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昨天一下午的研究,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姝色还真的就把自制火锅底料给配了出来。
起了个大早,李姝色迫不及待地收好仅剩的一点成品,想要去县城里通通路。
她想着县城里的食材应该更多,留给她发挥的余地也应该更大,便包好底料成品,放进了篮子里。
今日可巧,有大集会,村里子的人也会去县城采买东西,李姝色便想要跟着一起去。
和沈母说了声,沈母知道她要去县城,怜她一人走路辛苦且不安全,便从自己的钱匣子里,掏出二十文钱,让她去村口坐牛车去县城里。
这辆牛车便是张孝良家的,也是为了乡里乡亲来去县城方便,所以去一趟县城只收取一文钱。
李姝色还是头一次在这个世界摸到钱,二十文在她手里还挺有重量。
不过,沈母打开钱匣子的时候,也没有避开她,所以她自然也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看着,也没有多少文...
但是一次性就抓了把二十文给她,可见是真心心疼她,想让她此次赶集玩得开心。
她只从里面拿出两文,剩下的全部还给沈母:“娘,用不着这么多,我此次去县城,是卖东西赚钱,不是花钱的。”
沈母听了她的话,恍然大悟道:“卖东西?哦,你是说娘的绣品吗?你等着,娘这就给你拿来,你换点钱回来也好。”
李姝色没有拒绝,反正带去一并卖了也方便,省得沈母再跑一趟。
她将沈母绣的绣品和火锅底料隔开放好,便打了声招呼,挎着篮子出门。
刚走两步,又想到上次沈峭因为她晚归生气,又想到昨天他不知闹什么别扭,竟又与她分被睡,一个晚上都没给她好脸色。
她摸不清头绪,只能硬着头皮敲了敲门,探出脑袋,微微一笑:“夫君,我要去县城一趟,你可需要我带些纸笔?”
读书之人,纸笔不可缺少,她这也算是投其所好。
沈峭抬眸,看见她眉眼带笑的脸,心中郁气奇迹般地消散些。
想到昨晚,分被而睡,瞧她晚上被冻的可怜,便偷摸给她暖了身子,之后又悄摸退回,了无痕迹。
他觉得,他怕是有些着了魔,好好的觉不睡,居然想着给她暖被窝?
沈峭愈发觉得自己如今放在她身上的心思越来越多,于他而言不是个好现象,便有心想要冷一冷,于是道:“不必,手头还有,你快去快回。”
李姝色点头,向他挥了挥手:“夫君,那我走啦!”
等她赶到村头的时候,发现已经站了好几人,都是要一起去县城的。
幸亏她赶上了,否则这趟就没有她的位置,得等下一趟。
李姝色坐下后,笑眯眯地朝着众人打招呼,婶子长,妹子短的,把所有人都叫了个遍。
大多也都回应了她,她发现,孙婶子也在。
孙婶子应了声,问她:“你娘呢,今日就你一人?”
李姝色回她:“在家,我左右无事,就拿着绣品去县城里卖。”
孙婶子笑了:“巧了不是,我也是,等下你与我一起去,省得那掌柜的看你眼生,欺负你。”
求之不得,李姝色连忙答应:“哎。”
上次从县城回家,是走回去的,足足走了有小半日。如今坐着牛车,又起了个大早,到城门口的时候,约莫是辰时功夫。
上次她也没有好好逛逛这县城,这次过来,她也想要感受一番古代热闹街道的风貌。
其实古今也大差不离,街道两旁都摆放着各种摊子,买卖的物件琳琅满目,李姝色就像是个好奇宝宝,瞧瞧这个,又望望那个。
路过一个包子铺的时候,本想买个的,但是一个包子就是两文钱,她手里也只剩下坐车回去的一文钱了。
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她买不起。
看着白面馒头的肉包子,闻着散发出来的香味,李姝色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在上面。
旁边的孙婶子看见她这个样子,不免笑一声:“别看了,等卖了绣品,可不就有钱买了?”
说的也是,她这次过来就是为了赚钱,才不会一文钱难死英雄汉。
跟着孙婶子的步伐来到陈氏绣品铺,掌柜的姓陈,大家都唤她陈掌柜的。
与孙婶子大约是熟人,两人一见面,就亲亲热热地说起话来。
“孙姐,你好久没有我这小店了,这次又带给小妹什么好货啊?”
