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题,1积分,法律知识,题目如下:说张三去嫖娼,女的告诉他说3000一次,张三说那么贵,那我给你5000好了,女的说那好,结果嫖完之后,女的气坏了,因为张三给了女的一叠华夏人冥银行的5000冥币大钞,事后那个女的直接报警,警察也是到场处理了这件案子。”
”问: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张三算不算犯罪,构成使用假币罪还是强奸或者其他罪名?”
侯亮平不假思索的举手了。
“老师,我认为张三违法了,但不构成使用假币罪和强奸,需要处于罚款和行政拘留”
高育良:“有没有其他同学补充的?”
高启成则是举手示意。
“我不同意侯亮平同学的看法,首先张三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因为那名女性属于自愿和张三发生关系,并没有违背妇女意愿,所以这条不成立。”
“至于第二条,张三不构成使用假币罪,因为使用假币必须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天地银行这种钱根本没有公信力,老百姓更不会拿它在市面上使用”
‘至于第三条,构不构成诈骗罪,这就涉及如何理解财产了,性建议的价值规范是不被认可的,规范不被认可,所以我们司法实践中俗称白嫖,
”至于违法行为:嫖娼的定性为不特定的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但问题是天地银行的冥钞根本就不算,只能算是白嫖,白嫖最多就是受到道德的谴责罢了。”
高育良再一次是用赞赏的目光看向了高启成:‘b组的高启成同学回答的很详细也很全面,比我的标准答案都要详尽,真的很不错,我宣布b组+1分,A组扣1分,目前9道题目结束,a组积3分,b组积5,最后一题将是3分题,决定胜负的至关一题”
b组的同学听闻,心中直骂高育良为老不尊,臭不要脸,这不明显给A组作弊么?
不过奈何谁叫人家是导师,是教授,都一个个敢怒不敢言。
高育良:‘最后一题,3分题,还是法律知识题,大家听好了,话说张三有一天在野外探险,不幸与大部队失去联系,走丢了,他一个人在野外走了1天一夜,又累又饿,他都快饿死了,突然看到远处有一只华夏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张三能不能将熊猫杀死并将它吃掉,理由是什么?开始抢答。”
侯亮平没有举手,他在等高启成出手,因为他根本就没把握。
高启成自然是知道答案的,他看侯亮平这个样子,估计是答不出来,他倒也不是很着急抢答了,毕竟能有什么事比踩着侯亮平上来更让人愉悦呢?
侯亮平见高启成他们迟迟没动静,生怕高育良宣布此题作废,只能硬着头皮和小组的其他人开始讨论,这个知识题该如何回答。
这时候钟小艾用手指戳了戳高启成的手臂:‘启成同学,你知道这道题的答案么,高启成点了点头,他便将这道题的标准答案一字不差的告诉给了钟小艾,并希望待会由她出面来诉说。
不过就在钟小艾一字不差的听完高启成的讲解后,侯亮平那边似乎是有结果了,他迫不及待的举起了手。
逼王侯亮平要开始发挥了:“老师,我们有答案了,我们小组的答案是张三不能杀死大熊猫,更不能去吃了它,因为大熊猫是华夏的一级保护动物,而且华夏刑法明确规定了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高育良似乎不太满意侯亮平的这个说法:”亮平同学,你确定这是你们小组的最终答案?’
言语之间,还特地将最终这2个字加重了,高育良已经算是再很明确的暗示侯亮平这个答案是错误的,但是逼王侯亮平,哪里还有心思管这个,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
“老师,我确定,这就是最终答案”
高育良也不说话了,心中暗想:‘真的是烂泥扶不上墙,我都这么帮你了,居然还不明白,欸..........”
“b组,你们有不同的看法么?”
高育良话音刚落,侯亮平就意识到大事不妙了,看来自己的回答并不正确,但是木已成舟,他只能静观其变了。
钟小艾此时举起了手。
“老师,我觉得张三没有罪,他反而应该立刻杀死大熊猫并吃掉它。’
众人听了顿时都有点大惊失色,这么残忍的么?一个女生居然会说这样的话?这又是什么逻辑?这不是大熊猫么?它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呢!
钟小艾可没有在意车厢里同学们的议论,而是继续陈述着刚才的话题。
“老师,我认为张三已经构成紧急避险的条件,同学们,你们试想一下,人是什么东西?人可是无价之宝啊!凌驾于一切生物之上,那大熊猫又是什么?畜生啊,张三都快饿死了,怎么久不能吃它,难道还要跟它讲道义?张三烤着吃,清蒸着吃,红烧着吃都是可以的!”
众人:“...................,”
高育良则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真看不出来钟小艾同学是巾帼不让须眉,回答的真好,我宣布b组加3分,a组扣3分,b组获胜,b组所有的学生,可到我这里登记,获得相应的学分,此次b组代表获取的学分翻倍!“
高育良话锋一转,另外我补充一句。
”就刚才的案例,也会有同学问,如果有熊猫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进行紧急避险,首先熊猫是畜生,而你是人,熊猫跟人相比只是个宝贝罢了,而我们人是无价之宝,那如果你20天没吃饭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可以吃吗?当然可以了,烧着吃、烤着吃都行。如果没衣服穿,快冻死了,还能把熊猫皮剥下来穿在身上。因为这都属于紧急避险。“
”当然这只是在危险的情况下,大冬天20天没吃没喝,穿着一件短袖快冻死了,那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杀金丝猴,一天吃一个都是没问题的,“
”客观上的确符合故意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但这属于违法阻却,人命跟熊猫命哪个更重要?当然是人命了。这个无可厚非的。“
底下一众学生,听到高育良的详细讲解后,瞬间就明白了。
此时的侯亮平就像一只斗败的公鸡,萎靡不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