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王浚麾下的战士们便推动数座望楼车,向南皮城缓缓行驶。
望楼车也被称做巣车,这种攻城武器的传承非常的悠久。
在楚国进攻宋国时就出现过,主要作用就是抹平守城一方的视野优势,让自己这边同样能居高临下的观察战场。
在这巣车内的观察员需要快速读取战场上的军事调度,然后传递给主将知晓,从而让主将能根据战场情况下达准确命令,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技术兵种。
一开始时,巣车里面的传令兵还通过喊叫来传达信息,但随着时代发展,尤其城池修筑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大,这种靠嘴传播的技术很快便被更新了。
旗语进行传递消息几乎成为了一种主流,每个巣车里面的传令兵都必须掌握特定的旗语。
在历史的战争中,往往想打造巣车本身并不是什么难事,但真正掌握各种旗语的传令兵反而不怎么好找,或者说因为识字率的底下,培养他们的成本相对较高。
所以此刻王浚虽能财大气粗的直接打造几十辆巣车,但传令兵就这么多,必须要留下来多传令兵指挥全军,所以最终也就只推了六座望楼车出来观察这片区域的王桑军队动向。
至于想摧毁这种巣车的最好方式,还是用霹雳车用石头砸一大片的方式摧毁。
其他的什么用强弩射击板屋里面的观察员,用弓箭覆盖性射击之类的,就这时代的技术来说,真需要很强的运气成分,而且相对来说也实在太过奢侈了。
用现在的眼观去看,一吨子弹换一条飞行员的命肯定赚了,但就西晋时代的价值观来说,你要是敢这么干,怕是会被人第一时间怀疑你是对面派遣过来的间谍。
而可惜的是,刘泰手中没霹雳车技术,因为这几乎算是这时代最尖端的攻城武器。
除了需要图纸以外,还需要掌握这个技术的工匠,这样打造出来的霹雳车才算完美。
而手中有这技术的一共有三处地方,一是王浚,二是提前跑路的司马睿与王导。
三是就是彻底占领了洛阳的匈奴汉国刘聪,只不过因为洛阳破坏得太彻底,所以更多是掌握在某一个工匠的手中,而不是以书籍的形式保存下来。
至于刘泰,完整的霹雳车技术肯定没有,但一些仿冒品还是有的。
只是弄出来的霹雳车的攻击力与攻击距离不如真的霹雳车来得远。
不过,南皮城里还是有存货的,只不过王桑到现在都没用过而已。
此刻,而随着巣车推动到特定的位置,足以在视野上彻底的俯视全场,王浚沉着指挥,无数密密麻麻的填壕车在王浚的指挥下开始行驶而出。
王浚麾下的将士借助填壕车作为掩护,开始处理起各种被砸掉的防御设施的残渣,清理出一条通向南皮城的道路。
南皮城面前的护城河,更需要这种填壕车进行快速的填埋,使得做好攻城的前期工作。
可以说,接下来的日子,便是王浚的部队在城头上用各种远程武器进行骚扰。
甚至偶尔让一队士卒从瓮城中突然杀出,破坏王浚士卒清理城外防御设施,又或者填埋南皮护城河的持续拉锯战。
这过程中,王浚把自己兵多将广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双发也同样开始相当漫长的拉锯战。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外围防御体系一点点的被清理干净,略显宽敞的护城河虽然没有被填埋,但对方也相继用上了壕桥,在护城河上架起桥梁。
这使得王浚麾下士卒能快速杀到城墙下,可以说在双方不断拉锯中,王浚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
只不过,在花费了大量力气,更折损了不少的士卒,终于扫清进攻南皮城的阻碍后,苟曦被刘泰击溃,刘泰率领大军向南皮城进行支援的消息到来了。
“你再给寡人说一遍!”王浚听着这斥候的报告,一步上前狠狠抓住这士卒的衣领。
“苟……苟曦将军被刘泰所破,汉贼刘泰已率领五万大军渡过黄河,到达冀州了!”
