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梓辰还是头一回骑这样的骏马,他自小生活在鄱阳湖畔,出门就坐船,极少能有机会骑马奔驰,因而他的骑术并不算好。
冽冽的寒风灌进领口,长安北面的驰道在大战后少有官家行人,只有平民与商旅,已年久失修,成了崎岖不平的山路。云梓辰感觉自己的屁股都要被颠碎了,等下追上信差,要是对方不肯交出信件,就免不得要交手一番,他有些担心腿上的伤口,莫要影响自己战斗。
乌孙马是千里良驹,沿着驰道跑了两个时辰,云梓辰便看到了前方出现一匹快马,马上的人裹着一件褐色披风,正是信差远行时的打扮。当时他护送高修等人前往豫州,那些信差们就是一色儿的灰褐披风。
云梓辰并没有立即追上去,而是放慢了速度,远远地跟在后面。他不知道从长安到草原要多久的路途,但定然很是遥远,要动手不急这一时。
前面的那个信使看起来也不着急赶路,骑在马上一幅吊儿郎当的样子。云梓辰追了半日,就见他一会儿突然撒欢一样的策马狂奔,一会儿又停下马来,跑去路边玩雪,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打个滚,而后拍拍衣服爬起来继续赶路。
原来信差们独自赶路的时候,都是这样找乐子的吗,那信差仿佛开心得不得了,却苦了在后面追赶的云梓辰,他生怕跟丢了对方,但又不敢追得太近引起对方警觉。
忽然,云梓辰见到那信差从马腹边取下一把弓来,不由得紧张地按住腰间的长刀,生怕他一箭向自己射来。可信差压根没有回头,而是搭弓往路边雪堆里射去,随后他跑下马,从雪里拎起一只灰黄色的大野兔,拴在了马鞍边上。
这人到底知不知道,他此次送去的将是一封让人自尽的信?云梓辰攥紧了缰绳,心头涌起一阵无名之火,催马追了上去。
距离近了些,就见那信差像猴子一样曲着腿坐在马背上,双手揣在袖子里,身体摇摇晃晃。听到身后的马蹄声,他没有回头,嘴里还叼着缰绳,模糊不清地说道:“你终于赶上来了?”
“高修!”云梓辰没想到信使居然是位熟人,不由得有些尴尬,现在继续追过去也不是,回头也不是了。
“咦?居然是你啊!”高修笑了笑,在马上坐直了身子,“三个时辰前,我就感觉后面有人跟着我,我还以为是个胆小的盗匪——怎么,崇爵有事找我吗?”
“……你穿着这身,是要去送信吗?”云梓辰试探着问道。
“是啊,要不然大冷天的,我为啥要往北边跑呢。”
“你……要送信去哪里呢?”
“欸,这你就别管了,我是给皇上送信的,都是朝堂上的秘密,我说不得,你知道了也没用处。”
“我是在想,咱们如果同路,可以搭伴走啊。”
“从长安到北海,大路就只有这一条,我还能到哪儿去?”
“好歹知道一下大概位置,如果你去的地方有意思,我、我可以叫你带些特产来给我……你说,这在不在理啊?”云梓辰感觉自己快编不下去了。
高修笑着看他:“崇爵,你的脸上,真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
云梓辰一下子被拆穿,咬咬牙说了实话:“你……你是……你是要去突厥那里送信吗?把信和刀给他,要他自尽的吗?”他说不出口泠皓的名字,但是高修一定能明白是谁。
高修拿起水囊喝了一口,呼吸间溢出了浓烈的酒气:“你既然都知道了,为什么不快点动手?因为你没想到送信的人是我?”手机\端 一秒記住《www.》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我……”
“我也没想到,追上来的人是你啊……”高修在马上伸了个懒腰,看着冬日早早落下去的太阳,在荒芜的雪地上投下昏黄的残影,“接到任务的时候,我便知道,这注定是一封送不出的信。”
“当然不能让泠兄看到这封圣旨,你把信给我吧,回去后就说送到了。”
“呵,”高修被逗得笑出了声,“你想得可真是简单,我回去的时候,手里若没有泠皓的人头,便是渎职的死罪。”
“那、那我把你打出伤来!你逃回去,你……你就说是我!我云梓辰抢走的信!”云梓辰用力挠着头,希望可以找到一个两全的方法。
“不仅任务没有完成,而且还泄了密,照样是死罪。”
“怎么会!”
“三个时辰前我还在担心,如果没有人来阻拦我,我便会看着泠皓自杀——人是不能切开自己脖子的,我还要把他的头砍下来,装到盒子里带回长安。我没见过泠皓,但既然你如此敬重他,那必然是位好人。是我送出的信害死了他,我的余生都将心怀愧疚。不过也没关系,就算交了差,他们大概也会封我的口,我的心不会煎熬太久——所以啊,”高修对云梓辰笑了笑,“有人来追我,竟然还是你,真让我高兴……”
“你别说了!”云梓辰吼道,冷风掠过旷野,吹得他眼眶发红。
高修却越说越起劲:“你要现在动手吗,还是等到了夜里?还是夜里吧,天已经快黑了。从豫州回来后,我们就没见过面了,有时候会想起你来,和你聊天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前面再走三里,有一处茶寮,冬天他们卖酒和肉,我们就在那儿聊聊天,避一下寒风。然后在天亮前,找一个显眼的地方杀掉我,好让人发现得早一些……对了,你最好下手利落一些,我不怕疼,可我怕冷,血流太多的话,会特别的冷……”
云梓辰沉默地听他讲完,忽然开口说道:“你逃吧!别回长安了!”
