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从清远回到京城一路耗时一月整。
一整个月的时间里,皇家仪仗队的最末尾,始终有一红袍男子驾马随行,跟了整整一个月,队伍停下休整,他便也停下原地休整,队伍继续赶路,他便也赶路,若行至驿站歇息,他则在驿站外拴绳扎寨,既不进驿站,也不离开。
就那样一路远远跟着。
既不说话,也不与任何人交流,冷漠得让四周寸草不生,让一切生物不敢靠近。
陛下也不曾派人驱赶。
有几次陛下身边的大红人邓公公亲自过去送了食物,却既不推拒,也不接受,等到再次启程时才见送去的食物全部原封不动的剩在那儿了,久而久之,邓公公便也不再自讨没趣。
队伍里私下探讨着这位的身份身世,有人消息可靠,打探出来了一些小道消息,只道是陛下在外的私生子,养在沈家,原是要回京受封皇子的,结果因一个女人与陛下闹掰生了嫌弃,彻底断了自己的通天之路。
大家私底下议论纷纷乍舌,最后得出了一个最终结论便是:红颜祸水啊,红颜祸水。
回行队伍到达郊外行宫时,已有不少官吏前来迎候,恰逢到达当日突降暴雨,妖风阵阵,于是魏帝决定在行宫避雨一日,待雨停再回京。
百官在雨中恭迎陛下,以及陛下自江南带回来的美人。
在华盖高举和百官的跪拜下,万万人之上的魏帝淡淡叫起,身侧的柳莺莺缓缓抬头,只见百官尽数匍匐在她的脚下,这一刻,心中莫名有些感慨。
只觉得昔日在万花楼厨房里被人欺压打转的那个红儿,后来摇身一变成为了江南第一名妓的红拂,以及云城别苑里藏起来不敢示人的柳莺莺,还有沈家寄人篱下、伏低作小的柳姑娘转眼间已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了。
“恭送陛下。”
她伴在魏帝左右,转身与魏帝一并步入行宫。
转身之际,不经意抬眼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只见倾盆的大雨下,远处雾气弥漫的尽头,好似一人一马一动不动的立在那儿,任凭大雨滂沱倾泻而下,不躲不避,渐渐与水帘暮色融为一体。
隔得太远,已看不出具体面容,只依稀看到一脸的络腮胡,像个征战数月的草莽将军。
早已与印象中那位谪仙清冷公子判若两人。
人虽看不清,却能感受得到,对方一直看着他们这里,死死盯着。
柳莺莺不过淡淡扫了一眼,而后,挺直腰杆,在百官的拥护下,若无其事的与魏帝一步一步踏入行宫。
大雨下了一整晚,丝毫没有要停歇的迹象。
行宫轩丽奢华,是柳莺莺毕生见过最富丽堂皇之地。
沈家已是古朴流芳了,可跟皇家别苑比起来,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只见肉眼所见之处,无不金光闪闪,就连地下踏的地板,都是用玉石镶嵌金线打造而成的,一块砖石,怕都比当年她的卖身钱贵了千倍万倍罢。
难怪人人想要攀附高门,不怪人人虚荣,实在是高处显赫,富贵,有着登峰造极的景观和享乐啊。
入秋的夜有一丝凉意,再加上秋雨的浸染,微微透着几分严寒。
行宫的宫殿金碧辉煌,室内点着长明灯,地下烧着温热的地龙,在这样的住所住上一辈子怕是都不会无聊罢。
宫殿之大,从这头走到那头,都需要消耗不少的体力。
柳莺莺站在窗前观雨,一站便是小半个时辰。
行宫的宫女认定了她将要飞黄腾达,各个悉心伺候,光是站在这里这一会儿,已送了三拨东西过来了。
第四拨来时,柳莺莺抬眸看去,才见来的竟是桃夭,桃夭拿了个汤婆子过来,冲着柳莺莺道:“姑娘,外头雨大,当心着凉了。”
说着,忙将汤婆子塞进了柳莺莺手中。
金色的汤婆子外裹着一层套子,用料极为软绵,抱在手中暖和又柔软,皇家之物,果然好用。
柳莺莺抱着暖了下手,却见桃夭站在一旁欲言又止,柳莺莺扫去时正好看到她将什么东西往身后飞快一藏,见她看来,桃夭还欲遮掩,柳莺莺便随口问道:“藏了什么?”