这斥候战战兢兢的说着自己得到的消息,心中却也担心王浚一怒之下把自己砍了!
王浚随州把这士卒推开怒喝道,“苟道将是猪吗?
就算是猪,刘泰又有什么本事把他的十万大军给一口气抓完。
这才一个月的时间苟道将都支撑不下来,他比猪还废物!”
因为苟曦带了三万大军吹成十万,所以王浚也就当做十万来看,就好像王浚十万大军吹成了二十万一样。
这种故意夸张自己麾下士卒兵力的事,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正常的。
与之相反的,像是刘泰到底有多少的士卒,结果老老实实的说出来的,反而比较少见。
但不得不说,苟曦被刘泰击溃得太快,这让王浚相当棘手。
自己这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清理了南皮城的外围防御设施,又填埋掉了护城河,眼看就要攻城了,刘泰却带着大军过来了。
在王浚看来,刘泰动员的军队并不多,虽然号称是五万,但按照道上规矩,所谓的五万肯定是要打个折,肯定只剩下了三万人。
虽然以青州的力量,不可能只有三万将士,但是转念一想他跟苟曦交手了一番,然后又快速的追赶到了这边过来。
“兵书上不是说,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军将,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现在手上就这么点力量来阻击自己也并不奇怪。
这时候的枣嵩出面对王浚劝道:
“尊上,此城已成瓮中之鳖,只需派遣一将士派兵驻守,消耗城内粮食。
我们还是先打退刘泰援兵再来取南皮,便如同探囊取物了。”
王浚对枣嵩还是信任的,虽然枣嵩为人贪婪,做事狠辣,相当不得人心。
但对于王浚来说,这可是自己的女婿,又支持自己登上皇位,所以自己的谋主自然从王悌换成了枣嵩。
现在枣嵩提出先破刘泰再取南皮的谋划,让王浚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王浚开口道:“贤婿觉得应当派遣谁留下来看管南皮城?”
“某不熟悉军中将领,还请尊上圣裁!”枣嵩听到王浚的话不由道,
“不过,主薄阳裕,干事之才,纵然南皮生变,相信他亦能应付,可以副之。”
听到枣嵩的话,王浚点点头道,“既如此,便让胡矩率军一万看守住南皮,维护好粮道,其余军队随我前去应对刘泰!”
枣嵩听到这话却对王浚行礼,马上便安排起来。
而王桑军队的改变了进攻的方式,对被包围的王桑的感受是最清楚的。
不过王桑虽然判断出很可能刘泰派兵过来支援了,但他也深怕这是王浚给自己下套。
麾下将士们更向王桑请缨出城袭击枣嵩的军队,至少试一试外面军队的成色。
但最终王桑思索再三,还是拒绝掉了,王桑最终还是选择了驻守南皮城,而不冒进。
因为对比起其他人,王桑的升官逻辑跟他们是不一样的,王桑的升官逻辑是不犯错!
其他人想进入刘泰眼中,那最重要得就是立下功勋,立下让刘泰注意的功勋。
别得不用说,像刘遐为什么进入到刘泰眼中,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那就是刘遐虽然比较能打,但能打在刘泰的军队中不算是太明显的优点。
因为随着刘泰的成长,自身力气不断增长,反正没刘泰能打,也就是一拳,还是三拳的问题。
所以,刘遐能被刘泰看中,在众人看来还是刘遐会拍马屁,然后进入到刘泰视野中。
而王桑是属于外戚,所以对王桑来说,他天生进入到刘泰视野中,所以他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去冒险。
对他来说,只要老老实实守住这南皮城,他的功劳就逃不了。
至于想要展示自己的才能,王桑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是普通人。
那种想完成刘泰交托的任务那都需要费劲全部力气的普通人,不要多事,就是自己能力的最好体现。
而不得不说,往往这种很有自知之明的家伙,配上一座坚固的城市让他去驻守,那很多所谓的名将遇到了也都感觉到头疼。
因为你不动手,你就没破绽,没破绽,那攻城的一方,就必须要靠着硬实力去硬吃,那谁遇到那都感觉到头疼。
踏入了渤海郡的刘泰,握紧拳头对麾下斥候们咆哮:
“若心中恐惧就喊出来,若畏惧敌人就喊出来,若觉得找不到挥剑的理由就喊出出来!
