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抢注域名与最后准备

明天苏琳就要签约了,所以在3月31日这天,苏琳和江枫都在做着一些准备工作。特别是江枫,显得很忙碌。

首先,江枫要给苏琳策划一份对苏琳有利的合同草案。虽然明天的签约,是天极公司策划合同草案,然后再和苏琳商定签约的,但江枫做为苏琳的经纪人,必须要自己拟订策划一份,以便到时候能“讨价还价”。而这天,江枫做为苏琳的经纪人的地位,已经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下来了,也就是江枫和苏琳签了一份“经纪人代理协约”,并通过公证部分公证。这样做,不是因为江枫和苏琳互相之间有什么猜疑,而是明星要获得自己的经纪人的话,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这样做,不然是无效的,别人不会承认,甚至弄不好该明星的经纪公司会擅自安排经纪人,因为你不是法律认可的经纪人嘛。

除了拟订策划合同草案以外,江枫还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给苏琳抢注

的域名,以便在之后的几个月里给苏琳做一个个人网站。说实话,在查询这个域名以前,江枫是不指望能有那么好,能正好有个苏琳英文名字sulin的域名的,但在国际域名查询网站上一查,他才惊喜的发现,

这个国际顶级域名,竟然还真的没有人注册,而且连同

的中文一级域名和

的net域名也都没被注册,于是江枫立刻就把这三个域名抢注了,花了一万多港币,一起注册了十年,并保留第一续约的权利。

“一个国际顶级域名、一个中文一级域名、一个net域名,还都是恰好是以苏琳英文名字sulin为名的域名,三个这么好的域名十年才一万多,真值!真值!”江枫笑的都合不拢嘴了。他深知,以苏琳的能力,以后肯定是红得发紫的国际巨星,这三个域名虽然现在还是毫无意义的普通域名,但以后这三个域名,可就是价值超高的域名了。如果这个域名做成的苏琳个人网站,能同时成为以后苏琳的官方网站的话,那就更完美了。因此,江枫也决定,明天帮苏琳签约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加上有关于苏琳个人官方网站这一条。(艺人的个人网站和官方网站,是有区别的,个人网站可以由艺人自己私自建立,但官方网站的建立,需要通过该艺人所属的唱片公司、经纪公司的同意)

现在娱乐圈里的艺人明星们,包括各大娱乐公司,都不注重网络宣传,其实这根本就是错误的行为。特别是拥有众多网民、网络越来越成为年青人生活中的一部分的中国大陆内地,网络上面的建设和宣传,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的。从大陆内地来的喜欢上网的江枫和苏琳,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江枫才会想着在苏琳还没有出道出名之前,就第一时间去抢注域名。以后的事实证明,江枫的这一举动是多么的明智和有价值。

在江枫忙着的同时,苏琳也没有闲着,她一整天都在思考着一个让绝大部分艺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如何防止绯闻。

说到绯闻,这可是让绝大部分艺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当然艺人和所属公司自身恶意炒作的行为除外,这也是少部分的。大部分的绯闻,都是八卦媒体、狗仔队的杰作。在这其中:有少部分艺人不愿意承认的事实,经过媒体的夸大后曝光的情况;也有完全没有事实,全是媒体刻意捕风捉影杜撰出来的情况。但不管哪种情况,大部分的情况下,这些绯闻,都是负面新闻,都对艺人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特别是女生。

苏琳对绯闻是完全不想沾上一丁点的关系,因为她觉得绯闻都很无聊,让她很不舒服。况且她可是有极强实力的,何必靠那些绯闻呢?就是绯闻有一定的宣传作用,她也不想要。其实,越是有实力的艺人,就越不想有绯闻。因此,苏琳就在考虑着“如何防止绯闻”的问题。

在根据头脑里存有的娱乐圈各种资深艺人、评论家、著名媒体记者等等许多人的经验经历,苏琳思考了很久,总结出了解决“如何防止绯闻”问题的四条必须做到的事情。一、要有明确的态度,明确自己的爱情观,并通过媒体表现出来,像苏琳就决定出道以后,对媒体一定要表达出自己还不想交任何男朋友的态度,苏琳的这个决定一方面是她确实是这样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江枫的缘故(不用多说明了吧)。二、要对自己的行为自律,最好就是不要与异性,特别是娱乐圈内的异性,有一些亲密的行为和让人误会的举动,或者有什么私下的交往和接触,就是有什么必须参加的私下的活动,一定要保证不是两人,至少要带着江枫,以及至少一名的女性在场,总之多多注意。三、要保持自己的曝光率,基本上每天都有新闻报导让媒体记者写,其实很多情况下,是某个著名的艺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什么新闻,媒体记者没有东西写,又不能不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那只有瞎编杜撰了,如果你能让媒体记者基本上每天都可以有东西写,他们当然没有功夫去想什么绯闻新闻啦,要做到高度的曝光率,最好的办法,只能是艺人把日程和通告都排的满满的,这也要求该艺人确实够红。四、尽量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关系,尊重媒体和记者。只要做到这四条,相信绯闻就很难出现了,当然这四条也是不容易做到的。

忙碌的一天过去了,苏琳和江枫忙完了各自的事情,一起放轻松,吃完晚饭,听了一会音乐后,就早早的去休息了。

明天会怎样呢?分别在各自房间,躺在床上的苏琳和江枫,幻想着,不过,也许这种幻想不久就会变为现实……

…………

第二天,2006年4月1日,愚人节,一个很讽刺的节日。这天中午的时候,苏琳才接到天极公司的电话,让她下午去天极公司大厦,商谈签约的事情。

到了下午,苏琳和江枫赶到天极公司后发现,与他们商谈签订协约合同的,不是他们已经见过的纪翔,而是天极公司的总经理夏以哲。原来纪翔今天没有来到签约现场,据说是因为一件很紧急很重要的事情去了台北,所以商谈签约的事情就由夏以哲亲自来办。

苏琳、江枫和夏以哲,三人互相介绍一番后,夏以哲知道了江枫是苏琳的经纪人,便直接和江枫商谈起协约合同的具体条款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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