便见桃夭支支吾吾的将身后之物拿了出来,原是个与柳莺莺手中一模一样的汤婆子。
柳莺莺见状,随口道:“傻丫头,你若怕冷,直接去屋子里头歇着便是,里头烧了地龙,何至于跟我一块在这受冻。”
又道:“我不怕冷。”
说着,便要将自己手中这个汤婆子一并给了桃夭取暖。
却见桃夭没有接,而是支支吾吾踟蹰许久,这才开口道:“姑娘,我不冷,这个汤婆子奴婢是想……是想——”
桃夭说着,忽而飞快看了柳莺莺一眼,半晌,只将心一横脖子一梗鼓起勇气道:“外头雨大,奴婢方才出去瞅了一眼,大公子……大公子还在外头淋雨。”
桃夭鼓起勇气说着,说完又有些胆怯,声音越来越小道:“这么大的雨,人怕是定会淋坏的。”
桃夭小心翼翼地说着,说完,忙去看柳莺莺的反应,却见柳莺莺神色与平时无异,然而不知为何,桃夭却莫名有些担心和心慌。
伺候姑娘这么久,无论身陷何处,姑娘都向来泰然处之,神色自若,便是遇到天大的难关,她也能一笑而过,豁达自在的很。
可是,自有孕以来,桃夭敏感的察觉到其实姑娘一直不大开心。
哪怕身在这金碧辉煌之所,哪怕登上高位,一跃枝头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姑娘的开心和高兴分明言不由衷。
“这一个月来,一连下了好几场雨,回京的队伍里已有不少人病了,今日雨这样大,这样淋下去,便是铁打的身子定也熬不住,姑娘,大公子这一个月来一直都在作贱自己,奴婢觉得,他是在……是在拿他自己的命逼您去见他一眼。”
“若您去了,只要您开口说一声,他定会……定会听您的。”
桃夭有些于心不忍道。
竟,那日城门之内,为救姑娘,她亲眼看到大公子是如何舍生取义,以命换命的。
桃夭一直以为,大公子与她家姑娘千帆过境后最终定会厮守在一起的,他们是这世界上最般配的一对。
却不知怎地,事情一变再变,转眼便走到了今日这个地步。
桃夭话一落,却见空荡荡的宫殿里久久没有回音。
直到不知过了多久,柳莺莺的神色一点一点慢慢转冷,而后将身子转了过去,定定看着窗外的瓢泼大雨,一字一句道:“与我无关。”
顿了顿,又道:“清远之事已然过去了,日后关于那里的一切都与我再无任何关系。”
“永远不要再提及此人。”
“是。”
入夜。
许是地暖烧得过旺。
柳莺莺是体热体质。
又或者是这北方的天气太过干燥了,阴寒中透着一丝燥热。
柳莺莺睡得不好,几度转醒,却又迷迷糊糊睡去。
却在即将就要睡着的那一瞬间,忽而汗毛根根竖了起来,她于黑暗中蓦地一下直接转醒。
有人!
屋内有人!
柳莺莺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冷气靠近。
毕竟是陌生之所,连在清远城的一个沈家都是非不断,何况是在皇家。
皇宫大院,天子脚下,朝堂之上,后宫之中,柳莺莺虽还未曾抵达,却知万事不能松懈。
若她怀孕的消息传了出去,身怀“龙嗣”,哪能不遭人惦记?
柳莺莺人已转醒,却丝毫不敢动弹一下,装作熟睡,暗寻准备,正大气不敢出一下之际,这时,却见一滴一滴的水滴滴落在了凤榻之上,滴落在了她的脸上。
有人撩开她的帷幔,欺身而来。
粗粝的指腹一下一下轻轻抚过她的脸颊,冰冷的鼻尖抵在她的颈间,冷硬而杂乱的络腮胡生生刺在她的脸上,湿润的,寒冷的,温热的气息齐齐朝着她喷涌而来。
几乎是在这道身影靠近她的那一瞬间,柳莺莺便瞬间反应了过来,此人是何人。
沈琅于黑暗中拼命贪婪索取着,却又极度隐忍着,他无限怜惜思念着,却又无限恼恨愤怒着,万般情绪齐聚一身,最终化作无限的沉痛和眷恋。
他这一生从无所求,从来不知,这个世界上竟有人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将将他整个人生生撕碎。
一个月过去了,整整一个月过去了,七岁那年,他被整个沈家抛弃时,只觉得被全世界遗弃了,可至少还有他自己。
而今,这一个月来,他像个活死人般,才知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去了。
她的冷漠和漠视,像是一柄刀,刀刀刺入他的骨肉。
每一日,每一时,没一刻,心都在钝痛。
她没有一个多余眼神,没有一句多余的解释,她比他更要狠厉决绝。
原本有满腔恼恨和质问,直到此时此刻,于黑暗中凝视着眼前的这抹娇软,他彻底败下了阵来。
他低头了。
他彻底败了。
所有的骄傲和矜贵,这世间一切,都抵不过眼前的一抹温热。
沈琅双目殷红着轻轻搂着怀中的温香软玉,很想很想将她用力的一把拥入怀中,揉进身体里,再也逃脱不了分毫,很想很想一口咬上去,将她一口一口吞之入腹。
却又分明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生怕惊醒了分毫。
屋外大雨停歇,天际渐渐灰白,想起明日便要回京入宫,于依恋中沈琅骤然缓过神来,只取下身上斗篷将怀中人一裹,便要将人直接掳走之时,却不想这时,一支坚硬无比的发簪抵在了沈琅的胸口,并一点一点刺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