼而飞,只剩个光秃秃的碟状底托。

【残缺的诅咒魔杖:失去魔力核心的老旧魔杖,目前无法用来施法。仅接受带有诅咒气息的核心。完整状态下,持有者的智力属性增加1倍,其余属性减半。※凯恩·克米特匠心出品】

反正他的其他属性已经减了99%,再减半也无所谓,不过是两张纸和一张纸的强度区别。只要他够惨,负面效果也拿他没办法。

第二件物品放在戒指盒里,只有指甲盖大,似乎是某种昆虫的透明翅膀。

【小妖精的恶作剧:材质不明,可隐藏尺寸在6*6*6(cm)以内的物品,且不会被任何探测手段发现。使用方法:粘贴在物品表面即可,不可反复使用。※凯恩·克米特匠心出品】

它本该是某个氪金道具的雏形,用于隐藏玩家看不惯的装饰品。可惜老克米特没有在主线亮相,它没机会在系统商店上架。

第三件物品……其实他只是说来当保险。既然想要的都找到了,诺尔回到一楼,随便拿了本名为《菜谱大全》的大部头。

它的封面灰黑一片,黏满蛛网,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就那根魔杖还值点钱,假设它有魔力核心的话。”鲍勃如此评价,“带诅咒的魔力核心超级难找,你可要想好。”

“其他两个……咳,加起来不到三个银钩,你确定吗?”

“那再送我点便宜材料吧。我想要兔毛笔、藤胶、吸魔布、变色绣线和十二色颜料。”

除非万不得已,诺尔不太想用忒斯特给的金币——当初说好给忒斯特了,那就是人家的钱。

“这也不到四个银钩呀!算了,这可是你说的。”鲍勃有点生疏地打起包来。

踏出门时,诺尔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四轮月亮,莫名其妙的宗教信仰……二百年。

他右手拄着破魔杖,左手拎着打包用的布袋,脑子飞到九霄云外。

如果这个世界已经过了二百年……

嗖!

诺尔正理着现况,左手突然一轻。他下意识抬起头,刚好看到一个矮小身影消失在拐角。

啊,是小偷。

心情不好,不追也罢。他的魔杖拿在手中,龙尸笔记裹在布里,正和钱袋绑在一起。那包里没什么值钱的,都是些小东西。

等等,小东西。

……他给忒斯特买的道具还在包里那可是当今世上独一份!

诺尔把破魔杖往胳膊底下一夹,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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