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赔你一个肉夹馍

霍云骁立刻掀了被子下床,拿着外套出门:“在哪里?”

寒城跟在霍云骁身后,脚步匆匆,严肃认真:“还在市区,老地方,像是在那做了个据点。”

霍云骁瞥了一眼屏幕,冷声道:“胆子不小。”

一个黑客,偷了霍云骁的钱,还在他眼皮子底下做了据点,这无疑是在挑战霍云骁的权威。

汽车在医院门口等着,霍云骁坐进后座,麻利的换好了西装,他很期待,这位耗费他这么多心力的黑客,究竟是何方神圣。

沈暮咬着手指,看着光圈逐步缩小,眼神一亮,佐治亚州。

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屏幕“啪”的一声熄灭,信号再次消失!

沈暮烦躁的丢了玩偶,关好了电脑,背包下楼,追踪这件事急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

霍云骁的车停在红绿灯处,寒城懊恼的将平板递给霍云骁:“总裁,信号断了。”

霍云骁眸色一沉,说:“派人在这个街区范围内守着,看看有没有可疑人员。”

“是。”寒城立刻安排人手。

汽车驶向街区中心,霍云骁看向窗外,一闪而过的身影让他愣了一下,喊道:“停车!”

司机立刻将车停在路边,霍云骁下了车,寒城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嘀咕了一句:“这不是沈小姐吗?”

沈暮手里捧着个肉夹馍啃得欢快,看到路边突然出现的霍云骁,手一抖,肉夹馍“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霍云骁走过来,眼神探究:“你怎么在这里?”

沈暮心里一紧,低头看了看地上的肉夹馍,哭丧着脸,说道:“我......饿了,来找吃的啊!我刚咬了两口!”

霍云骁瞥了眼地上那摊不明食物,问:“沈家别墅离这里要半个多小时的车程,你来这里找吃的?”

沈暮不悦的皱起眉头:“有什么问题吗?霍先生,我的学校就在前面不远,我以前也经常在这边吃东西啊。”

霍云骁一愣,他倒是忘了,沈暮就读于滨海大学,学校就在附近,这旁边有个小吃街,是学生的最爱。

沈暮从包里拿了两张纸巾,蹲下身子小心翼翼的包住肉夹馍捡起来,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转身就走。

“沈暮!”霍云骁拉住了她。

沈暮心里一惊,小心脏砰砰直跳,应该没人看见她走出那个破公寓吧?

她每次都是特意避开摄像头位置从后门出来,又绕了路走到大街上的。

“你不是刚咬了两口吗?我赔给你。”霍云骁说。

沈暮暗暗松了口气,板着脸转过身,说:“霍大boss,你知道肉夹馍是什么吗?这是我排了好久的队才买到的,你怎么赔给我?”

“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再买一个。”霍云骁拉着沈暮往小吃街走。

沈暮被霍云骁拉着,不情不愿的往前走,哼哼着:“我不想排队了!我今天穿的高跟鞋!站的脚都累了!”

寒城小跑着跟过来:“总裁?”

霍云骁挥挥手:“你们去办正事,我去买肉夹馍。”

寒城:“......”

他觉得沈暮是个挺厉害的小姑娘,第一次和霍云骁吃饭是肯德基,现在又改成了肉夹馍。

这感觉......就像是霍云骁原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祇,但是沈暮硬生生把他从天上拽进了凡尘俗世,多了不少烟火气。

到了小吃街,看着琳琅满目的小店,霍云骁第一次觉得有些眼花,拉了拉身边人的胳膊,问:“哪一家?”

沈暮抬手一指:“就那个,生意最好的那个。”

霍云骁拉着她走过去,看了看周围,说:“在这等着。”

说完就走了,沈暮一脸茫然,这个男人把她放在这走了??

两分钟后,霍云骁拿了一把椅子过来,放在沈暮身后,说:“坐着,我去排队。”

沈暮一愣,心里一股暖流划过,她刚才就是随口说了一句,站的脚累了,这男人还真去找了个椅子给她做!

沈暮坐下来,看着霍云骁走到队伍的末尾,老老实实的排队。

嘈杂的街市,凌乱的人群,五颜六色的灯光,此刻多了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

他在一群稚气的学生中间,显得那样格格不入,却又格外的与众不同。

霍云骁五官精致,眉眼深邃,身上自带王者气场,沈暮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说实话,这男人长得真的很好看。

是沈暮、或者说秦暮,从小到大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霍云骁注意到沈暮的眼神,对她微微一笑,用口型说了一句:“等着。”

沈暮就心安理得的坐在椅子上,看着霍云骁一小步一小步的往前挪,终于拿到了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夹馍。

霍云骁走过来,将东西递给她:“赔给你的,吃吧。”

沈暮激动的搓搓手,打开塑料袋,低头闻了闻,一口咬上去,满足的闭上眼睛:“嗯!好好吃!”

“有那么好吃?”霍云骁有些好奇,他也吃过苦,吃过不少便宜的东西,但是小吃街,他真的没逛过。

沈暮吃东西的样子,像是尝到了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

她完全不似那些名媛千金,小口小口的品尝着食物,浅浅淡淡的礼貌微笑,虚伪又刻意。

沈暮站起来,将肉夹馍伸到霍云骁面前,说道:“真的很好吃!这家是最好吃的!你尝尝?”

霍云骁看着被沈暮啃了一口的面饼,微微皱眉。

沈暮反应了一下,她吃东西不讲究,执行任务的时候大家分食一个饼再正常不过了。

可霍云骁这样锦衣玉食的人,大概从来没尝过别人的口水吧?

沈暮正准备收回来,霍云骁握住她的手,低头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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