这句话会给你们力量!知道吗?!”
“知道!”斥候们听到刘泰的话语,却整齐划一的对刘泰进行回答!
“好!诸位以屯为单位开始行动,我希望此战之后,依旧能同诸位一起饮酒!”
刘泰说着便与这些人一同饮下酒水,为这些斥候们壮行。
这些士卒们面对着刘泰的豪气却也没任何迟疑,也是把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很快这些斥候便率先行动了起来,两军交锋,先在斥候。
这个道理每个成为斥候的士卒们都非常清楚,所以每个斥候,都必然是军队中的精锐,甚至其中有好些人都跟着刘泰一起在军中玩过摔跤的,但到了战场上,他们也就只是数字。
刘泰目送着斥候们离开,说实话,斥候们的编制应该再进一步下降到达伍级别的。
但因为刘泰军队只有到达屯级别才有军使,若他们以伍一小队而行动,那他们的事迹便没任何人记载,甚至就算在战场上牺牲了,也许也会被定为成失踪。
但这样的话,以屯为级别的斥候,行动起来相对来比较臃肿,而且对比那些骑着马匹的游骑在机动性上甚至可能差一些,
不过他们如果真缠斗起来,也更容易叫来支援!
至于机动性上的差距,就只能靠他们的双腿,以及他们的经验去不断弥补了。
双方斥候,几乎是第一时间全都投入到渤海郡的大地上。
如果双方没有碰到自然是好事,但当双方碰触到时,那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生死搏杀!
因为此刻的战场对于这些斥候们来说,完全成为了一座黑暗森林。
他们每个人都是带着足以使对方致命武器的猎人,像黑暗幽灵般在这黑暗森林中潜行。
谁的动作拨动了声响,谁的脚步惊醒了猛虎,猎人与猎物的身份在这战场上不断变化。
所有人只要发现对手,他们所能做得也就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以最凌冽的手段让对方去死,唯有如此,自己却才能活下来!
张平是王浚麾下的一支骑兵游骑,他的武艺非凡,因为幽州出身,所以自认为是张飞之流,今天他却遇到了一支七人的斥候小队。
他们没有战马,但他们手上却带着小型强弩,第一波突袭自己所在的游骑便折损了数人。
然后他们果断丢掉手中的弩箭,抽出武器便默契的配合强扑,口中更是整齐划一的呐喊道,“我们为复兴大汉而战,你们为什么参战!”
战场上这样的呐喊未免可笑,你死我活,哪里来得这么多的理由。
而这七人小队,默契配合,战阵娴熟,视死如归……
然后自己以付出背部和大腿都中了一刀一枪的情况下,让他们全部都死在这里。
张平深吸一口气,自己从军以来从来没经历过今天这般凶险的时候。
明明这群人的身手与力气都远远比不上自己,回想起来这些士卒,却完全就是疯子。
此刻,张平拾取了证明双方斥候身份的令牌,骑着自己的马匹,回军营而去。
脑海里忍不住想起这群将士们口中的话:“我们为复兴大汉而战,你们为什么参战!”
“是啊……自己为什么而战,为什么要来这里拿命搏杀呢?”
张平在生死搏杀的时候不觉得,但此刻冷静了下来,感受着身体的伤痛,不自觉的想起这些对方死前都在呐喊的话语。
而张平却越思索却越迷茫,最能隐隐约约的给个答案为了……为了吃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