“陈姐,我哪有什么好货,也就你不嫌弃肯收。得您照顾这么长时间,看,我今日还介绍个人来,你瞧瞧。”
随后,孙婶子就介绍她道:“这是我们村沈秀才的娘子,名唤李姝色,你叫她沈娘子就成。”
李姝色笑着打招呼:“陈掌柜,你好。”
“呦,这就是那大名鼎鼎沈秀才的娘子啊,长得可真是俊,所谓男才女貌就是如此吧。”陈掌柜的如是说。
她这真不是什么恭维话,眼前女子虽然只穿着一件粗布衣,但是眼神明亮,灿若朝阳,唇红齿白,真真是生得一副好样貌。
李姝色被当众夸了个脸红:“您过奖了。”
孙婶子顺势说:“她手里也有绣品,跟着我一起来的,你可不要欺负了她。”
陈掌柜的笑呵呵:“我们都老姐妹了,我欺负谁,也不能欺负你呀。”
李姝色将沈母绣的绣品拿了出来,与孙婶子的放在一起。孙婶子绣得一手的好绣品,据说连苏绣都不在话下,当年她夫君还在的时候,就无事在家刺绣打发时间。
后来,就成了一门养活母女的手艺。
虽然能够看出赶工的痕迹,但是针脚密集,绣的凤凰栩栩如生,陈掌柜看了眼,便满意地点点头,直接给了她五十文。
相比之下,沈母的手艺就没有孙婶子的出众,不过这里是小地方,不比京城样样精细,这样的手艺也能看得过去。
陈掌柜的收下了,并给了她二十文钱,李姝色知道,这也是看在孙婶子的面子上。
收钱与陈掌柜的道了谢之后,便和孙婶子一道出门。
孙婶子有自己要添置的东西,而李姝色也有自己的事要做,便与孙婶子分别。
孙婶子还特地提醒她,牛车来接她的时间,让她别误了时辰。
李姝色点头应了。
与孙婶子分别,她站在路中央,正不知道往哪边走的时候,身旁传来一道“卖糖葫芦喽”的声音。
她神色一动,要了一串糖葫芦,结账的时候顺势问:“老板,你知道县城里最大的酒楼是哪家吗?”
“这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就是那一品鲜哪。”老板收过钱,笑呵呵地将糖葫芦递给她。
李姝色接过,又问:“一品鲜在哪里啊?”
老板热心地给她指路:“你往这里走,右拐看到最高的一座楼就是了。”
最高的一座楼?
不似现代高楼大厦,这里到底多高才算最高?
抬眼望去,一品鲜还真的挺显眼的,足足有三层楼高,确实比旁边的房屋高了一截。
李姝色边吃糖葫芦,边晃晃悠悠地来到一品鲜门前。
这糖葫芦她咬第一口的时候,感觉有些腻,但是咬下去却是又酸又甜又脆,很是不错,这可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吃到的第一份零食,她吃得很慢。
站在一品鲜门前的时候,正好还剩最后一颗。
看着身边的车马行人,心道一品鲜所居的位置是极佳的,周围的道路宽敞且四通八达,门庭敞亮,里面的香味丝丝缕缕扑散开来。
李姝色深吸一口气,晃动手中的糖葫芦签子,她这么冒然进去,能有几成把握?
她心里估量了下,预计能有五成。
正要上口咬最后一颗的时候,还未到嘴边,忽然身后传来一道声音:“你在这做甚?”
内心一惊,回头看到一抹月白色身影,眼露惊喜地喊:“夫,夫君?!”
他怎么在这?不是在家温书的吗?
“娘放心不下你,所以让我过来跟着你。”他面不改色地回。
“哦。”李姝色笑笑,将手里的糖葫芦举动他面前晃了晃,“可巧,还有最后一颗。”
沈峭桃花眼看着糖葫芦,却没有动。
李姝色突然想到,沈峭似乎不喜食甜,便有些讪讪地想要收回。
却不想,他竟然弯下身子,慢慢凑近,薄唇瞧着竟和鲜亮的糖葫芦一样红,他咬下一口,舌尖舔过下唇,随后接过她手里的签子。
就这一口,李姝色看得一愣一愣的,真真是知道了什么叫做秀色可餐。
沈峭吃完最后一颗,抬眼看了看“一品鲜”的悬金匾额,想到刚刚她踌躇不前的样子,忍不住开口道:“日后,等我入仕,定带你进入。”
李姝色:“啊?”
随即反应过来,摆手道:“夫君,你误会了,我并不是想要进去吃饭。”
“那又何故在此?”他问。
李姝色故意卖了个小小的关子:“我想要和这一品鲜的老板谈笔生意,如果合作愉快的话,说不定他还会请我们吃顿饭呢!”
“是你昨日倒腾之物?”沈峭想到昨日她闷在厨房一整天,不知道在做什么,时不时有香味飘来,遂问。
“是啊,”李姝色凑近他,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夫君可要与我一起进去?”
本以为他会拒绝,却不想他应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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