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马镇,典型的穷乡僻壤的山区小镇。
这里汉族和苗族以及瑶族混居,民风淳朴,年轻人几乎都外出打工,留下些老幼妇孺。
夜已深,镇子里到处乌漆嘛黑的,连一盏路灯都没有,街道上静的出奇,偶尔有狗吠声传出。
罗驿虽然是第一次来到桐马镇,但融合了原身的记忆,他对这里的一切并不陌生。
下车后,罗驿没有直接回家,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踩着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往镇尾走去。
最后在一家名叫‘胡记裁缝铺’的老铺子门口停下。
‘砰!砰!砰!’
罗驿上前,敲了敲胡记裁缝铺的大门。
“谁呀?”
铺子里头传出一个沙哑的男人声音。
“老胡叔,是我,罗驿。”
罗驿轻声回应,跟着取出百宝囊里面那卷裹尸布,提在手上。
“是阿驿呀!等会儿,我都已经躺下了。”老胡叔絮叨两声。
没一会铺子里亮起灯光,紧跟着大门从里面打开。
“阿驿,你不是去大城市参加什么节目了吗?啥时候回来的?”
老胡叔问道,他面容清瘦,戴着黑框老花镜,披着件老旧外套,头发稀疏半白。
“刚回到镇上,不好意思啊老胡叔,这么晚的还叫醒你。”罗驿随同老胡叔走进铺子。
“没啥没啥,也就是你了,换作别人这大半夜的我才懒得起身。你是因为金盆镇那个死了的外乡老师才赶回来的吧?”
老胡叔给罗驿搬过来一条椅子。
“是的,明晚送那位老师回归故里。”罗驿坐下后点头应道。
前天隔壁的金盆镇有个中学老师突发心脏病去世,那位老师是外乡人,按照湘西这边的习俗,客死他乡要赶尸归乡。
虽然如今许多地方已经不走这个习俗,但也有一些人家还是会遵从走脚归乡的老规矩。
说来也是巧,原身当时接到中学老师这个活的时候,刚好也收到节目组的入选通知,邀请去魔都参加开播首秀,于是他两边都答应了下来,要不然的话,就算参加节目他也没尸可赶。
“唉!多好的一位老师,说没就没了,这人呐……你也真不赶巧,年纪轻轻的守在镇上这么些年,好不容易出去一趟,又遇上家里这边来事。”老胡叔摇了摇头。
“没办法,人在世上走,事来拦不住。老爷子不在了,家里这门手艺总要传下去,有活我得接着,这种事情推脱不得。其实去城里参加节目也跟家里手艺有关,所以没什么的。”罗驿笑着说道。
“你这年轻娃子厚道,讲规矩,你爷爷以前常跟我们夸你,他老人家没看错人。哎对了,这大半夜的找我有什么事?你手里拿的是布还是什么?”
老胡叔低头看了看罗驿手里的裹尸布。
“这是我在魔都买的一卷布料子,要麻烦您老帮我做几样东西。
一件是袍子,款式跟我家那件赶尸袍差不多就行,给女孩子穿的。
另外再做十顶遮尸斗笠,帐帘要留一米到一米五长……”
罗驿比划了一下热芭的身高和体重,至于遮尸斗笠不用他多做解释,老胡叔知道是什么样子的。
只不过这次定做的遮尸斗笠比原来用的要长,因为这次赶尸是直播,必须要把尸体遮得严实点。
老胡叔没有多问什么,拿了一支笔记在本子上,接过裹尸布摩挲两下,略有些惊讶,道:“这是好料子啊!啥时候用?”
“明天晚上,来得及不?”罗驿问。
“没问题,明下午过来拿。”
老胡叔回道,无论是袍子还是斗笠,样式都非常简单,而且斗笠他有现成编好的竹笠,蒙上一圈布就可以了。
罗驿点了点头,和老胡叔聊了几句之后,回到自家院子。
院子有些年头了,依河而建,两层小楼,二楼是瓦顶,院子里有块小菜圃,还有口手压式的水井。
墙角长着一棵老桃树,离开几天地上掉满落叶,停在树下的那辆五菱神车车顶也落了一层树叶,窗户上还结了蜘蛛网。
老话说入夜不扫屋,不然容易失财和招祸。阴门中人最讲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虽然自己已经踏入方士一道,又有系统加身,但有些忌讳能不犯就不犯,因为犯不着,明天再打扫也不迟。
“汪......汪汪!”
刚回到家没一会,一只毛发浓密的大黑狗嚷嚷着闯进院子,来到罗驿身边,不停用大脑袋蹭他的脚。
“虎贲,别乱叫,吵到街坊邻居睡觉了。”
罗驿认出是自家的狗崽子,一把按住它毛茸茸的大脑袋,出言制止它吼叫。
虎贲是老爷子捡回来的狗崽,养了八年,方头大耳,壮得像头牛崽子。
它很通人性,立刻就闭嘴,摇头晃脑跟在他屁股后面。
“这几天我没在家,你没少上山逮兔子吧?”罗驿一边压着水井摇柄打水,一边问虎贲。
虎贲调转脑袋朝后山方向看了看,黑宝石般的大眼珠子滴溜溜转动,然后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
罗驿会心一笑,他和原身一样,打心眼喜欢这只狗子。
虎贲的个头比一般的狗大不少,食量自然也大很多,赶尸挣的那点钱勉强够生活,根本没有多余的钱给虎贲买肉食。
所以平时虎贲就自己跑去山里逮野兔,偶尔还会拖回来一只獐子、狍子等玩意,论狩猎技术,连镇上的老猎户邱老头都自愧不如。
最难能可贵的一点,虎贲每次进山捕食都会到爷爷坟前趴一会,它这个举动,镇上的乡亲都知道,无不称赞它是只念恩的好狗子。
打好水罗驿到厨房起火烧了一壶开水,洗漱了一下便回屋睡觉。
第二天清晨,罗驿把院子打扫干净,带着虎贲,开着那辆五菱面包神车去县里接大明星热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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