“逃?能逃去哪里?”高修又喝了一口酒囊里的酒,他似乎真的很冷,需要不断喝酒才能使自己感觉暖和一些。
“天地这么大,去那里不行啊。你走过这么多的地方,一定比我更清楚何处可以容身。”
“我若是孤家寡人也就算了,可是我的妻儿还在长安。朝廷知道每位信差家住何处,若因公殉职,信差的家人们便会由朝廷抚养,衣食无忧,我的孩子们会觉得自己父亲是位英雄;若信差因故叛逃,他们就会代信差受罚,或死或流放。我已经见过太多这样的事了,我逃不得……”高修从怀里掏出来两样东西,一把匕首和一函圣旨,“一会儿你就用这把匕首杀掉我,别用自己的兵器。”
“开玩笑!我怎么下得去手!”云梓辰想不通,为什么就一定要死一个,为什么秦钺要交给自己这个两难的任务,一面是最敬重的师兄,一面是无辜的信使,为什么要由自己这个微不足道的人去决断他们两个人的生死。
他现在只想一走了之,回到洪州去继续做他那纨绔胡闹的云家小少爷,然而云家早就没了,他回不去洪州,回不去鄱阳湖,也回不去长安。
出门时云梓辰带走了母亲的灵牌,他下决心出来追赶信差时就知道,此行出城后,便将永远地告别从前的日子,在洪州豫章、在长安、在大运河和长江两岸悠闲的回忆,他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他当初没有登上去扬州的客船,如果他没有选择参加武举,如果他没有计算出李垣祠剿匪所需的粮草,如果他没有站出来为秦钺保护孩子。没有什么如果,云梓辰满脸茫然与绝望,眼前是茫茫的雪野,他看不到道路的尽头。
“你如果不杀我,我就只能先杀掉你,然后再去杀泠皓。”高修见云梓辰不肯接下,便拔出了匕首。
匕首很是漂亮,白色象牙骨的刀柄,刀刃锋利,上面淬了青黑色的毒药。
“你再让我想一想,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的!”云梓辰哀求道。
“你现在下不了手,只是因为泠皓没有出现,如果我们两个并排站着,你只有一支箭,那你一定会射向我。死一个总比死两个要强,你用不着为我想办法了,你想过的,我也都想过了——看前面。”
“前面?”云梓辰抬起头来,天地只余下一线黑红的残霞,远处一家茶寮里面从窗缝透出灯火,一束束仿佛刺穿了雪野中透骨的寒夜,橘红色的光看着就让人格外温暖。
高修拍了拍云梓辰骑的乌孙马,自己也下了马,拉开漏光的木板门走了进去。
云梓辰也只好下马,他听到里面有女人的声音,是老板娘在询问高修是否要留宿,毕竟郊外如此寒冷,赶夜路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末了,高修似乎是经不住老板娘的劝,出来向云梓辰招手,让他也进去。里面暖和了许多,两人坐在柜台的桌前,高修把自己的酒囊打满了烈酒,又用野兔跟店家换了些煮豆子和卤牛肉,都装在陶盆里,冒着热气。
“从这里到贺兰山,还要多久呢?”云梓辰轻轻问道,现在的时间其实还不晚,月亮还未升上来,但是太阳落得很早,总感觉已经是深深的夜里。
守着橘红的火盆,外面漆黑的天上挂着星斗,北风呜咽着刮进窗缝来,外面无比安静,云梓辰猜测又在下雪了。高修跟老板娘要了两碗汤面,埋头大口吃着,但云梓辰腹内翻江倒海,一口东西也咽不下去。
“那可远着呢,春秋时也要半个月,如今处处积雪,山路的状况不好说,需要走着看。”
“那还有些时间……”云梓辰暗自期许,说不定半个月后,事情会有新的转机。
“别想着等半个月,时间拖得越久,你越会狠不下心来,多那几天,与我而言又能有什么用呢?我们在天亮前就出发吧,然后……”高修喝干了面前的一碗酒,老板娘又为他斟满。
“别说了!求求你,你别说了……”云梓辰险些又哭出来。
“那就好,你想通了,我就不担心了。这个晚上,我们好好地聊聊天——我已经好久没和别人喝酒了。”
云梓辰看着高修,常年的风吹日晒使他面目黝黑,在油灯下显得很安静,好像是发着亮。他自认为生的还算俊俏,但老板娘却在看着高修而不是自己,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除非他身边坐着的是泠皓或者秦钺,否则周围女人的目光大部分会停在自己的脸上。
如果高修不是去做了信使这种隐姓埋名还危险重重的苦差,而且加入军队,那他现在应该已经是一名有军衔的军官了,大概还会像长安的那些低阶的年轻将军一样,是不少春闺的梦里人。
可是过不了几个时辰,在天亮以前,他就会变成长安出城路上、雪堆中的一具寒骨,云梓辰想不通,为何自己总会遇到这般无常的事情。
“嗯?有人骑马来了?”高修嘴里叼着筷子,突然说道。
“有吗?”云梓辰并未听到蹄声。
“脚下在震啊,”高修站起身来,“他已经到门口了!”
这时,茶寮的木板门被粗暴地拉开,冷风卷着飞雪,一个身着胡人服饰、身材魁梧的人影冲进来:“店家!你这里有没有米饭和菜蔬!面也行!”
云梓辰应声回头,见到来人后惊得瞪大了眼睛:“怎么是你!”